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辦法》全面規範特許經營權管理

湘潭在線9月14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曾佰龍 通訊員 唐清鈺)9月13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湘潭市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印發出臺,《辦法》將充分運用市場競爭機制配置公共資源,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許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湘潭市特許經營權實施規範化管理。

《辦法》規定,其適用範圍是湘潭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領域的特許經營活動,包括城市自來水供應和汙水處理經營權、城市公共汽(電)車線路經營權、新增集中供能項目經營權等。特許經營權的授予主體是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將設立市特許經營委員會,負責特許經營權出讓的決策和管理,代表市人民政府審批行業主管部門上報的特許經營權出讓方案。其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主要負責擬訂全市特許經營權的政策,編制全市特許經營權年度出讓計劃,組織對涉及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重大民生事項的特許經營權出讓項目進行聽證等。同時還確定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發改等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以及特許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獲得補償、終止合同、提供履約擔保等相關情形的內容。

目前,湘潭市建築垃圾循環利用、充電樁、城市供水、燃氣管道等特許經營權已分別委託授權給各有關平臺公司,由他們負責主導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及管理。隨著《辦法》的實施,湘潭市特許經營權將步入規範化管理軌道,營商環境將不斷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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