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風故事」開國大將羅瑞卿:把嚴格家教寫在牆上

「家風故事」開國大將羅瑞卿:把嚴格家教寫在牆上

開國大將羅瑞卿曾擔任共和國首任公安部長,在工作中他堅持“三不”原則。一是不居功。公安部工作取得很大成績,每次總結工作,羅瑞卿總是把成績歸功於人民群眾的積極支持,歸功於全體公安幹警的努力,他從不宣揚,也不允許別人宣揚他的功勞。二是不重官銜。羅瑞卿任公安部長時,還同時擔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委員、中央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隊司令員兼政委,大將軍銜。後來,他又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大家一下改不了口,還是叫他“羅部長”,很少有人稱他“羅副總理”,他從不在意:“還是叫部長吧,又熟悉又親切,不是更好嗎?”三是不計待遇。羅瑞卿任公安部長,享受國務院部長級待遇,他同時又是公安部隊司令員兼政委,又是人民解放軍大將,按部隊規定的待遇要高於國務院的行政待遇。有同志幾次建議把他的工資關係轉到軍隊,享受軍隊待遇。羅瑞卿堅決反對:“我不能搞特殊。”1959年4月,羅瑞卿被任命為國務院副總理,當時副總理的行政級別一般是行政三級,而羅瑞卿在50年代定級時為行政四級。於是有同志提出,羅瑞卿應調為三級,但羅瑞卿仍然堅持原級別不動,直到他逝世一直是行政四級。

羅瑞卿一直住在北京南池子緞庫衚衕甲1號,這是一座二層小洋樓,有一個院子,還有幾間平房。1949年公安部成立後,分配給羅瑞卿全家居住。樓下是會客室和餐廳,樓上有幾間做臥室。羅瑞卿夫婦當時有7個子女,再加上他撫養的革命先烈鄧發的遺孤女兒鄧金娜,勉強可以住下。家中的傢俱都是舊的,被子是公家發的,只給每個孩子添了一張小鐵床。羅瑞卿公務用車也是舊的,是一輛沒收來的美國“別克”牌小汽車。因車子太舊,經常出故障。有一次去中南海開會,正逢大雨,車剛出家門就拋錨了,幸好遇上同去開會的其他領導同志的車,才沒有誤事。後來,有關部門從前蘇聯進口一批“吉姆”車,他才坐上新車。不久,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給他換一輛大一些的“吉斯”車,他堅決不要。

上世紀50年代,公安部請了一批蘇聯專家來華工作。有一次,首席顧問伊凡諾夫和夫人要帶著孩子到羅瑞卿家裡做客,這一下可把羅瑞卿難住了。連忙由辦公廳幫助借來一套沙發、一塊地毯,把會客室佈置起來,把院子打掃乾淨。羅瑞卿夫婦和孩子們在家熱情接待了客人,氣氛非常融洽,彼此都很盡興。事後,辦公廳的同志建議沙發和地毯就留在羅瑞卿家中,以後再接待客人就不用搬來搬去了。可是羅瑞卿堅決不同意,辦公廳的同志怎麼做工作都不行。第二天,工作人員只好把沙發和地毯又搬了回去。

羅瑞卿的嚴格要求,同樣體現在治家和教育子女上。羅瑞卿因為工作忙,常常見不到孩子,便在牆上寫下他的要求:“學習必須是最好的,中學不許談戀愛,大學不許結婚”“不許抽菸不許喝酒”“一定要看毛選,一定要熟讀劉少奇的《論共產黨員的修養》。平時生活中也要按照這個做,這個就是標準……”兒子羅箭一直記得父親的一句叮嚀:“你們要學會夾著尾巴做人。”羅瑞卿不希望兒女靠父輩的蔭護生活,他覺得孩子們應該自食其力,應該自己努力憑真本事成長。羅箭說:“我從小上學填表的時候,都是隻填母親的名字,不填父親的。”羅箭1952年在北京101中學讀書,供給關係在學校,暑假領了伙食費回家,就把錢交到大灶上。他說:“我和弟弟妹妹都不能和父母一起吃小灶。”

1977年羅瑞卿恢復工作後,組織上考慮到羅瑞卿年紀大了,需要有個孩子留在身邊照顧,準備把羅箭調回北京,但羅瑞卿拒絕了:“現在國家正在搞建設,邊疆更需要他這樣的科技人員,讓他回來幹什麼?”於是,羅箭又被父親“送”到了新疆,一待就是好多年。“那時候還是很想不通的,不知道父親為什麼那麼不喜歡自己在他身邊。後來想一想,這是父親的一番苦心,他是愛兒子的,但他心裡裝著的卻是整個中國的國防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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