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報六起違規吃喝典型問題

東南網9月12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卞軍凱)中秋、國慶“兩節”將至,為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強化節點管控,發揮警示震懾作用,近日,福州市通報近期查處的六起違規接受宴請、公款吃喝等典型問題。

具體如下:

1、福州市城管委等單位六名黨員幹部外出考察期間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6年7月,時任市城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葛宏鵬、市建築垃圾渣土管理處負責人王聯合、市散裝水泥辦公室主任遊嶸、市城市地鐵公司工程部副部長張華、市城市地鐵公司資源開發分公司副總經理陳捷赴長沙工作考察,並由陳捷聯繫某工程項目經理王某某前往長沙全程接待。王某某同時邀請時任市城市地鐵公司建設分公司主管張銘浩一同前往長沙。期間,葛宏鵬、王聯合、遊嶸、張華、陳捷、張銘浩等六人違規接受王某某安排的宴請、旅遊、娛樂等活動。此外,葛宏鵬還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福州市紀委監委給予葛宏鵬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主任科員;給予陳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王聯合、遊嶸黨內警告處分;追繳上述4人違紀款。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給予張銘浩行政記大過處分,追繳曠工工資並調離崗位,同時給予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15%的經濟處罰;給予張華行政警告處分,同時給予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10%的經濟處罰。

2、福州結核病防治院呼吸科內一區行政主任王新航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8年3月28日,王新航參加某製藥公司舉辦的業務交流會,會後違規接受該製藥公司安排的宴請。經福州市直機關紀工委批准,福州結核病防治院第一黨支部給予王新航黨內警告處分。

3、福州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兩名幹部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7年4月17日、5月29日,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幹部江偉、朱向民先後兩次接受某房地產公司商品房備案經辦人員林某某安排的宴請。經市發改委機關黨委批准,福州市發改委機關第七黨支部分別給予朱向民、江偉黨內警告處分。

4、倉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公安局倉山分局黨員幹部違規接受“一桌餐”宴請問題。2017年7至9月,某房地產在建項目因施工噪音汙染問題,被倉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查處。為了方便違規施工,2017年10月26日,該項目負責人程某某在鼓樓區某工作室(無工商營業登記)宴請倉山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教導員賴朝星、執法大隊直屬五中隊隊長李澤峰、執法大隊直屬六中隊隊長李迎、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刑偵大隊有組織犯罪偵查三隊隊長林鳳泉等人。此外,賴朝星還存在違規收受禮金和購物卡、違反政治紀律等問題。倉山區紀委給予賴朝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倉山區監委給予其撤職處分,降為科員。倉山區紀委給予李澤峰、李迎黨內警告處分。福州市公安局黨委給予林鳳泉黨內警告處分。

5、閩侯縣路橋公司副經理劉禮欽違規接受宴請問題。劉禮欽在抽調荊溪小城鎮建設指揮部工作期間,於2018年3月5日晚,在某酒樓違規接受工程項目承建商王某某的宴請。閩侯縣監委給予劉禮欽行政記過處分。

6、羅源縣百丈二級電站站長黃美輝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黃美輝利用職便先後7次違規籤批同意在該電站財務賬報銷應由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員個人負擔的餐費,共計5891元。羅源縣紀委給予黃美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退賠違規報銷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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