「本地」西溪鄉灘頭三岔路口路段發生一起兩輛摩托相撞事故,致一人死亡!

點擊上方標題下藍色「微遂川」可快速關注

2018年8月03日08時5分許,周某持d駕駛證駕駛逾期未年檢、註銷的贛d1v***二輪摩托車,從西溪鄉千秋村家裡出來準備駛上久營公路(即x813線)前往草林鎮方向,行駛至x813線4km+500m(西溪鄉灘頭三岔路口)路段,遇廖某持d駕駛證駕駛逾期未年檢、註銷的贛dv6***二輪摩托車,由縣城雲嶺新城出發途徑x813線前往大汾鎮家裡,發生兩車相撞,造成周某經

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凌晨死亡及車輛一定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本地」西溪乡滩头三岔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两辆摩托相撞事故,致一人死亡!

後根據屍表檢驗情況分析周某系交通事故造成顱腦損傷後死亡。

那麼,在該起事故中,如果周某在騎摩托車時,能有最基本的安全意識,沒有僥倖心理戴好頭盔或許將會減少事故對自己本身的傷害。

其他相關駕駛摩托車

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

「本地」西溪乡滩头三岔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两辆摩托相撞事故,致一人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三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元罰款:......(四)駕駛摩托 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乘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元罰款:(一)乘坐摩托車不按規定

戴摩托車專用安全頭盔或乘坐兩輪摩托車不正向騎坐的;......”

— END —

推薦一個免費發佈求職招聘、房屋租售、拼順風車等同城分類信息的發佈平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