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與請示的區別

1.性質不同。請示是期請性,必須有批覆;報告是陳述性,不需批覆。

2.目的要求不同。請示主要是解決問題(按照上下級的權限劃分,需上級部門審批的情況下,下級向上級提出的請求);報告主要是彙報情況(應在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時使用,報告中不能夾帶請示的內容)。

3.行文時限不同。請示是事情發生前(將來時);報告是事情發生後(過去時或現在時)。

4.內容的容量不同。請示是單一的;報告可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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