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攖寧:太平經的前因與後果

陳攖寧:太平經的前因與後果

前 言

《太平經》是《正統道藏》太平部中第一部經,也可以說是三洞四輔諸道經中最古的一部, ( 周秦諸子不算在內 ) ,原書共一百七十卷,殘缺甚多,現在所存者不滿五十卷 ( 《太平經鈔》在外 ) ,而且字句脫誤,篇幅錯亂,讀之尚未終卷,即感覺苦悶。五十年前一般的讀書人並不知有《太平經》這個書名;清朝乾隆、嘉慶年間的學者們壘喜歡考訂古籍,也未曾注意到此。唯一的原因,就是除了《道藏》而外, 《太平經》別無單行本,而《道藏》又保存在國內少數的幾個大道觀中:不肯輕易供人閱覽,所以這部書就埋沒無聞。自從公元 1925 年涵芬樓影印《道藏》出版後,《太平經》才漸漸地受到研究家的重視。

用現代人的心理和眼光來看一千八百年以前的古道經,無論如何努力,總嫌格格不入。公元 1912 至 1914 年,我借住上海白雲觀,看原版《道藏》(此時涵芬樓影印本《道藏》尚未出世),對於殘留的數十卷《太平經》不感興趣,僅粗枝大葉的瀏覽一遍,沒有多費時間; 1940 至1942 年,第二次在上海看影印版《道藏》,又碰著《太平經》,勉強耐心翻閱過兩遍,仍是索然無味,只好把它放棄; 1959 年住在北京中國道教協會,第三次看《太平經》,這次下了一個決心,不惜時間,不怕困難,從頭到尾細看,同時並參考有關的書籍,才識認了《太平經》在歷史上和道教上的重要性。

今將管見所得,先寫上幾條大綱,然後再依次作補充的說明。

大 綱

第一、 《太平經》是個簡稱,是于吉的《太平青領書》和張道陵的《太平洞極經》兩種的混合物,作於東漢時代,比較其它道經最先出世,若要研究道教經典來源,此書應該首屈一指。

第二、 東漢的《太平經》又脫胎於西漢的《天宮歷包元太平經》,此書當初只有十二卷,因為秘密相傳,日久年深,漫無稽考,傳經者各自運用手腕,逐漸地使它篇幅擴大,數量增多,遂成為後來的一百七十卷之鉅著。

第三 、西漢的《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又是根據秦漢之交燕齊一帶海上方士所傳授的資料而編寫出來的,他們的老祖師就是戰國時代以談天說地、名重諸侯的齊國稷下人騶衍。

第四、 有了《太平經》,就產生了黃巾張角的 “太平道”。東漢靈帝來年,張角等發動數十萬人起義 ( 其中大部分是窮苦的農民 ) ,雖不幸失敗,但間接的為他人造成了機會。此後群雄並起,共逐漢鹿,曹操更以受降黃巾為終身事業發軔之始,魏、蜀、吳三國遂由此開基。

第五、 有了《太平經》,就產生了天師張道陵的 “五斗米道”。他的孫子張魯用“五斗米道”治理漢中,閉關自守,獨霸一方,不參預他方的混戰,別處受戰禍的難民都以漢中為避難所。張道陵的曾孫張威,於西晉時遷居龍虎山,一姓傳統六十三代,歷史經過一千八百年,可謂宗教界中特殊的現象。

第六、 “太平道”和“五斗米道”在本質上並無多大區別,但因地理上和人事上的關係,彼此結果遂大不相同。于吉往來都市,招搖過分,致遭孫策之忌,柱作犧牲,死得沒有價值;張道陵隱居深山,避免眾害,專心研究古代的修煉方法,併為後世道教建立一個深遠的基礎。張角所發動的群眾,都在平原,無險可守,容易被人擊破;張魯所佔據的地盤,形勢鞏固,易守難攻,暫時足以自保。張角以行道為手段;以革命為目的,推翻了封建統治的局面,結果曹氏篡漢,天下三分;張魯以政治為手段,以行道為目的,只謀地方一時期的安全,最後見機投降,專務道業。

大綱的說明

漢朝有三種太平經

道經創造的時代,大概都在魏晉以降,而三種太平經則出現於漢朝:

(1) 《天宮歷包元太平經》十二卷,傳經者為西漢成帝時人甘忠可 ( 根據《前漢書第七十五卷。李尋傳》。成帝年代當公元前 32 一前 7) ;

(2) 《太平洞極經》一百四十四卷,傳經者為東漢順帝時人張道陵 ( 根據《道教義樞第二卷.七部義》。順帝年代當公元 126 一 144) ;

(3) 《太平青領書》一百七十卷,傳經者為與張道陵同時的人于吉 ( 根據《後漢書第六十卷襄楷傳》 ) 。

以上第一種《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在當時算是禁書;世難得見,東晉《抱朴子內篇.遐覽》篇中只列《包元經》一卷,或是原書的殘餘;第二種 “太平洞極經”,在六朝梁陳間,孟安排作《道教義樞》時,尚未說它亡佚,到北宋真宗天禧年間,張君房作《雲笈七籤》時,才說“今此經流亡,殆將欲尺”,後來就更無影蹤了;第三種《太平青領書》,即是今《道藏》中殘缺不全的《太平經》,此書所言,不外乎天地、陰陽,五行、干支、歷數、氣運、災異、鬼神、仙真、男女、邪正、善惡、貧富、貴賤、壽夭,以及國家的治亂興衰、人事的吉凶禍福,並無後世道經中那些佛道混雜的名詞和荒誕無稽的論調,還保持了初期道教的樸素面目,也反映了當時社會一般的情況和人民渴望太平的心理。

兩種太平經之異同

張道陵的《太平洞極經》、于吉的《太平青領書》,都說是老君所授,而且都在東漢順帝時代出現,這兩種書的名稱和卷數雖不一致,內容大概是相同的。今考《道教義樞·七部義》和《雲笈七籤》第六卷,有同樣的記述如下:

(1) “太平者,此經以三一為宗”。此言《太平經》的宗旨,修身以精、炁、神三者渾而為一,治國以天、地、人三者合而為一,故曰,三一為宗。

(2) “然其卷數或有不同”。此言《太平經》的卷數或多或少,不是一律。

(3) “甲乙十部,合一百七十卷,今世所行”此言于吉的《太平經》,全書分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部,每部有十七卷,十部共為一百七十卷,是當時所通行的。

(4) “按《正一經》雲,有《太平洞極之經》一百四十四卷”。此言張道陵的《太平經》比較於吉的《太平經》少二十六卷。

(5) “甲乙十部,是周赧王時老君於蜀授琅琊幹吉 ( “于吉”在道書上多作“幹吉” ) ,至漢順帝時,宮崇詣闕,上其師幹吉所得神書百七十卷,號《太平經》 ”。此言于吉的《太平經》是老君所授。這是道書上慣用的神話,而且周赧王至漢順帝,其間相距四百多年, 更不足信,我們只能以宮崇詣闕上書的時代為憑 ( 宮崇上書事見《後漢書·襄楷傳》末段 ) 。

(6) “《洞極經》者,漢安元年,太上親授天師,流傳茲日”。此言張道陵的《太平洞極經》也是老君所授。其實沒有這麼一回事,都是人的手筆製造出來的。 ( 漢安元年是東漢順帝豐號,即公元 142 年。 )

(7) “此之二經,並是威明治道、證果、修因、禁忌、眾術也”。此言于吉的書和張遺陵的書內容性質相同。

兩種太平經之混合

根據以上所引《道教義樞》和《雲笈士籤》之說,並參考《後漢書·襄槽傳》,可知《太平洞極經》和《太平青領書》都出現於漢順帝時代,為什麼到了北宋時就一存一亡 ? 我想這兩種書的名稱雖然不同,卷數雖有多有少,實際上無甚區別,既有卷數多的一種行世,那個卷數少的一種就漸漸地歸於自然淘汰了。

明《正統道藏》中殘留的《太平經》提到 “洞極”之說者,已有二十幾處,可以證明這兩種書名異而實同,今擇要列舉如下:

(1) “其為道乃拘校天地開闢以來天文、地文、人文、神文,皆撰簡得其善者以為《洞極之經》”。 ( 《太平經》第四一卷.第五十五章 )

(2) “今天師言,乃都合古今河洛神書善文之屬及賢明口中訣事,以為《洞極之經》,乃後開闢以來災悉可除也”。 ( 《太平經》第八十八卷·第一百二十九章 )

(3) “使眾賢明共集次之,編以為《洞極之經》,因以大覺賢者,乃以下付歸民間”。 ( 卷數章數同上 )

(4) “卷投一善方,始善養性之術於書卷下,使眾賢誦讀,此當為《洞極之經》竟者”。 ( 卷數章數同上。第一個 “善”字與“良”字同文,所謂善方即更方;第二個“善”字與“繕”字同,即繕寫之義。 )

(5) “令其群賢共定案之,……去其邪辭,以為《洞極之經》”。 ( 《太平經》第九十一卷。第一百三十二章 )

(6) “願問天地何故一時使天下人共集辭策及古今神聖之文以為《洞極經》乎 ? ” ( 卷數章數同上 )

(7) “故今天遣吾下,為上德道君更考文教,吾都合之,從神文聖賢辭,下及庶人奴婢夷狄,以類相從,合其辭語善者以為《洞極之經》,名為皇天洞極政事之文也”。 ( 卷數章數同上 )

(8) “故施《洞極之經》,名曰太平,能行者得其福”。 ( 《太平經》第一百一十二卷。第一百八十八章 )

(9) “故教人拘校古今文,集善者以為《洞極之經》。……故教訓人君賢者而勃戒之,欲令勤行致太平也”。 ( 見《太平經良鈔·辛部》 )

(10) “故念吾為真人作道,其大也則洞至無表,其小也則洞達無裡,尊則極其士,尊629則極其下,……然吾乃為太平之君柞經”。 ( 洞極二字之義,此處說得很明白。見《太平經》第九十八卷·第一百五十七章 )

(11) “右天怨地咎,國之害徵,立《洞極經》文”。 ( 《太平經》第九十一卷·第一百三十二章 )

(12) “大集聚政事,考本天地之根,以除天怨地咎、國之害,立《洞極經》”。 ( 見太平經鈔己部 )

除以上所引各條而外,《太平經》中含有 “洞極”二字的文句尚不少,幾十卷殘經中已是如此,推測當日一百七十卷完整無缺的《太平經》演講“洞極”之說者必定更多,因此可知于吉的《太平青領書》和張道陵的《太平洞極經》這兩種書是分不開的,若非一書二名,就是于吉的書已把張道陵的書吞併在內而加以融化了。再者,張道陵一派,自稱“天師”,這個尊號當有來源,今觀現在殘留的太平經中, “天師”和“真人”互相問答之辭,隨處可見,足以斷定此經和張道陵有密切關係。

甘忠可創造太平經

《前漢書第七十五卷·李尋傳》: “成帝時,齊人甘忠可詐造《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以教重平夏賀良、容丘丁廣世、東郡郭昌等,劉向奏忠可假鬼神罔上惑眾,下獄治服,未斷,病死。賀良坐挾忠可書,以不敬論。後賀良等復私以相教”。哀帝建平二年 ( 公元前五年 ) 賀夏等以左道亂政罪皆伏誅,我想其人雖死,其書未必能夠完全消滅,由西漢成帝到東漢順帝,中間經過一百幾十年,十二卷的《太平經》逐漸發展為一百七十卷,也是可能的。

還有關於傳經人和受經人的鄉里一事也值得研究:

(1) 造十二卷《太平經》的甘忠可是齊人,西漢齊郡即令山凍省臨淄縣一帶,東邊與壽光縣接壤。

(2) 得一百七十卷神書的于吉是北海人,東漢北海國即今山東省壽光縣東北一帶近渤海處,西邊與臨淄縣接壤。 ( 神書即《太平經》,又名《太平青領書》。 )

(3) 于吉得神書的地點是曲陽,即今江蘇省邳縣,西北面與山東省連界,漢時屬東海郡。

(4) 詣闕上神書的宮崇是琅琊人,漢之琅琊即今山東省東南邊界近黃海處,海濱有琅琊山,秦始皇曾在此山留住三個月之久。

(5) 甘忠可的信徒,如夏賀良是重平人,丁廣世是容丘人,郭昌是東郡人;考前漢書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容丘縣屬東海郡,東郡屬兗州,這些地力都在燕、齊境內。

根據以上諸人鄉里關係,我認為于吉的神書是脫胎於甘忠可太平經,而甘忠可的書又是燕、齊海上方士們所流傳的舊說從新改編,他們的老祖師就是戰國時代齊國稷下人騶衍。 ( 騶衍亦作芻衍,稷下在今山東省臨淄縣城外 )

騶衍五德論之繼承

(1) 漢司馬遷謂騶衍 “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聖之篇,十餘萬言,……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 ( 節錄《史記卷七十四·孟軻傳》 )

(2) 《史記·封禪書》、 《前漢書·郊祀志》同言: “齊威、宣之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 ( 注云:今其書有五德終始,五德各以所勝為行,秦謂周為火德,滅火者水,故自謂水德 ) ”;又言:“騶衍以陰陽主運,顯於諸侯 ( 注云:今其書有主運,五行相次轉用事,隨方面為服 ) ,而燕齊海上之方士傳其術, 不能通 ”。

(3) 西漢甘忠可遂繼承騶衍五德終始之說造《太平經》, “以言漢家逢天地之大終,當更受命於天”。後來夏賀良等復繼承忠可之說,對哀帝言:“漢歷中衰,當更受命,成帝不應天命,故絕嗣。今陛下久疾,變異屢數,天所職譴告人也。急宜改元易號,乃得延年益壽、皇子生、災異息矣”。 ( 引號內語句見《前漢書·李尋傳》 )

(4) 東漢襄楷又繼承甘、夏之說,當桓帝延熹九年 ( 公元 166) ,詣闕上疏,言琅琊宮崇所獻于吉神書 “專以奉天地、順五行為本,亦有興國廣嗣之術,而順帝不行,故國胤不興,孝衝、孝質,頻世短祚”。 ( 見《後漢書·襄楷傳》 )

總觀以上諸說,差不多是一個系統。騶衍當日既然著書十餘萬言 ( 《漢書藝文志》有 “鄒子”四十九篇、“鄒子終始”五十六篇 ) ;遊說齊、梁、趙、燕各國,名震王公 ( 《史記·盂軻傳》雲:王公大人初見其術,懼然顧化 ) ,必有不少的傳人,甘忠可生長在騶衍故鄉,更容易覓取騶衍遺留的書籍而加以改造, 因此《天官曆包元太平經》遂出現於世。甘忠可、夏賀良等死後,《太平經》一書必定被其它信徒們寶為秘傳,私相授受,為了配合時代的需要,書中不能不陸續地添入許多新資料,質雖未變,而量已大增;後來東漢的于吉又生長在甘忠可的故鄉 ( 騶衍、甘忠可,同是山東臨淄縣人,子吉是山東壽光縣人,二縣東西連界 ) ,必是得著歷年以來逐漸增廣的太平經而更加擴充之,因此遂有一百七十卷之鉅著。

騶衍遺說之影響

西漢甘忠可、東漢于吉的書都是戰國時代騶衍的一脈相傳,除以上所列舉各項事證而外,在今日殘留的《太平經》中尚有蛛絲馬跡可尋。《史記·孟軻傳》略述騶衍之說雲: “中國者於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國名曰赤縣神州 ( 後來我國常自稱為神州,本於此 ) 。赤縣平州內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為州數。中國外如赤縣神州者九,乃所謂九州也,於是有裨海環之 ( 裨海即小海 ) 。人民禽獸莫能相通者、如一區中者,乃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環其外,天地之際焉 ”。 ( 《史記》這一段文章很不易懂,今特詳細的加以解釋:騶衍說,中國雖大,但和天下相比就覺得甚小,不過八十一分之一而已。中國叫作赤縣神州。中國境內原有九州,即當初大禹王所劃分的,雖有州的名稱,但不具備州的條件,不能算是九州。中國境外尚有八個州,也和赤縣神州一樣,連中國算,就是九個,這才稱得起九州。九州之外有小海環繞。凡是叫作州的,必有界限,人類和獸類彼此兩方都不能交通,好似客在一區之中,若具備這樣條件,才可以稱為一州,九州皆是如此。若就大處說,九個州也自成一個大區,因有裨海在九州外面環繞,更不能和別處相通。象這樣有裨海環繞的大區也有九個,每一個大區內皆有九州,九九共有八十一州。八十一州之外再有大瀛海環繞,大瀛海之外已經是天和地相連接之處,其大無外,不可測量了。 )

以上僅是騶衍一家之說,在別種古書上都未會見過;他所說天下有九個九州,共為八十一州,中國是八十一州中的一個州,也與現實狀況不相符答。今觀《太平經》中卻有類似騶衍的論調,如第九十三卷 “國不可勝數訣”篇中雲:“中部有八十一域,次其外復一週;天下有萬國,乃遠出到洞虛無表”。此處所謂 “八十一域”,等於騶衍說的“八十一州”,此處所謂“次其外復一週”,等於騶衍說的“有大瀛海環其外”;此處所謂“洞虛無表”,等於騶衍說的“天地之際”。再者,司馬遷批判騶衍之書,謂“其語宏大不經,……然要其歸,必止乎仁義節儉君臣上下六親之施。”今觀現在殘留的《太平經》,其中有些辭句雖不免依託神人之言,然究其宗旨,仍注重倫常道德,倡導君明、臣忠、父慈、母愛、子孝、妻順、兄良、弟恭、人人樂善,以求天祐而致太平。統觀前後諸說,可見《太平經》是受了騶衍遺書的影響。

黃巾張角與太平經的關係

《後漢書卷六十·襄槽傳》末段雲: “初順帝時,琅琊宮崇諧闕,上其師于吉於曲陽泉水上所得神書百七十卷 ( 原注:神書即今道家。《太平經》也,其經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為部,每部一十七卷 ) ,號《太平青領書》,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家,而多巫覡雜語 ( 觀音錫 ) ,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經,乃收藏之,後張角頗有其書焉 ”。據此,可知張角的太平道根源所在。

《後漢書卷一百一·皇甫嵩傳》言:張角的徒眾 “皆著黃巾為標幟;……角稱天公將軍,角弟寶稱地公將軍,寶弟梁稱人公將軍”;這種標幟和稱號都是和太平經有關係的。嚷楷早已說過:“宮崇所獻于吉神書,專以奉天地、順五行為本”,按五行衰旺順序,火衰,土必代旺,漢朝是以火德王,漢運既衰,代漢而興者必是土德,土色黃,故著黃巾,以表示順五行之意。

太平經中又言: “天以道治,地以德治,人以和治。天地人三相得,乃成道德。天主生,地主養,人主成。上士法天,其道乎;中士法地,其德乎;下士法人,其仁乎;非此三統道德仁,非為太平之君矣”。此外言天地人三種關係者’在經文中觸目皆是,未能悉舉。張角弟兄三人以天公、地公、人公為稱號,必是由太平經而來的。

黃 巾 起 義

《後漢書卷八·靈帝紀》: “中平元年春二月,鉅鹿人 ( 漢有鉅鹿郡,在今河北省界內 ) 張角,自稱黃天,其部師有三十萬 ( 按此句當作 “其部帥有三十六方”。原文“師、萬”二字錯誤 ) ,皆著黃巾,同日反叛 ”。 ( 此事在公元 184 年 )

《後漢書卷一百一·皇甫嵩傳》: “初鉅鹿人張角自稱大賢良師,奉事‘黃老道’,……遣弟子八人,使於四方,以善道教天下,十餘年間,眾徒數十萬,連結郡國,自青、徐、幽、冀、荊、揚、兗、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 ( 東漢全國十二州,僅有益、涼、並、交四州未受波及 ) ,遂置三十六方,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帥。 ……諸方一時俱起,……州郡失據,長吏鄉逃亡,旬日之間,天下響應,京師震動”。看史家記述黃巾起義,聲勢如此浩大,應該有所成就,但因缺少革命的經驗,結果不免失敗,而東漢王朝也從此一蹶不振,終至滅亡,張角等最初高舉義旗;代表廣大農民群眾,打倒封建惡勢力的願望,後來總算是實現了。

曹操與黃巾的關係

後漢中平元年 ( 公元 184) 曹操雖然帶兵打過黃巾,但以附隸在皇甫嵩軍隊之下,不起主要作用,事後只博得一個東郡太守官階。初平三年 ( 公元 192) 青州黃巾百萬,攻入兗州,曹操以少數兵力,出奇設伏,屢次制勝,受黃巾降卒三十餘萬、男女百餘萬口,收其精銳者,號為青州兵 ( 此時張角弟兄三人已經死了八年,這些黃巾雖號稱張角的同黨,其實還是一般的飢餓流離的民眾 ) 。曹操本苦兵少,一旦得到這許多降卒,軍容突然大威,因此遂由東郡太守躍升為兗州牧 ( 兗州即今山東省西北部連河北省西南部在內。東漢時兗州有國三、郡五、城八十、人口四百萬左右。東郡是兗州五郡中之一郡,東郡太守等於清朝的知府,兗州牧等於清朝的督撫 ) 。

後漢建安元年 ( 公元 196) ,曹操又進討汝南、潁川黃巾,收降其眾各數萬人,朝廷遂拜操為鎮東將軍,封侯爵;此後步步高昇,為司空、為丞相、為魏公、為魏王;假使當時沒有黃巾,曹操就不能取得這樣地位以發展他的雄才大略,因此可以說,他一生的事業是黃巾所造成的。曹操對於當時的人民是有功或有罪,或功罪各半,這些問題與太平經無直接關係,本篇暫不討論。

建安二十五年 ( 公元 220) 曹操歿,曹丕遂自稱天子,繼之劉備稱帝於蜀 ( 公元 221) ,孫權稱帝於吳 ( 公元 222) ,漢朝天下遂分裂為三國。 ( 魏國共 46 年,蜀國共 43 年,吳國共 59 年,後來三國皆統一於西晉。 此章詳情見《後漢書·靈帝紀·獻帝紀》、《三國魏志·武帝操傳·文帝丕傳》、《蜀志·劉備傳》、 《吳志·孫權傳》。 )

有了《太平經》,而後才有張角的 “太平道”;有了“太平道”,而後才有黃巾起義,黃巾自身雖無所成就,但反面的助長了曹操的威勢;有了曹操之掃蕩群雄、挾天子以令諸侯,而後才有曹丕之顛覆漢室、取帝位而代之;此事距張角等最初起義時不過三十 六年,可見這部 “太平經”在歷史上的重要關係。

張魯在漢中大行五斗米道

《三國魏志卷八·張魯傳》:張魯,字公祺,沛國人 ( 沛國即今江蘇省徐州北面的沛縣 ) ,祖父陵 ( 即張道陵 ) ,順帝時 ( 公元 126 — 144) 客於蜀,學道鶴鳴山中 ( 山在今成都西面大邑縣 ) ,從受道者,出五斗米 ( 因此當時稱為 “五斗米道” ) 。陵傳子衡,衡傳於魯 ( 張魯是張陵之孫 ) 。魯據漢中 ( 即清朝陝西省漢中府所轄區域 ) ,自號師君,其來學者,皆教以誠信不欺,有病自首其過 ( 等於後世宗教家所謂忤悔之意 ) ,大都與黃巾相似 ( 原注引典略雲: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修,角為太平道,修為五斗米道,修法略與角同。裴松之雲,張修應是張街之誤。愚按,張衡是張道陵之子,即張魯之父,雖奉行五斗米道,但同時另有一人叫作張修,也是五斗米道;《後漢書·靈帝紀》: “中平元年秋七月,巴郡妖巫張修反,冠郡縣”。原注:“張修號為五斗米師”。據此可見張修和張衡本是二人,非誤 ) 。犯法者先加三原 ( 先經過三次寬免其罪 ) ,然後行刑。不置長史,皆以祭酒為治 ( 在本道中有資格者名曰祭酒,用他們管理行政事務 ) 。諸祭酒皆作義舍於路 ( 義舍是給行路人休息的小屋 ) ,懸置米肉,以給行旅,食者量腹取足 ( 義舍內有米有肉,讓人儘量吃鮑,不收費用 ) ,民夷便樂之 ( 百姓和夷人都戚覺這件事很便利,大家都很歡樂。那時所謂夷人,即今日的少數民族 ) 。雄據巴漢,垂三十年 ( 巴是巴中郡, 即今四川省北面的南江、廣元、昭化、劍閣、通江、巴中、蒼溪、閒中、南部等縣;漢是漢中郡,即今陝西省南面的佛坪、留壩、鳳、洋、沔、略陽、城固、褒城、南鄭、西鄉、寧羌、鎮巴等縣。垂三十年,即將近三十年,從公元 188 至 215 ,實際只有二十八年 ) 。韓遂、馬超之亂,關西民奔魯者數萬家 ( 事在漢獻帝建安十六年,即公元 211 年。關西謂函谷關之西,即河南、陝西二省交界處,該處難民逃奔到張魯所管轄的區域來避難,大家都認為漢中是安全地方 ) 。以上節錄《張魯傳》拜《後漢書·劉焉傳》,所以字句微有異同。詳情見二傳原文及裴松之、李賢二注中。

《後漢書·獻帝紀》:“建安二十年 ( 公元 215) 秋七月,曹操破漢中,張魯降 ”。又《張魯傳》拜《劉焉傳》皆言,張魯降後,曹操侍以客禮,拜為鎮南將軍,封閬中侯,邑萬戶;魯五子皆封列侯 ( 萬戶侯是侯爵中之最大者,其次幾千戶或幾百戶不等,每戶應納的租稅皆歸封侯者所有,但土地和人民仍屬於國家 ) 。

五斗米道傳為道教正一派

考南來人所編篡的《歷世真仙體遣通鑑》,得知張魯五個兒子的名字;他的第三子名盛,字元宗, “歷宮奉車都尉、散騎侍郎,封都亭侯,嘗喟然歡曰,‘吾先世教法,常以長子傳授,而諸兄皆不娶,可使至此遂無傳乎! ’西晉永嘉中 ( 公元 307 — 312) ,夜望大江之東有瑞氣徹天,謂其妻曰, ‘是可以成吾丹矣。乃棄官南遊,至鄱陽郡 ( 即今江西省鄱陽縣一帶地方 ) ,望之曰, ‘近矣’。即山行五日,至一處,山嶺秀麗,登而喜曰,‘吾得之矣。’山頂有真人丹穴井灶存焉,乃昔日煉丹修養之地,遂就其井灶左右結廬。居一年,妻盧氏來尋之,遂與同居此山,得一子。居九年,丹成,一日尸解而去。人呼其山為龍虎,子孫多居山之東北。” ( 龍虎山在今江西省貴溪縣西南,兩山相對,形勢一如龍昂, 一如虎踞,有古時丹井丹灶及飛昇臺遺址;又有上清宮,俗名天師府。 ) 按望氣和成丹尸解諸說,疑是作者有意附會,恐不足信,但因原文是如此,不便刪改,故照錄之。

龍虎山為道教正一派發祥之地,自張道陵第四代孫張盛遷來此山後,世世安居,曾未移動,今已傳王六十三代。我國人的家世譜系常嫌中斷,無法稽考,若求一姓家譜相續不斷者,除山東省曲阜縣孔夫子後裔而外,就要數到張天師了。

五斗米道和太平經的關係

張道陵是東漢沛國人,這個地方即今江蘇省沛縣;再往東南,即是邳縣,漢時名為曲陽,于吉的神書得於此處。沛、邳二縣相距很近,因此,張道陵的《太平洞極經》和子吉的《太平青領書》可能是一個來源,所以他們的道法也大概相同。關於洞極之說,在今日殘留的太平經中有不少的資料,本篇已擇要列舉如前,此外還有一件事更能夠證明 “五斗米道”和《太平經》的關係:

《後漢書·劉焉傳》和《三國志·張魯傳》二注中都說,張魯的政治 “依月令春夏禁殺;又禁酒,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今按春夏二季,生氣當令,禁止屠宰,是體天地好生之德,尚不難理解,但欽酒非殺生可比,何故也要禁止 ? 就因為他是一個篤實奉行《太平經》教義者,所以把飲酒、造酒都當作罪惡。

《太平經》第六十九卷有云: “人君好縱酒者皆不能太平,其治反亂,其官職名戰鬥而致盜賊,……故當斷酒”。

《要修科儀戒律鈔卷十四·飲酒緣》 ( 此書在《道藏》洞玄部戒律類 ) 引《太平經》雲: “真人問曰,‘凡人飲酒洽醉,狂詠便作,或即鬥死,或相賊仿,或緣此姦淫,或緣茲高墮,被酒之害,不可勝記。念四海之內有幾何市,一日之間消五穀億萬鬥斛,復緣此致害,連及縣宮,或使子孫呼嗟,上感動皇天,禍亂陰陽,使四時五行之氣乖反。如何故作狂藥以相飲食,可斷之否 ? ’神人曰‘善哉!但使有德之君教敕言,從今以往,敢有無故飲酒一斗者 ( 漢時一斗約等於今日的二升 ) ,笞二十 ( 笞音痴,等於清朝刑罰打二十下小竹板子 ) ;二斗,杖六十。 ( 斂酒二斗者,以大木棍打六十下 ) ;三鬥;杖九十;一斛,杖三百。以此為數,廣令天下,使賢人君子知法畏辱,必不敢為,其中愚人有犯即罰,作酒之家亦同飲者 ’ ( 造酒者與飲酒者同罪 ) ”。

觀以上太平經文,可知張魯禁酒是有所根據,不是單憑自己意思創立教條。前已證明於吉的《太平青領書》和張道陵的《太平洞極經》是分不開的,現從禁酒這件事上著想,更能夠斷定兩種書是二個來源,所以《張魯傳》中說,魯的道法與黃巾相似,而《典略》所記載 “五斗米道”與“太平道”種種作用,彼此也沒有多大差別。 ( 《典略》原文見《後漢書·劉焉傳》注和《三國志·張魯傳》注中所引 )

張魯避免太平道的名稱

張魯的道既然和張角一樣,都是由《太平經》產生出來的,為什麼張魯不用 “太平道”這個名稱,而叫作“五斗米道” ? 原因就在於他的志願和張角不同。張角領導數十萬黃巾起義,要想推翻漢朝的統治;而張魯只希望在當時全國混亂之中維持局部的安全。張魯佔據漢中一塊地盤,實際上已不受朝廷節制,但表面上仍算是國家官員之一 ( 《後漢書·劉焉傳》雲: “朝廷不能討,遂就拜魯為鎮夷中郎將,領漢寧太守,通其貢獻”。《三國志·張魯傳》亦同此說 ) ,所以他要避免與黃巾同樣的名稱,雖然他也奉《太平經》為聖典,卻不肯自己承認是 “太平道”,人家無法稱呼,只好撇開教義不管,按照事實代他取個名子,直叫作“五斗米道”;或見其獨霸一方,就呼為“米賊”;或見其道中有鬼卒、鬼吏之名,就稱為“鬼道” ( 米賊、鬼道,皆見張魯本傳 ) ,這些都是不體面的稱呼;後世所謂天師道、正一派、龍虎宗幾種名稱,比較用得合適,而且好聽得多了。

五斗米道不是剝削

有人說,“五斗米道”取費太多,非一般人所能負擔,未免近於剝削。我說,今日如果要論斷這件事,應先了解當時當地社會實際情況:

(1) 漢朝升斗之量最小,不能和今日的量制同等相看。清朝名醫徐靈胎所作《醫學源流論》中有一篇論《古今方劑大小》,他說, “餘親見漢時六升銅量,容今之一升二合”,按這個此例折算,可知漢時的量制等於今日的量制的五分之一,那時一井升等於今日二合,一斗等於今日二升,五斗只有今日一斗,不為過多。

(2) 當時漢中居民超出十萬戶以上,土地肥沃,物產豐富,百姓不忱貧乏,五斗米還能負擔得起。

(3) 出五斗米也是聽各人自願,以此為受道者入門的表信,或作為祭酒們祈禱的酬勞,並非強迫行事;若真要剝削斂財,以張、魯當日的威權,盡有其它各項抽捐加稅的方法可行,不需要玩弄這種花樣。

(4) 張魯治理漢中,特別注重《太平經》所謂生、養、施三德政中的一個 “施”字,使諸祭酒皆作義舍於路旁,以便行旅,又把些米肉放在義舍中,任過客自由飽食,不取膳費,象這樣博施濟眾,當然是靠平日五斗米的儲蓄而來,否則從何處得到許多糧食 ? ( 以上二、三、四項皆詳見《劉焉傳》和《張魯傳》拜兩傳的小注中

(5) 我們把剝削罪名加在張魯身上,雖不合實際情況,若說他在那裡製造迷信,他就無可推託了。但要曉得一千七百年以前的社會,迷信是很難破除的,當時稍有一點作為的人,都想利用他人的迷信來做自己所認為應該做的事業;即如黃巾起義,也是張角利用太平道,才能夠發動數十萬群眾,倡導革命先聲;張魯亦復如此,只是兩人目的不同而巳。

孫策殺于吉

張魯同時的人勇於破除迷信者,即孫權之兄孫策。《三國志·孫策傳》注引《江表傳》言孫策殺于吉一段故事,今照原文錄之如下:

“時有道土琅邪于吉,先寓居東方,往來吳、會 ( 即今江蘇省吳縣和浙江省會稽縣 ) ,立精舍,燒香,讀道書,製作符水以治病,吳、會人多事之 ( 兩地人民冬奉于吉為師 ) 。策嘗於郡城門樓上集會諸將賓客,吉乃盛服 ( 于吉身上穿著華美的服裝 ) , 杖小函,漆畫之,名為仙人鏵 ( 鏵即鈇鍬,上裝長木柄,可以掘地,後世遊方道士常有攜帶此物作挖掘藥草之用,名為方便鏟。于吉那時又在長木柄的另一頭掛了個漆畫的小匣子,大概是他的藥箱 ) ,趨度門下,諸將賓客三分之二下樓迎拜之,掌賓者 ( 招待員 ) 禁呵不能止,策即令收之 ( 孫策令人捉拿于吉 ) ,諸事之者,悉使婦女入見策母,請救之。母謂策曰, ‘於先生亦助軍作福,醫護將士,不可殺之’。策曰,‘此子妖妄,能幻惑眾心;遠使諸將不復相顧君臣之禮,盡委策下樓拜之,不可不除也’ ( 孫策廾三歲已封侯爵,所以他自視為君,而視諸將士為臣。于吉由樓下經過,諸將士撇開孫策不管,跑到下面去迎拜于吉,因此孫策懷恨,一定要殺他 ) 。諸將復連名通白事,陳乞之 ( 諸將士連名上呈文,請求赦免於吉 ) 。策曰, ‘此子已在鬼籙,勿復費紙筆也’。即催斬之,懸首於市。諸事之者尚不謂其死,而云尸解焉,復祭祀求福 ( 一班信徒們還不認為于吉是真死,說他靈魂藉此脫離肉體成仙,大家又祀他,求他降福給各人 ) 。 ”

孫策手下這些將官,迷信的程度太深,原不足怪,而孫策本人雖自命為破除迷信 ( 孫策訓將士,有 “焚香、讀邪俗道書,此甚無益,諸君未悟”一段話 ) ,我看他也不徹底。他自從賭氣殺了于吉之後,心中總未免懷有鬼胎,時常見到于吉顯靈,因此神經錯亂,竟不得善終。本以破除迷信稱雄,結局仍然死於迷信 ( 《孫策傳》注引《投神記》雲:策既殺于吉,每獨坐,彷佛見吉在左右,意深惡之,頗有失常,後治創方差,而引鏡自照,見吉在鏡中,顧而弗見,如是再三,因撲鏡大叫,創皆崩裂,須臾而死 ) 。

于吉真假的問題

有人說,“孫策所殺的于吉是冒名,不是真于吉,因為他在東漢順帝時代已為人師,再從那時算至建安五年,多則七十餘年,少則五十六七年,如果於吉尚存,當有一百多歲,恐怕沒有這樣長的壽命。”我認為此說理由頗欠充分,世間活到百歲以外的人並非罕見,不能僅從年齡上辨別真假。于吉確實年齡究竟幾何,後人雖無法推測,但晉朝虞喜作《志林》時,早已論及此事。他說:“順帝時琅琊宮崇詣闕上師于吉所得神書於曲陽泉水上,白素朱界,號太平青領道,凡百餘卷。順帝至建安中五六十歲,于吉是時已近百年,年在耄悼,禮不加刑 ( 耄是老,悼是幼,古禮刑罰不加於老幼 ) , ……吉罪不及死,而暴加酷刑,是乃謬誅,非所以為美也”。今按于吉得神書這件事,大家都以《後漢書。襄稽傳》為根據,《後漢書》是六朝劉宋時人范曄所撰,于吉死在東漢建安五年 ( 公元 200) ,《後漢書》成於劉宋文帝元嘉年間,已在於吉死後二百幾十年了;虞喜是西晉和東晉之間的人,距離於吉死時不過一百多年,他作《志林》時,范曄的《後漢書》尚未出世,《志林》所言必另有根據,比較更為可信。當時文獻充足,考證便利,設若於吉真假有問題,虞喜是晉朝一個博學家,自能辨別清楚,不應該胸無主見、人云亦云 ( 虞喜《志林》見《三國志·孫策傳》裴注所引 ) 。

我們生在虞喜之後一千六百餘年,時代既不象晉朝和三國那樣接近,考證的資料也沒有當時那樣豐富;各種遺書上雖也提到幹吉 ( 即于吉 ) ,但惜所說並非一致,而且神話太多,不足以供考證,今日想要為于吉作辯護,事實上很感覺困難。《太平經》固然是由於吉傳出,但于吉之死與《太平經》毫無關係,後人何必定要用李代桃僵之說來翻一千七百年前的舊案。孫策是三國時梟雄之一,少年狂妄,目中無人,他只曉得順我者生,逆我者死,不懂什麼叫作仁慈和法律,虞喜偏拿古禮去責備他,謂于吉罪不至死,年老不宜加刑,這些都是隔靴搔癢之談。

道儒兩家對於吉的批判

宋末元初趙道一所編《歷世真仙體道通鑑》中的《幹吉傳》 ( “于吉 ”在道書上多作“幹吉” ) ,原文有一千餘字,首言幹吉祥得《太平經》時乃 “漢成帝河平二年甲午” ( 公元前 27) 。末言 “孫策平江東,進襲會稽,見士民皆呼吉為幹郎,事之如神。策招吉為客在軍中’將士多疾病,請吉水輒差 ( 噴水到病人身上,病即愈 ) 。策欲迎獻帝討曹公 ( 時為漢獻帝建安五年,即公元 200) ,使吉占風色 ( 占卜天氣如何 ) ,每有神驗,將士鹹崇仰吉, ( 中有百餘字,大意與《搜神記》相同,故不重錄。 ) ……策遂殺之”。編者在本傳後附以評語,今錄如下:“道德經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幹吉乃致身軍旅之中,而為孫策所殺,雖曰兵解也,然使幹吉退藏於密,積行累功,又安知不證飛昇之品乎 ? 後之學仙者當以處佳兵為深戒。 ”同時馬端臨作《文獻通考》,在神仙書目《太平經》項下有按語云:“按順帝至孫策據江東時,垂七十年,而於吉在順帝時已為宮崇之師,則必非稚齒 ( 稚齒即幼年 ) ,度其死時當過百歲,必有長生久視之術,然亦不能晦跡山林以全其天年,而乃招集徒眾,製作符水,襲黃巾、米賊之為,以取誅戮,則亦不足稱也 ”。

觀以上所引 “仙鑑”和“通考”兩種批判,一是用道家的眼光來看于吉,說他違反老子佳兵不處之戒,致為孫策所殺,雖曰尸解,未證飛昇;一是摶儒家的立場斥責于吉,說他不能晦跡山林,而乃招集徒眾,自取誅戮,雖能長生,亦不足觀。這兩人意思都是怪于吉行為失檢,而不怪孫策濫殺無辜,持論實非公允。關於年齡問題,在《仙鑑》上沒有提到,我們僅從西漢河平二年 ( 公元前 27 年于吉得老君授《太平經》 ) 算至東漢建安五年 ( 公元 200 年于吉被害 ) ,已有二百二十七年了,他自己年齡最少應該有二百六七十歲,《仙鑑》作者趙道一,未嘗因為年歲過高就說他是假的;《通考》作者馬端臨,測度于吉死時當在百歲以外,是從東漢順帝時代算起,只認為他有長生久視之術,也不懷疑有第二人冒名,但說他 “製造符水,襲黃巾米賊之為,以取誅戮,”好象死罪是不可避免的,這顯然是謬論,比較晉朝虞喜的見解差得遠了。

張角張魯于吉三人情況不同

就《太平經》的系統上說,于吉和二張雖共屬一個道門,但就他們所經過的事蹟上看來,即知張角和張魯彼此所處的時局、所走的路線絕不相同,而於吉也不能和二張相提並論。

張角正當漢靈帝年代 ( 公元 168 —189) ,朝廷昏亂,闔豎掌握大權 ( 闔豎即宦官,普通叫作太監 ) ;黨獄鉤牽,忠良盡遭法網 ( 凡是反對宦官的人皆有罪,因一人之罪,牽連到父子、兄弟、親族、朋友、門生、屬吏,皆不能倖免,這樣辦法,當時稱為“鉤黨 ”,因此被害者無數,詳情見《後漢書·黨錮傳》及《宦者傳》 ) ;更加苛捐雜稅,層層盤剝;災荒饑饉,民不聊生;張角乘此機會,領導黃巾起義,手段在發動群眾, 目的在顛覆漢室,志願在順天應人 ( 易經上說:革命是 “順乎天而應乎人”。黃巾的標語是:“蒼天已死,黃天當立;”後來兗州黃巾又拾曹操書曰:“漢行已盡,黃家當立,天之大運,非君才力所能存”; 中平元年,黃巾起義,呂疆言於是帝曰: “黨錮久積,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 ) 。這次掀起全國革命高潮以後,張角等雖遭不幸,而黃巾反日見增名,其故有四:一、黃巾化整為零,散佈各處;二、黃巾潰敗後與其它革命集團合併,仍以黃巾為號;三、有些集團本無革命思想,他們也冒名黃巾以壯聲勢;四、他股在當時原有許多自立名號,但外人弄不清楚,一概叫作黃巾。因此,《黨錮傳》中就說, “其後黃巾遂盛,朝野崩離”。

張魯在漢獻帝時所碰到的局面就兩樣了。漢運將要告終,梟雄同時並起,宦官已被殲滅,天子等於囚徒,戰禍經年累月,民間十室九空,幾人稱帝稱王,國內一團混亂 ( 曹操自誇曰: “設使國家無有孤,不知當幾人稱帝、幾人稱王”。此語見《三國魏志·曹操傳》裴注所引《魏武故事》中 ) 張魯於此時佔據漢中,手段在以教為政 ( 如《張魯傳》中所說: “其來學者,皆教以誠信不欺,有病自首其過;犯法者,先加三原,然後行刑;不置長吏,皆以祭酒為治”。這些辦法,都是用宗教上的感化主義,代替政治上的措施 ) ,目的在保境安民,志願在繼承道教 ( 即張魯的祖父張道陵所遺傳的 “五斗米教” ) ,只求於萬方多難之中維持一片乾淨土,暫時不受糜爛之災,於願已足,別無其它的奢望;有四點可以證明:一、拒絕群下尊稱漢寧王號;二、不欲堅守關隘抵抗曹兵;三、封藏寶貨倉庫留給國家;四、始終接受朝廷官爵名義 ( 張魯於公元 188 年攻取漢中,原是奉了益州牧劉焉的意旨行事,劉焉死後,其子劉璋,軟弱無能,張魯不願承奉,璋遂殺魯母及魯弟,魯因此叛璋獨立,時在公元 200 年左右,後人就說張魯於此年佔據漢中,其實他在十年之前早已掌握漢中政權了, 至公元 215 年方歸順漢朝,首尾共計廿八年,各義上仍是一個漢寧太守,並未自立別種稱號 ) 。

于吉平日的行為和他遭難的經過,史無明文,只有《孫策傳》裴注所引《江表傳》提及此事,本篇已節錄於前,但裴注又引《搜神記》一段文章,比較《江表傳》所說,頗不一致;裴注《三國志》完成於南朝宋文帝元嘉六年 ( 公元 429) , 距離於吉之死不過二百二十九年 ( 于吉死在公元 200 年 ) ,當時裴松之自己就說: “《江表傳》、《搜神記》,于吉事不同,未詳孰是”。今日距離裴松之作注的時代又過了一千五百三十年,更難偏信一家之說,只好再將《搜神記》原文錄之如下,以充實參考資料。

《搜神記》曰: “策欲渡江襲許 ( “許”即許昌,是漢獻帝都城 ) ,與吉俱行,時大旱,所在熇厲 ( 熇音郝,熇厲即酷熱 ) ;策催諸將士使速引船,或身自早出督切 ( 孫策有時親自早晨出去切實督察 ) ,見將吏多在吉許 ( 這個 “許”字作“處”字解,言將士和屬吏多在於吉之處 ) ,策因此激怒言: ‘我為不如於吉耶?而先趨務之, ( 意謂,我比不上于吉嗎 ? 你們偏要去奉承他 ) 。便使收吉至 ( “收”.字作拘拿解 ) ,呵問之曰: ‘天旱不兩,道塗艱溘,不時得過 ( 道路不能即時順利通行。此指水路而言 ) ,故自早出,而卿不同忱戚 ( 責罵于吉說,你不和我們一同心焦 ) ,安坐船中,作鬼物態 ( 裝模作樣 ) ,敗吾部伍 ( 破壞我軍營紀律 ) ,今當相除 ( 不容許你存在 ) ’。令人縛置地上暴之 ( 畔人把于吉捆綁起來放在地上,讓烈日去曬他 ) ,使請雨,若能感天日中雨者,當原赦,不爾,行誅 ( 日中即午時,若午時有雨,就可放他,若無雨,就要殺他 ) 。俄而云氣上蒸,膚寸而合 ( 雲氣零碎集合 ) ,比至日中,大雨總至,溪澗盈溢,將士喜悅,以為吉必見原 ( 大家認為于吉可以免罪 ) ,並往慶慰 ( 往于吉處慶賀及慰問 ) ;策遂殺之 ( 孫策言而無信,仍把于吉殺了 ) ,將士哀惜,共藏其屍,天夜,忽更興雲復之 ( 夜間有云蓋復屍體之上 ) ,明日往視,不知所在 ( 不見其屍何在 ) ”。

看上段記載於吉當時經過的情況,雖與前文所引《江麥傳》不同,惟因孫策手下一班將士十分信仰于吉,遂招惹孫策的憤嫉,必欲殺之以洩憤,這些情況在兩種記載上差不多是相同的。今日就事論事,孫策固然是擅用威權,濫殺無辜,而於吉當時偏要和孫策部下諸將土們混在一起,究竟他心中抱著什麼目的了想要做些什麼事情? 我們無法推測,因為他表面披上了神秘的外衣,不象張角、張魯等行跡光明、容易使人理解,所以不能把他和二張作比較的論斷。但是于吉和《太平經》也有直接的關係,而且死非其罪,史家又無明文詳敘其事,故不嫌煩瑣,將《孫策傳》裴注所引兩種不同的記載先後並錄於此,以備觀覽,原文字句有簡古之處,酌加語體解釋,希望後來的讀者得到一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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