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711 證券簡稱:盛屯礦業 公告編號:2018-117

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展鴻路81號特房波特曼財富中心A座33層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表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長陳東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會秘書和部分高管列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 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1、 關於選舉第九屆監事會非職工監事的議案

(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四)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為特別決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

律師:莊宗偉、鄭芙蓉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基於上述事實,本所律師認為,本次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主體資格、出席會議人員以及投票表決人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 北京大成(廈門)律師事務所關於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證券代碼:600711 證券簡稱:盛屯礦業 公告編號:2018-118

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職工代表監事辭職及補選職工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近日收到職工代表監事俞燕梅女士的辭職報告。俞燕梅女士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的職務,辭職後在公司不擔任其他職務。

俞燕梅女士在公司監事會任職期間,勤勉盡責、恪盡職守,在公司規範運作 和健康發展上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監事會對俞燕梅女士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 所做出的努力和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公司於2018年9月12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會議選舉盧樂樂先生擔任本公司第九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任期與第九屆監事會任期一致(簡歷詳見附件)。

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8年9月13日

附件:

盧樂樂,男,1988年出生,國際商務專業,江西財經大學雙學士學位畢業。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擔任紫金礦業集團紫金山金銅礦金礦第三選礦廠駐廠人力專員;2011年5月至2016年9月,擔任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科員;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擔任夢加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2017年3月加入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擔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盧樂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5%以上股份的股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係,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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