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死亡工資還會發幾個月?

東北人73587501


退休後死亡發給本人就是當月的工資,上半月死亡的只發半個月工資。


不過,題主想問的應該是發給直系親屬的一次死亡撫卹金和喪葬費等問題。撫卹費和喪葬費各地的標準不同,以湖南為例,就退休後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喪葬費和遺屬困難生活補助等問題詳細道來。

一、撫卹費和喪葬費


在不同性質的單位退休,死亡撫卹金和喪葬費的計算標準不一樣。由於題主沒有提供退休人員的單位,因此列舉幾種有代表性的單位,不涉及在職和因工死亡的情況。

(一)企業單位退休職工

企業退休職工的撫卹費與養老保險的繳納年限有關,也與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有關,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按照規定發放給家屬的一次性死亡撫卹金,按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一個月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

喪葬費則按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4個月發放。2017年湖南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2270元,這個標準就是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撫卹、安葬費的計算依據。

例如,湖南某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28年(含視同繳費年限),2018年3月死亡,社保站發給該死亡職工家屬的一次性撫卹費為45400(20*2270)元,安葬費9080(4*2270)元,兩項合計54480元。



(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

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在計算上與企業不同,計發基數是退休職工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一次性撫卹費按照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計發,安葬費統一為7000元。

舉例說明:一位退休教師死亡,假設他每月的基本離退休費為2980元(不含各種津貼),一次性撫卹費為59600(20*2980)元,喪葬費7000元,兩項合計66600元

(三)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費分兩個部分組成,即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安葬費的標準是7000元。

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在網上查到,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

舉例說明:一位行政機關退休幹部死亡,假設他每月的基本離退休費為2850元,死亡一次性撫卹費為108984元(25974*2+2850*20),喪葬費7000元,兩項合計115984元。

一次性撫卹費是給死者直系親屬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情況是均等分配,也可以適當照顧老人和孩子,因為涉及到繼承權問題,如果有人放棄還得寫聲明並公證。

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


企事業單位的員工在死亡後,對於需要死者供養、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生活困難的直系親屬,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人社部門批准後,由單位發放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需供養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有贍養義務的岳父母、子女、弟妹等等。題主所說的“續妻無收入”的情況,只要是法定夫妻且符合沒有勞動能力等條件,按規定可以申請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具體條件和金額需要到當地人社部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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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死亡,工資的發放分地區,分人數來。一般來說為24到32個月。此外還有喪葬費補助、一次性撫卹金、養老金個人賬戶餘額。


有書君公公是前年去世的,生前是公務員退休人員。記得還在靈堂前,他原來的單位領導來弔唁,後來就將我們幾個子女喊了出去,說了其死後工資等問題。最讓我吃驚的是,外婆至公公死後每個月有了遺屬補助,每個月390元。一直可領到去世。

後來得知,因外婆只一個女兒,而女兒幾年前就去世了,而去年女婿去世,女婿是第一撫養人,有撫養義務,因此公公所在單位自公公去世後每個月都給外婆發放了生活補助。

另外我們兄妹三人每個人大約分了三萬元左右。當時我們還戲稱老年人生前一分錢沒有存,死後卻留了一筆,真是沒想到。

根據所瞭解的情況,退休人員死亡後其工資的發放分為三個部分:

一是喪葬費,即用於安葬的費用。

喪葬費的多少與當地離退休人員平均工資有關。發放時以上個年度為準,一般發四個月。也有六個月、三個月的,與當地規定有關。

喪葬補助有單位的,由原單位進行發放;無單位或者參加了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發放。


二是供養直系親屬補助費用。

這筆費用由供養直系親屬的人數決定。如果只有一人,為死者上年度職工社平工資的24個月;二人的話,是28個月,三人及三人以上,是32個月,32個月封頂。

但這些受供養的對象也是有條件的,符合條件才能領取。


以上所有費用都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一般為一月內)去養老保險部門,生前有單位的,在單位負責這項工作的部門申請。一般來說,需要以下材料。

1、死亡證明,戶口簿(含註銷信息的原件及註銷複印件)。

2、所供養人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3、火化證明。

4、供養直系親屬經濟收入證明。

5、供養父母提供配偶收入證明。

6、供養子女提供兄弟姐妹收入證明。

三是一次性撫卹金,是給死者或家屬的費用。


這個撫卹金髮放標準也不是統一的。一般來說公務員為4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事業單位為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員工去世有的省10個月,如山東;有的20個月,如北京;有的15個月,如重慶……

退休人員死亡後也有特殊的,如河南省就規定,對於離休人員符合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死亡後一次性撫卹金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

此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養老金個人賬戶餘額也是發放給繼承人的。

以上只是有書君綜合的大致情況,至於退休後死亡工資的具體發放還是要以當地規定的文件為準。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職工死亡後,是不能繼續領取退休金,如果不申報死亡事宜,繼續領取養老金,是觸犯法律的,要追究責任。



職工死亡的撫卹金,2017年16490元,2018年調整為18360元。因工去世人員撫卹金是20個月的工資,因病去世人員撫卹金是10個月工資。喪葬費因工去世的人員5000,因病去世人員4000員。


談天說地講故事


你好!退休後死亡工資還會發幾個月?

首先要糾正一點,退休人員死亡後就沒有養老金髮放了,但按照國家的政策規定,其繼承人可以領取到喪葬費、憮卹金等幾筆補助款。

由於這一塊國家沒有統一標準,由各省市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自年制定。具體流程是: 當退休人員死亡後,其親屬(合法繼承人)帶上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明、死者的身份證丶退休證、社保卡和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材料,到社保局報告。社保局對材料審核無誤後會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繼承人到社保局領取(以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為例) :

一、5000元的喪葬費;

二、死亡人生前最後一個月養老金額20個月的憮卹金;

三、 死者個人養老金賬戶內剩下的餘額。

另外,死者配偶沒有穩定生活來源的,辦理手續後可以在社保基金中按月領取一筆不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生活補助費,直至亡故。

我是葉公講故事,專注於為你解答社保、社會等方面的問題。如果覺得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別忘了關注和點贊。大家有什麼好建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葉公來幫忙


老師傅好,有關這個問題網上回答很多,本不欲參與,但為了不掃您的雅興,特簡單重複幾句,退休職工死亡後,退休工資就會從職工離世次月開始停發。

但會有兩筆錢到帳,一筆為撫卹金,8至12個月的本人在冊工資,另一筆一般都是兩個月工資為喪葬費,但必須弄明白,各地標準略有差異,工資標準也不相同,所以發放比例也不一樣,例如上海和北京的工資與黑龍江,遼寧的工資相差巨大,撫卹金的差額也完全不同,具體到每個離世職工各不一樣,因為補發撫卹金是按每個人的工資標準核算,並非平均分配。


亓官仁


職工退休後死亡,一般來說,家屬如果不申報的話,是可以繼續發放工資的。

但是,我們每年的4月份左右就會開始養老待遇領取人員資格認證又叫做生存認證。

有些地方還是一年兩次的。

如果你沒有及時做好認證,那麼社保就會給你停發待遇。

也就是說,理論上能夠多領取12個月養老金。

不要以為這樣社保就會虧本了。

一般來說,職工去世後,我們相關親屬還是可以領取一大筆待遇的。

主要包括四大類。一是個人賬戶餘額,二是喪葬費,三是一次性撫卹金或者救濟金,四是供養親屬困難補助。

個人賬戶餘額大家都明白,這屬於個人財產可繼承。沒有領取完的,會一次性發放給家屬。一般來說,到了75歲之後就沒有多少了。

喪葬費,各地的標準都不一樣。山東省是一千元,北京市是5000元,深圳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上海市是兩個月的退休金。一般來說,區域不同規定都不一樣。

一次性撫卹金,或者救濟金,也是這樣的。山東省是十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北京市是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重慶市是15個月的基本養老金。深圳市根據撫養親屬的不同,分別給予6到12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還有供養親屬困難補助。主要是指以退休金為生活來源的供養親屬,如果因為職工去世,生活困難,社保基金會給他額外發放一部分困難補助,不過這個不高。山東省目前是460元,410元和360元3種。但是我們的城鎮低保水平已經遠遠超過了這個,但是比低保要求略微寬泛一點。

這幾筆錢加起來不少的。一般來說,退休職工去世後,很少有職工家屬拖著不去辦相應的死亡待遇。即使長時間領取待遇,被社保稽核查實後,還是會通過法院部門索回的。

所以,還是誠信的按相關程序辦理去世待遇比較好。



暖心人社


編者按: 談到死亡,有點不吉利,但人老病死,自然規律,必須面對。哪退休去世後還有哪些補助呢?



現在,我們來說一說,理一理。

各地經濟發展情況不同,政策有異。

一、喪葬費

喪葬費是一定的,也不多,也就是3000多元,也有的地方是5000元左右。

二、去世後補償

1、2010年前的補助是40個月吧,記得當時我的老師那一年去世,最後補發了12萬多元,當時他剛辦完退休手續就去世了,當時領的錢確實不少,但他沒領取一個月退休金呀,總覺得冤枉。

這個政策只持續了兩年,我的老師趕上了,但隨後政策有變,就追回補貼,說發的過多了,至於追回沒有,就不太清楚了。

2、2014年前後,我校一名教師,50多歲,還沒到退休年齡,因病去世,喪葬費3000元,補貼三萬多元。

3、現在,去世後的補貼聽說是20個月工資,不含績效工資和各種補貼。



三、家屬照顧

如果配偶生活困難,又無勞動能力,可申請生活補助,一般是每月100多元,子女是沒有這個資格的。

就知道這麼多,不知會不會幫到你?不到之處請見諒。


瓦良格


我是個剛剛退休人員,今年60了,文章總結的非常好[贊][贊]我
已經在朋友圈裡轉發了


退思51


退休後死亡,他死亡後的第二個月養老金就停發了。假如該人死亡後其家屬沒及時去社保局報告,社保局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還會繼續給他按月發放養老金,但在發放撫卹金和喪葬補助費時會扣回的。另外,每年驗證後就會停發的,先發的也會依法追回的(有單位的不會出現這樣的事)。

你問逝者續妻可不可以享受遺屬補助,這個關鍵是他這個續妻與他是不是合法夫妻,如果是依法進行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或是有證明他與這個續妻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的事實婚姻,當然是可以享受遺屬補助的。

他續妻對他在社保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裡面的錢也是有繼承權的。

此外,逝者家屬還可以按所在地省級政府的規定標準,領取撫卹金和喪葬補助費。


我愛我家21423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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