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府判處2名路透社7年監禁,爲何會引起西方國家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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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2名緬籍路透社記者郭德烏茂和郭覺索烏因涉嫌洩露國家機密,被緬甸警方以《國家政府機密法》第3條例拘捕關押。



隨後,相關部門發佈公告稱,2人故意接近前往若開邦擔任安全工作後返回仰光的兩名警員,獲取緬甸重要資料發送給國外媒體,這屬於有意非法獲取新聞,所以被警方抓捕。此次事件,還驚動了總統府。總統親自批准了總統府令,並要求對兩名記者進行追責。



自從2名記者被抓,截止9月3日,法院對其進行提審了很多次,但是都沒有成功。終於,在9月3日,法院各判處了這2名記者7年監禁。


這次判決,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判決結束後,曼德勒30多名記者進行請願,要求儘快放了2名記者;9月4日,2名記者的家人就召開了新聞發佈會,並計劃向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提交釋放請求書,甚至還導致了緬甸政府遭到西方媒體輿論的轟炸。



很多西方媒體表示,這次審判不公平,要求釋放這2名記者。為什麼這次判決會引起西方媒體的不滿呢?


西方媒體認為,2名記者謀取揭發的人權,有利於加快緬甸民主、自由的進程。緬甸政府的判處結果,不符合法治自由和言論自由,對緬甸法治造成了嚴重打擊,破壞了破壞了緬甸自由言論和法制管理的希望,令緬甸的媒體自由陷入昏暗,使得緬甸民主、自由前進的步伐變慢。因此,西方媒體要求緬甸政府儘快釋放2人。



在此之前,西方就因為人權問題對緬甸就動作不斷,先是撤回國務資政昂山素季的一系列獎項,接著又於8月27日封了三軍總司令敏昂萊的Facebook賬號。


對於2名路透社記者的判處結果,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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