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套路貸”團伙被公訴 涉案既遂金額40多萬

歐某等人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實施“套路貸”,與被害人簽訂惡意壘高金額的借貸合同,形成了以“套路貸”為主要手段牟取高額利益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近日,臺江檢察院以詐騙罪(未遂)、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非法拘禁罪對歐某、潘某某、陳某甲、陳某乙提起公訴,以非法拘禁罪對陳某丙、倪某某提起公訴。昨日,該案在臺江法院公開審理。

昨日上午,臺江檢察院檢察長吳仰晗出庭支持公訴,由臺江法院院長高學健擔任審判長、一名陪審員和一名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審理“套路貸”涉惡案件。

據查,2017年5月到10月,該犯罪團伙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虛增債務”“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脅迫逼債”“唆使被害人偽造房產證抵押借款”等方式實施“套路貸”。該團伙與被害人簽訂惡意壘高金額的借貸合同,作案3起,致1人輕微傷,涉案既遂金額40多萬元,未遂金額300多萬元。去年10月,臺江警方陸續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

記者獲悉,對於這起“套路貸”涉惡案件,臺江檢察院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由檢察長帶頭辦案、審查案件,做好庭前各項準備工作。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臺江檢察院牽頭舉行公檢法聯席會議,公檢法共同審議並會籤“關於辦理涉黑涉惡犯罪案件聯動工作機制”,共同解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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