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7月7有雨,人家乞巧,司馬懿14歲的新婚妻子殺人

那年7月7有雨,人家乞巧,司馬懿14歲的新婚妻子殺人

少女張春華殺人的事是不是都很熟悉?但這事其實仍舊還大有玩頭。

張春華189年生人,14歲在司馬家殺人,那她至少是在202年與司馬懿結的婚,也就是司馬懿裝病的第二年。

那麼裝風痺症裝得很成功的司馬懿已經半身不遂,不能動彈了,他還那麼著急結婚幹嘛呢?

司馬家肯定是出於這樣的考慮:

第一,司馬懿年紀輕輕,總不能老這麼躺著,這病雖然不大好治,但也得想轍,為日後復出張本,所以這自然就有沖喜那類的功用。

第二,暫時躺著是必須的,至少要讓人認為他是在家躺著。可是這種事得有人照顧、掩飾不是?誰最方便,最讓人放心?這當然不會是那些奴婢,只能是親愛的媳婦。

第三,司馬懿躲在家裡坐看風雲變幻是大事,可不誤人家姑娘青春,司馬家傳宗接代也是大事,畢竟他大哥司馬朗一直無子。

只不過出於必要,他們的避孕措施肯定還是要用上一段時間的(具體時間看天下大勢),不然這也能讓老曹看出破綻。

如此說來,年少的張春華責任重大,一身所繫,不但是夫君司馬懿的命運,還是她張家和司馬家的共同命運,因此,我們接下來要細究的題目,就該是這個了:

全家都謀略極深的司馬家,為什麼竟敢於將如此大事託付於一個14歲的少女?張家為什麼會肯於與司馬家共同承擔風險?

這件事卻必須要從當時的豪門聯姻習慣說起,也就是當時豪門聯姻最講究的同鄉關係,和相應門戶。

先說同鄉關係。

兩漢秉承周禮,向來以鄉飲酒禮、射禮為統治基層的主要手段,其禮儀之規定,即是為明尊長,入孝悌,從而能忠君愛國。

鄉里權威由是便都由尊長、官紳、士子組成,所謂齒序由是便成為鄉里之秩序,儒家之基石,違之則為忤逆,為人所不齒。

鄉里以年齒為秩序,朝廷以賜爵為秩序,年齒越高,賜爵越多,兩漢朝廷就是通過這一方式介入鄉里,上下連接的,於是當時之人濃厚的鄉里觀念便由此形成,官場之強大凝聚力也由此形成。

漢人入仕首重鄉望,就是朝中高官子弟入仕之前也必須先由鄉里定名,這就使漢人越發重視鄉里關係。

這再加上其時交通不便,對外聯姻有許多限制,所以同鄉聯姻便自然成為漢人的上上之選。

而那些世家、士族、豪門,既然都巴望出仕,巴望走向更高權力,且最能提攜他們,最能互相維護的,必然更是同鄉官員,所以他們的這種聯姻,首先為的就是保證在當地的勢力、特權,和以後的發展。

玩政治必有風險,鐵板一塊恰是最大的保險,更何況這還關係鄉黨地域觀念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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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門戶。

門戶解釋起來比較簡單,這當然就是門當戶對的意思。

豪門與普通人家通婚,這不但不利於將來發展,也會影響血統純正,降了身份。

漢朝恰是一個非常講究出身的時代,那些門閥世家,在社會地位、政治經濟上都享有特權,這半點馬虎不得。

我們由此也就可以知道,司馬家與張家的聯姻,一定不那麼輕易。

司馬家和張家,都在河內,首先同鄉關係具備,司馬家是河內豪族,這是不須多說的,那麼張家會是什麼身份,什麼門戶呢?

這一點,我們只需要知道張春華的父親張汪,是擔任過粟邑縣令的,就可以了。

漢代選官都以察舉徵辟為主,非士族,及所謂德才兼備者不能出仕,而其所謂德才兼備者,其實也往往無非是本地望族,所以平皋張氏首先不會是普通門第。

另外,漢制,萬戶以上之縣的長官為令,秩比六百到一千,萬戶以下的為長,秩比三百到五百,漢朝以郡縣而治,粟邑地處三輔,人口又在萬戶以上,張汪自是千石之官,這就更加符合條件。

同鄉跟門戶都具備,這是同進共退的起碼條件,但是是不是隻這樣就行了呢?肯定不行,如果張家與司馬家的政治傾向南轅北轍,他們依然走不到一處。

張汪恰恰是在大亂紛起之後辭官回鄉的,他既然誰都不肯依附,這就說明他跟司馬家一樣謹慎,都是既忠於朝廷,不肯附逆,又明哲保身的一撥,所以他們在政治及手腕上,也不會存在很大的分歧。

而至於司馬朗這時候為什麼會在曹操那裡做事,這當然是因為長子的身不由己。以他們這種政治家族的智慧,不但不會硬抗,還同時不會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

這些傢伙真正說起來,更多是投機分子。

種種基礎之外,張家既然能夠在這種時候仍舊把女兒送過來,這無疑就說明他們是非常樂於將兩家捆綁到一起的,而這肯定也說明,兩家對張春華也都是特別放心的。

張春華很早就有賢德智慧之名,這自是豪門教養的緣故,但是這種豪門所教的,所薰染的,豈能只是婦德那一類的智慧?他們這種時候要考量的,自然更多是處世的那種智慧和能力。

所以張春華接下來的表現,很不同凡俗,就十分自然,司馬懿及其一家唯一意外的,就只可能是她小小年紀,竟會如此決斷、狠辣。

因為就是司馬懿,在那之前也並沒有殺過人,這從結果來看,他當時也應該並沒有殺人之心,不然這事根本用不著張春華來做。

那丫鬟撞到的畢竟是他嘛,他這個人的決斷力當然一點都不比張春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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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這件事的經過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司馬懿夫婦新婚之後不久,就到了七月七,七月七,為牛郎織女相會之日,這在漢朝已經頗為重視,它的主要活動就是“乞巧”和“守夜”。

七月七所謂的“乞巧”,便是向仙女乞求智巧,這就是說七夕之夜,女人們會在庭院中擺些瓜果,穿針引線求仙女幫助自己成為最巧的女人。

而所謂的“守夜”,就是說七夕之夜,人們會在庭院中會鋪設筵几,撒上香粉,擺上酒果,祈求牽牛、織女二星降福。

張春華剛成婚就遇到這樣一個與愛情、女人關係密切的好日子肯定很高興,她肯定會一大早就在為了節日忙活,包括帶著家丁、女僕搬出衣物和書籍拿到太陽底下暴曬。

七月初秋,古人一向習慣稱之為“朗景”、“澄景”或者“清景”,這就是說它天高氣爽之意,而七月七這天暴曬衣物和書籍的習俗,自然與天氣有關,據說這能夠一年不招蟲子。

那天的事卻壞在天氣上面,或者說歸根結底怪曹操。好好的天,誰料到竟會突然下雨呢?

其時書籍極為難得,有些肯定還是祖輩傳下來的,它們對於司馬懿這樣的人來說,自然比黃金,甚至命還重要,所以大雨一來,司馬懿就忘了自己在裝病了,或者是乾脆顧不得,他詐屍一般,就跳起來往外衝去。

結果司馬懿剛一行動,就被一個丫鬟看到了。

二少爺不是風痺,動不得了嗎?這樣的事那丫鬟自然會感到奇怪,甚至還可能驚喜呢,二少爺病好了!她可不知道自己犯了大忌,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

張春華殺人自然不會在大庭廣眾下殺,她肯定是在第一時間就阻止住司馬懿和那丫鬟,把丫鬟帶到一邊去了。

然後她就會在司馬懿醒悟過來,滿腹擔憂,還想囑咐她想辦法管好丫鬟的嘴的時候,像古龍那樣宣佈,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婢女在那時候雖然是私有之物,但也不是可以隨意殺掉的,不然後面曹丕也不會拿著他某個弟弟殘暴對待奴婢說話,非要治罪。料想,司馬懿那一刻肯定吃驚不少。

青春洋溢,貌美如花,巧笑嫣嫣,人見人讚的張春華才14歲呢,她居然就能說殺人就殺人,這讓人還怎麼敢跟她一起睡!

張春華為什麼殺人,為誰殺人,司馬懿自然很清楚,但是身邊有這樣一個女人,只怕無論哪個男人都沒法安心,或許,司馬懿年老時那麼厭惡張春華,這根本是根子裡的事。

這個女人做盟友可以,做老婆實在嚇人。

哈哈,想當然了,司馬懿畢竟是司馬懿,普通人跟他不是一個世界,我全是瞎猜。

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時的張春華肯定給司馬懿上了大大的一課:

這世上有一種人不用修煉,不須經歷,天生就能殺人,他們只為自己活著。

這無疑對他後來跟曹操打交道大有好處。

老曹是有道理的人嗎?道理這東西只有他願意講的時候才講,不願意講的時候,就什麼都是狗屁!

所以司馬懿,你那孩子還是再晚點生為好,暫時不想出來,就別生一個司馬師。

(誰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呢。)

司馬懿恰是在婚後六年才有的司馬師,那時候他真的再不出來不行了。

老曹說,娘希匹,再不應召,就把他捆過來!

文 九鴉

圖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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