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東北一男子爲強迫女子處對象竟打車到瀋陽「搶人」一事?

-獨行俠_Fish-


表明觀點:曲某的行為在現如今卻是比較罕見,所謂強扭的瓜不甜,曲某的行為不僅得不到愛情,反而因為涉嫌非法拘禁而將被繩之以法!

事件概述及疑點: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曲某(男,29歲,鞍山市人)強迫被害人齊某某與其處朋友,並將齊某某的身份證件扣留。之後,齊某某以為母親過生日為由從曲某的住處逃離。

案發當天,曲某從鞍山打乘出租車至和平區瀋陽站附近,將被害人齊某某劫持上出租車。其間,犯罪嫌疑人曲某對齊某某進行了毆打、恐嚇。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瀋陽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疑點其實還是比較多的,通過新聞可以知道這種強制要求齊某處朋友的做法並不是突然發生,而是從去年11月直到今年4月都在持續,所以這個案件還是比較離奇的:

1、齊某為何離開之後不立即報警?

2、齊某和曲某如何認識的?

3、11月-4月期間如果齊某系被強制被扣留在曲某處,也依然還是非法拘禁,期間如果強制要求發生關係的情況下,那麼曲某還涉嫌強姦罪。

上述疑問只有等待公安的進一步偵查才能水落石出。但是毋庸置疑本案中曲某夥同他人強制將齊某帶離其所居住的地方前往鞍山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拘禁,根據規定等待曲某的必然是法律的懲處,只是結合案情來看,該案應該沒有那麼簡單,還是需要綜合實際情況查看曲某的情節輕重、有無其他犯罪事實才能最終對其進行判罰。


麋鹿說法


網上女子見,男子墜情淵,對方不情願,立馬氣生煙。千里把車打,直奔女家前,霸王硬開弓,強行把女肩,塞進車子裡,旋即就打轉。

有人把案報,多警齊出面,查控與攔截,周密佈置全,四十九分過,案破解除險,女子獲救了,男子戴手圈,具體事與原,還待細查嚴。

牛不思水喝,豈可壓頭點,愛戀婚姻事,強扭瓜不甜。衝動去搶人,結果性質變,抓你坐班房,一點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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