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爲什麼全國一個樣?

遙遠的未來會怎麼樣


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而且偏理論,恐怕說起來還會挨懟,但既然悟空問答邀請了我,就簡單的說一下吧。

1、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是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終於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不僅設置了專項扣除,還把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2019.1.1執行)。此外起徵點也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年6萬元(平均每月5000元,1018.10.1執行)。

2、為何不根據地域收入、消費水平的不同設置差異化徵收呢?如一線城市起徵點10000元,二線城市8000元是很多人關心的一個話題呢?

寫到這,我忽然想起在參加《社會保險法》草案徵求意見座談會時,與會者提出的一個話題:為何企業要給男職工交生育保險,男人也生孩子麼?為何還要負擔已生育的女職工生育險?

與會專家答覆:男、女職工都交納生育險有兩方面考慮,一是確保生育基金的收支平衡,確保基金穩定;二是如果只有女職工交納生育險,將導致男女就業出現歧視,由此導致女職工就業困難,出現不公平現象。之所以寫出這段故事,因為我認為個稅統一標準也肯定有這兩方面的考慮。(當然,不僅是這兩方面)

從現實情況看,在北京和黑龍江工作的人,相對來講收入肯定完全不一樣,在北京工作收入8487元,已經達到平均收入水平,但如果需要租房,可能8000多元真不夠用,但仍需交個稅。而如果在黑龍江的某四線小城市,5000元過的可能比較滋潤,每月還略有節餘,但卻不需交稅。

可是,如果區別對待個稅起徵點,可能會妨礙人才流動。例如北上廣深這樣的城市起徵點高了,那麼必然會造成勞動者湧入這些城市,客觀上妨礙了人才流動。

我們還舉社保的例子,《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就是雖然參保率提高了,但出現了一個現象,就是社保費率低的地區參保人數以幾何倍數增加,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有些不良企業把員工社保上在了這些較低的地區。那麼,如果各地個稅起徵點出現差異,也會出現這種情況。

原因還有很多,歡迎交流!謝謝指正。


老王觀職場


因為這個數是調研測算後得出的,同時兼顧全國平均水平,也避免人口因稅負不一而產生不尋常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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