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核查發現,
風景名勝區管理不到位,
存在如下問題:
宏遠磷礦採礦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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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在採礦許可證已於2010年1月到期的情況下,於2016年4月為甕安縣玉山鎮宏遠磷礦補發採礦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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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黔南自治州國土資源局於2017年12月批准宏遠磷礦開發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該工程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名為地質環境治理,實際也在開採磷礦,自2017年12月至今已開採磷礦8.3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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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採礦點位於江界河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二級保護區內,緊鄰烏江干流,威脅烏江水生態安全。施工場地內碎石渣土裸露,遙感監測顯示山體破壞規模在擴大。
採礦區緊鄰烏江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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