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4+6+N”模式实现纪检监察“三个全覆盖”

为全面深化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不留空白,城北区纪委监委注重在派驻监督上下功夫、想办法,探索“4+6+N”派驻监督模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城北区“4+6+N”模式实现纪检监察“三个全覆盖”

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全覆盖。

紧密联系北区实际,稳妥谋划,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北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地域便利等特点,按照全面派驻、归口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设立了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范围覆盖全区32个党政群团机关。在选配干部、工作职责、监督权限方面明确要求,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9项工作职责和12项监督权限;明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人、财、物、事由区纪委监委实行一体化管理;明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区纪委监察负责,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

6个街镇派驻监察员实现全覆盖。

区纪委监委坚持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在全区2个镇、4个街道设立了6个派驻监察办公室,与街镇纪(工)委合署办公,由镇纪(工)委书记担任监察办公室主任,并选任1-2名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干部担任派驻纪检监察员,履行监察职责,依纪依法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施监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N个村(社区)级监察联络员实现全覆盖。

区纪委监委紧盯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将监督延伸到村一级,在全区38个村、27个社区设立65名村(社区)级监察联络员,围绕“三会一课”、“三议一表决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村(社区)“三资”管理及运转和征地拆迁、精准扶贫等资金使用情况;对村(社区)大额财务开支,优抚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项目工程建设、工程款拨付等进行监督,督促村(社区)“两委”按要求进行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公开,协助街镇纪(工)委(监察办)开展对村(社区)党员干部的信访办理和纪律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公权力的监督,促进管党治党工作关口前移,促使村(社区)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下一步,城北区纪委监委将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定位、狠抓队伍强化责任担当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强化培训,加大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镇派驻监察员、村(社区)级监察联络员的培训力度,帮助派驻人员理清思路、转变角色,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各级派驻机构充分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擦亮监督‘探头’,切实担负起监督监察全覆盖的职责使命,努力贯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城北区“4+6+N”模式实现纪检监察“三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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