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交通違法王」273條違法記786分,累計罰款達17650元

近日,大方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開展交通違法整治中,查獲一起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不僅如此,通過車輛信息查詢,還發現該車非現場違法行為共計有273條,累積記分達到786分,成為大方交警查獲的電子監控違法數量最多的車輛。而終究,駕駛人也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得到應有的法律處罰。

毕节“交通违法王”273条违法记786分,累计罚款达17650元

2018年9月12日下午16時25分許,大方交警八中隊在轄區紅旗辦事處南門轉盤設卡執勤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在對一輛號牌為貴FBR**9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時,無法查找該車信息,執勤人員懷疑該車牌號為假牌,便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配合檢查,駕駛人支支吾吾半天后才出示駕駛證及行駛證,執勤人員對駕駛人彭某進行詢問,得知該車原車牌為貴FAM**3,而貴FBR**9為假牌車號。

彭某稱:“因車子不能年審,在貴陽火車站花三百元製作了假牌”。

後民警在其車駕駛室座位下發現該車真實號牌,駕駛人彭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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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實,該車主彭某(男,漢族,現年40歲,大方縣核桃鄉人),該車狀態為逾期未檢驗、違法未處理。在查詢車輛信息時發現,該車有273條非現場違法未處理,違法記分達786分,罰款共計17650元。

最後,公安交警部門對駕駛人彭某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和駕駛逾期檢驗的車輛的違法行為,依法對其假號牌予以收繳,暫扣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證,共處罰款37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15分的處罰。因彭某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還被依法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轉自:大方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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