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行《石家莊市公共文明條例》人人有責,貫徹城市文明交通暢通計劃我們在行動,執行交規“新20條”,省會交警持續在發力。
連日來,省會交警深入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 ,加大加深城市不文明行為整治力度,加強對我市行人、非機動車闖信號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橫跨護欄等不文明交通行為的治理。
為鞏固創城成果,9月12日,靈壽交警大隊全員上路嚴厲整治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執勤民警在多個重點紅綠燈十字路口,勸導、管控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有序通行。
為讓駕駛人切實認識到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執勤民警通過對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詳細講解,指出存在的安全風險後,進行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他們的交通安全意識。
靈壽交警大隊還對長時間停放的“殭屍車”進行了處理,最大程度的還道於民,讓這些道路“垃圾”遠離大家。通過全面整治,淨化了交通環境,提高了通行效率。
9月12日,平山交警大隊組織警力在冶河西路與建設大街交叉口處集中開展行人、非機動車不遵守交通信號燈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針對非機動車佔道行駛、逆行、闖紅燈、隨意變道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查處。整治過程中,大隊民警嚴格規範執法,以宣傳、教育、處罰相結合方式,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和不文明行為,為廣大群眾出行營造文明守法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環境!
為了進一步提高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在全市營造文明交通的氛圍,宣傳、貫徹、執行《石家莊市公共文明條例》。近日,省會交警深入各個轄區,積極開展宣傳活動。
最後,省會交警也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在道路上騎行非機動車應該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標線的指示通行,這既是對生命的尊重,也是對自身和他人的保護,希望廣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規,與我們一起倡導文明出行,守法出行,共同創造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編審丨阿楠
監製丨鈞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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