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項變革讓企業省心、省錢、省時

9月13日,隨著大連市環保局與我市部分重點園區和企業簽訂專員服務承諾書,我市環保審批領域一系列重大顛覆性改革制度正式開始施行。專員服務、即來即批、信息共享等13項根本性制度變革,將極大幫助企業在環評審批領域省心、省錢、省時。

為徹底解決我國在行政審批領域存在的沉痾頑疾,2018年5月,國務院下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並確定16個試點城市,大連是其中之一。根據大連市的相關改革要求和任務分解,市環保局經過充分調研,決定推出13項具體可操作政策大幅簡政放權,服務企業。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改革與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推倒原有環節,進行了流程再造。以往改革主要集中在對各環節的時限壓縮上,但環節本身並沒有取消,而此次改革後,一定條件下一些環節直接取消,這將極大提升審批效能。

新的環評審批制度聚焦一個項目所需經歷的四個階段,分類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服務舉措。一是在項目生成階段解決企業入門難問題:通過建設項目環評豁免名錄及環評負面清單,明確告訴企業什麼項目無需審批,什麼項目不能審批;通過事前服務告知書和專員對接制度,告訴企業需要辦理環評的項目該怎麼辦。二是在報告編制階段解決企業選擇第三方服務機構難問題:環評中介服務平臺、環評機構考核辦法,將讓企業全面瞭解環評機構的水平能力;區域評估細則、已審查規劃環評清單、環評報告編制可共享內容、環評報告編制基本要求,將明確告訴企業哪些環境數據在編制環評報告時可直接採用,不需要額外再花錢去監測獲取。三是在審批階段解決審批難問題:環評審批告知承諾制實施細則規定,在已開展規劃環評或區域評估的區域內需要編制環評報告表的項目,企業對遵守相關環保規定做出書面承諾後,當場即可拿到審批決定書,實現即來即批、立等可取,不再必須等待1個月的審批期。四是要解決群眾的後顧之憂:企業在審批環節被極大“鬆綁”之後,很多人也會擔憂,周邊環境會不會遭到肆意破壞?建設項目審管聯動工作制度要求評估部門在審批決定做出1個月內對環評文件編制質量進行復核,監管部門在審批決定作出後2個月內對申請人承諾事項進行逐項核查,環評報告存在問題或未履行承諾,將依法撤銷審批決定,嚴肅進行處理;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將把失信單位列入黑名單,此後永不適用審批告知承諾制。

企業表示,一系列環保審批制度重大改革舉措施行後,將讓企業在環評審批過程中少操心、少花錢、少等待,企業也將切實履行承諾,承擔社會責任,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發展。

記者吳耀輝

短評

刀刃向內、大步改革

在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歷史要求下,市環保局等政府有關部門刀刃向內、自我革命,大幅砍掉自己手中的權力,讓企業少跑腿、少煩心、多順心,向依法依規的市場主體發出“前行、前行、再前行”的信號,亮起“可以、可以、再可以”的綠燈。這樣的決心和行動值得點贊,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力促簡政放權,深化改革服務的信心與決心。

將改革推向縱深,就要堅決把該“放”的徹底放開、該“減”的徹底減掉、該“清”的徹底清除,用政府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然而“放”不是“放任自流”,要想改革真正成功,政府還必須給自己加擔,更加註重事中事後監管,更加優化事中事後服務。只有放、管、服實現步調一致,齊步行進,才能真正實現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增加百姓福利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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