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男子无牌无证又醉驾 面临重罚悔又怕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信阳交警支队明港勤务大队持续强化路面管控措施,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道路出行安全。

信阳一男子无牌无证又醉驾 面临重罚悔又怕


9月5日下午,信阳交警明港勤务大队民警、辅警例行在辖区107国道丰收路口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15时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该路口,民警遂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男子浑身散发酒气,遂将其传唤至大队法制室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信阳一男子无牌无证又醉驾 面临重罚悔又怕


经询问,该男子叫化某星,1968年9月12日出生,家住明港杨某村。当天上午其在明港新涵洞附近一住家户家中做工,中午与一陈姓工友一起吃饭,因天气炎热,干活又累,就喝了2瓶冰啤酒解乏。饭后接到家中电话要其回家收割水稻,于是不顾已喝酒就骑上自己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出发,行至丰收路口被执勤民警查处。化某星不但驾驶的摩托车没有牌照,其本人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涉嫌醉酒驾车。大队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提取静脉血样。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检验鉴定:化某星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3.66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明港勤务大队依法对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羁押于信阳市看守所,其或将面临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2000至5000元,以及较重的行政处罚。化某星一想起自己要受到刑事和行政的双重处罚,且家中还有一位老母需要照顾,家中农活也受到影响,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深感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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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骑乘摩托走天下,拒绝酒驾更潇洒;争做文明“驶”者,莫当交通“醉”人;平凡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信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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