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個稅免徵額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 ,這意味著關於個稅免徵額提高到多少的討論自此塵埃落定。從10月1日起,廣大納稅人便可享受個稅起徵點上調和優化調整稅率結構帶來的降稅紅利。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提出的,包括子女教育在內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如何實施,成了輿論下一步聚焦的重點。目前,專項附加扣除細則正在抓緊制定中。
個稅是涉及面最廣的稅種之一,關係到每個人的錢袋子。老百姓能否減輕稅負,尤其是中低收入者能否獲得實惠,關係到本輪個稅改革的成敗。
儘管從表面上看,個稅免徵額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幅度不大,但是一個納稅人實際上要繳納多少個稅,不僅要看免徵額,還要看稅率結構。
本次個稅調整後,低檔稅率的級距獲得明顯擴大。以前最低一級3%的稅率為不超過1500元,調整後變成了不超過3000元;以前10%的稅率為超1500元~4500元,調整後變成了超過3000元~12000元……這種級距擴大一直體現到第4級,也就是說不僅是低收入者,就是在大城市裡有房有車、月入數萬元的“中產”也能從變化中獲益。
對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的人群保持稅率不變,則體現了對真正意義上的高收入群體的調節,實現稅收“調節器”的功能。
在本輪個稅改革中,真正回應公眾痛點的,還在於新加入的專項附加扣除制度。在中國社會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構成了民生話題的核心。尤其對於個稅涉及面最廣的工薪階層而言,他們既是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也是“民生之多艱”的承載者。專項附加扣除對四大民生領域均有關照,無疑將為工薪階層帶來福音。
比如,就住房話題而言,生活在大城市裡的年輕人,無論是揹負高額房貸的“月供一族”,還是承受房租上漲壓力的“遊離一族” ,都有機會通過專項附加扣除享受個稅實質性的減免。
此前還有觀點提出,個稅改革應當考慮到地區發展差異。5000元在中西部地區可能屬於中等收入,在東部沿海地區就接近於低收入,免徵額“一刀切”是否不妥?由於專項附加扣除的部分跟地區發展水平密切相關,以上訴求有望得到積極的回應。
值得一提的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9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專項扣除方案出臺後不會‘固定死’,而會隨著今後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動態調整。”由於個稅免徵額寫入法律,調整需要走嚴格的法律程序,相較於經濟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可避免地存在滯後性,經常有人提出免徵額調整需要有前瞻性。因此,實施專項扣除的動態調整,就能有效解決免徵額調整不靈活的問題。
提高免徵額、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多管齊下的措施,朝著給中低收入者減稅的目標邁出了深遠的一步。個稅調整以後,社會上的低收入群體將承擔很低的個稅,許多人甚至不必再承擔個稅支出;而中等收入群體也能獲得實實在在的“減負”,在大城市裡生活的的年輕人,有機會緩一口氣,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本次稅改,實現了從“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的重大轉變,個稅制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當然,此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並不意味著個稅改革從此畫上句號,也絕不允許為老百姓降低稅負的大門自此關閉。將來,個稅改革應秉持循序漸進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稅制,推進社會公平,不斷調動中低收入者的勞動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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