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萬買商標,方大同胡辣湯或更名「小喜哥」!

花10萬買商標,方大同胡辣湯或更名“小喜哥”!

抄襲一直是一種令人痛深惡絕的事情,但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十幾億人的想法難免有重疊,這時候就會發生一些讓人尷尬的事情,比如經常被人誤以為是抄襲的——撞梗。

而在鄭州經營多年的胡辣湯連鎖店老闆康長喜就遇上這樣的事情。他的胡辣湯店名為“方大同胡辣湯”,早些年還好,現在一聽,嘿喲,這不就是蹭明星熱度嗎?

但是老闆賊冤,當初起名的時候,他並不知道這個明星,而且商標局也給通過了,但隨著連鎖店的發展,店面越來越多,逐漸引起了該明星團隊的注意。

花10萬買商標,方大同胡辣湯或更名“小喜哥”!

2015年5月,香港知名歌手方大同委託律師對"方大同胡辣湯餐飲連鎖店"的老闆康長喜提起訴訟,表示他使用的商標對方大同本人構成了姓名權侵害,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2016年4月18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該商標屬於無效商標。

好不容易打響名氣的店面,說沒就沒了。

老闆委屈。

但老闆無可奈何。

花10萬買商標,方大同胡辣湯或更名“小喜哥”!

於是老闆向社會各界發起了店名徵集,希望有人能幫他起一個符合該餐飲定位、反映河南胡辣湯特色、有辨識度和傳播力、通俗易懂、響亮好聽的名字,一旦採用,他願意支付10萬元作為獎勵。

這個獎勵十分豐厚,吸引到了3000多個投稿,康長喜仔細看過後,覺得並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

於是康長喜決定自力更生,因為自己的名字中有個“喜”字,寓意又好,便將“喜”字作為主要考慮對象。多方打聽後,康長喜以10萬元的價格向原本持有公司買下“喜哥”商標,這次他吸取教訓,買下商標後就在太原相關公證處進行了公證,保證持有商標的合法性。

另外,康長喜就自己意向的名字都進行了商標註冊,比如大喜哥等,希望在更名之後,能對品牌商標有個全方位的保護。

然而在查詢“喜哥”商標時發現,29類食品、30類小食配料等都已被不同公司註冊,對於日後可能出現的山寨問題,康長喜卻也樂觀,他說:“未來品牌發展肯定越來越大,無法絕對避免山寨問題,所以我搶注了“喜哥”名字相關的商標。如果市場上出現山寨“喜哥”類餐飲,我們作為43類-餐飲酒店商標的唯一持有者,是能夠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的。”

儘管如此,康長喜還是對“喜哥”這個商標不太滿意,覺得不夠有親和力,最終左思右想,在“喜哥”之前加一個“小”字,變成“小喜哥”,這個名字十分接地氣,非常適合他計劃運行小店模式。

遂,老闆終於如願。

經此一事,老闆也更加了解商標,明白商標從註冊到公證到防禦性註冊都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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