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關於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破產審理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大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审理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大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审理公告

破產審理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大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审理公告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7月18日作出(2018)閩01破申3號裁定,指令本院審理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本院於2018年8月2日作出(2018)閩0111破1號決定,指定福建謹而信律師事務所擔任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18年9月1日前,依照法律規定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理事、監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清算義務人應配合福建省大豐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進行清算,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本院定於2018年9月7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鼓山法庭五樓會議室召開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託代理人出席參加會議的,應提交特別授權委託書、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特此公告!

備註:

管理人通訊地址:福州市臺江區廣

達路68號金源大廣場西區29層;

郵政編碼:350005;

聯繫人:邱凱;

聯繫電話:13960858345;

傳真:0591-83348955。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大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审理公告

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