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一男子無牌無證又醉駕 面臨重罰悔又怕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信陽交警支隊明港勤務大隊持續強化路面管控措施,組織警力在轄區重點路段、重點時段嚴查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確保轄區人民群眾道路出行安全。

信陽一男子無牌無證又醉駕 面臨重罰悔又怕


9月5日下午,信陽交警明港勤務大隊民警、輔警例行在轄區107國道豐收路口開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15時許,一男子駕駛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行至該路口,民警遂對其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該男子渾身散發酒氣,遂將其傳喚至大隊法制室對其進行酒精檢測。

信陽一男子無牌無證又醉駕 面臨重罰悔又怕


經詢問,該男子叫化某星,1968年9月12日出生,家住明港楊某村。當天上午其在明港新涵洞附近一住家戶家中做工,中午與一陳姓工友一起吃飯,因天氣炎熱,幹活又累,就喝了2瓶冰啤酒解乏。飯後接到家中電話要其回家收割水稻,於是不顧已喝酒就騎上自己的無牌二輪摩托車出發,行至豐收路口被執勤民警查處。化某星不但駕駛的摩托車沒有牌照,其本人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涉嫌醉酒駕車。大隊民警遂將其帶至醫院提取靜脈血樣。經信陽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檢驗鑑定:化某星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3.66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明港勤務大隊依法對其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並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羈押於信陽市看守所,其或將面臨一至六個月拘役,並處罰金2000至5000元,以及較重的行政處罰。化某星一想起自己要受到刑事和行政的雙重處罰,且家中還有一位老母需要照顧,家中農活也受到影響,對自己醉酒駕車的行為深感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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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交警在此提示廣大駕駛人:騎乘摩托走天下,拒絕酒駕更瀟灑;爭做文明“駛”者,莫當交通“醉”人;平凡出行始於心,拒絕酒駕踐於行。(信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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