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平台借了錢,結果平台倒閉,APP也打不開,那還需不需要還這筆錢?

小神燒香


需要還錢!


1、P2P只是一箇中間平臺,它將借貸雙方聯繫起來,在平臺的背後是你的實際借款人,你在借款時與出借人形成了民間借貸關係,當然需要還錢。


2、今年國家對網貸平臺進行大清洗,大整頓,也就是說合法的留下來,非法的就面臨倒閉。所以,P2P平臺倒閉,也就是該網貸公司不符合國家標準,不能在繼續從事這方面的業務。


3、平臺倒閉,網貸APP都無法打開,這種情況下很可能是網貸公司面臨國家整頓,無法正常經營的結果,這種情況下顯然無法進行還款操作,另一方面若無人催收的話,建議你靜觀其變,因為網貸涉及高利貸,許多都超出了國家規定的利息標準,所以也不能貿然進行還款,所以要做的只有等待,等待債權人以正規方式向你要錢,你可在法律規定利息範圍內歸還借款!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無論從道理還是法律角度來講,欠錢總要還,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法律達人6


債權還是存在的。不管是App打不開,還是平臺倒閉,從理論上看, P2P網站都僅僅只是撮合了信息,撮合了交易。

那麼就必然有通過平臺出借資金給你的人,這個人不會因為平臺倒閉而消失,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還是一直存在的。

當然以上都是從理論上講。按照監管機構規定,P2P網站的運行要求平臺不可以做信用中介,只可以做信息中介。但這種理論設想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基本上所有的不做信用中介的P2P網站是無法存在於市場上,也無法獲取到足夠生存發展的用戶。

所以, P2P網站如果想生存發展下去,就一定會有資金池,會有期限錯配。平臺也需要承擔信用中介的功能。借款人會認為自己是向平臺借款,而對於投資人來說,自己只是在平臺上買了理財產品。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償還,都會由平臺來承擔連帶責任,但很可惜的是,這種連帶責任的幻想並不是真實的,一旦平臺出了事兒,你的債權債務從理論上看並不會消失,但從實際情況看,催收已經非常困難。這也是最近嚴懲老賴的根本原因。


程蟬


從法律上,即使P2P平臺無法兌現、倒閉,借款人依然有義務按照借款合同向出借人償還所借的本金、合理範圍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

可是現實太骨感。P2P行業中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借款人普遍認為,只要P2P平臺倒閉或被公安局立案調查,借款就無需償還了,也沒人催債了。因此,為了達到這一目的,部分借款人大額借款後,在各種論壇大肆散佈平臺的各種負面消息甚至謠言,希望造成投資者恐慌,從而擠兌平臺。

這種老賴,也是P2P亂象的根源之一,應該一併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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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只要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就是受法律保護的。P2P平臺的作用只是信息中介,撮合交易的發生,本身不對借款人和貸款人承擔任何債務責任。所以即便是P2P平臺倒閉,但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關係依然存在,從法律上來看,這筆錢還是要還的。

至於APP打不開,這筆錢應該還給誰這個問題,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一定會陸續介入調查,根據借款時提供的個人信息,警方可以輕易的找到借款人所在的具體位置。因此勸那些抱有僥倖心理,期望自己所借款的P2P平臺倒閉而擺脫債務的借款人,還是早點看清現實,“借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句話在任何時代任何場合都是適用的。

眾所周知,銀行最擔心的事件莫過於大規模擠兌現象的發生,當每個人出於恐慌心理去銀行取存款時,銀行將會發生流動性風險進而面對經營風險。而P2P平臺的流動性風險就是部分借款者惡意逃廢債,並且煽動其他原本單純的借款者也參與這種行為,當大規模違約事件發生後,資本再雄厚的P2P平臺也承受不住。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最近表示,相關部門會進一步加大打擊惡意逃廢債的行為,並藉助司法協作、信息披露、資金存管等基礎設施手段,形成失信聯合懲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老賴們回頭是岸,否則如果你的名字出現在失信人名單,限制乘坐高鐵飛機、限制購買不動產等的時候,就該追悔莫及了。


盤和林看經濟


在P2P平臺借了錢,即使平臺倒閉、跑路,這種債務關係還是存在的。實際上,除了部分P2P平臺存在資金池、攜款逃跑等問題外,其餘大多數P2P平臺還是承擔著信息中介的功能,而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也是P2P規範化發展後的核心所在。不過,面對平臺倒閉,只要平臺承擔的是信息中介的功能,那麼債務關係仍然存在,而借貸者仍然有還款的義務,而對於出借者仍可以憑藉相關憑證與證據維護好自身的權益。因此,不會因為P2P平臺倒閉而沒有了這一債務關係,而只要錢沒有還清,這一債務關係仍然存在。


郭施亮


我最近投資的三個平臺出了問題,我們組織了很多QQ群和微信群,希望能夠把自己的錢要回來。在這些群裡面,大家最討厭的就是借錢不還的老賴,因為他們不還錢,導致P2P平臺週轉不過來,被迫宣告展期或者清盤,損失投資者的利益。當然,我們也痛恨跑路或者不兌現承諾的平臺老總。

但最近,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目的是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將逃廢債人員的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以此達到緩解P2P平臺風險的目的。

其實,隨著平臺出問題,我加入很多反催收群。此前,很多借款人認為平臺倒掉了,他們就可以不還錢了,因此很多人組織成團伙,在網上散佈言論,惡意去黑掉某個平臺,促成這個平臺儘早暴雷,然後引導投資者去報案。結果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他們的錢就可以不還了。

但是,隨著這個文件的出臺,很多出問題的平臺表示一定儘快公佈老賴的信息,催收惡意欠款,恢復平臺正常運營。

一些老賴也開始有所收斂,很多反催收群裡的人開始表示近期就會盡快還款。

總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欠錢還錢天下公理,奉勸欠P2P平臺錢的人,不要抱著僥倖心理。


王可期


P2P江湖現在是翻江倒海,欺詐,老賴,受害者同時存在。

最慘的是受害者,一種可能是真的被無賴平臺捲走了錢,另一種可能是本來平臺是正規的,但是被老賴給幹倒閉,結果虧損累累。

據說,包括很多上市平臺,都有逃廢債的老賴,膽子真的是越來越大了。

如今,隨著老賴主動幹倒平臺的風氣越發嚴重,互聯網金融中心終於出臺文件,對逃債現象進行管理。

終於,互聯網金融中心發大招了,要上徵信了!

這一招是老賴們的命門,很多人逃廢債當老賴最大的原因就是監管漏洞,這個漏洞就是徵信問題。

今年5月,百行徵信已經正式成立,目前正在逐步接入各大平臺。但是,6月以來卻出現了劇烈的P2P暴雷現象,不排除有些人搶在監管落地前想賴掉欠債。

如今的逃廢債風波,可能會加劇平臺接入徵信,倒逼P2P加速健康發展。

所以,有這把尚方寶劍在手,還有老賴敢逃廢債嗎?

老賴生涯,就此結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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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冰峰


在P2P平臺借了錢,結果平臺倒閉,APP也打不開,這筆錢還是要還的。

首先說債務關係,你借錢了,從法律層面來說,就與借貸人之間形成債務關係,沒有理由不還。

然後我們說P2P平臺。

P2P平臺,本質上就是一箇中介機構,也就是在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發揮一個撮合作用。而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借貸關係,與平臺沒有直接關係,平臺只是作為一個第三方中介的見證人。所以借款人與P2P平臺之間,並沒有實質的借貸關係,他不是欠平臺的錢,而是欠出借人的錢。

APP打不開,這是平臺倒閉之後運營問題,但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實際的借貸關係依舊存在。

這種借貸關係,最終會通過法律程序進一步確認,讓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完成還款。

但因為P2P平臺現在處於“事故高發期”,今年以來,至少超過100家P2P平臺倒閉。而每一個P2P平臺,涉及金額都很大,都是以億元為單位計算;涉及人員都很多,甚至有的涉及幾十萬,少的也有幾千數萬。而期間的性質也大為不同,有的是平臺本身將錢拿去投資虧損導致的,有的是因為部分借款人“借新錢還舊債”入不敷出的;還有點是借款人在銀行抽貸的情況下,從P2P平臺借款還給了銀行,導致現金流不暢等,總之是各種花樣作死。複雜的情況,就需要公安、法院等法律機構介入,這個過程比較複雜,所以需要時間比較久。

但最終,欠債還錢是必然的。


波士財經


借債還錢,天經地義。


很多人還不清楚債權債務的基本概念,對P2P更是完全不瞭解。


P2P和銀行完全不同,銀行是拿儲戶的存款,然後放貸出去,儲戶根本不需要知道他們的錢貸款給了誰,而銀行需要對儲戶的本金安全負責。對儲戶來說,銀行是債務人;對貸款對象來說,銀行則是債權人。


但P2P只是一箇中介平臺,它是撮合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借貸關係的平臺,平臺本身不和借貸雙方產生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當然,這是規範的P2P運作模式,但現實當中卻被扭曲了,一些P2P平臺將儲戶的錢集中歸納起來,像銀行一樣把錢借給他們想借的人/企業,這實質上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說非法集資。


所以,即便P2P平臺倒閉,借貸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依舊存在,仍然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債務人仍然需要安按照當時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即便是你借的錢,找不到直接的對應的債權人,那麼你和P2P平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依舊存在(不管它倒閉不倒閉),仍然需要還錢。


如果APP打不開,那麼你可能就需要聯繫P2P當地警方,因為這類平臺倒閉後,警方都會介入調查。警方應當會告知還款的渠道和方式。即便有些人抱著僥倖心理不還,但調查人員還是可以根據P2P平臺的財務、銀行轉賬記錄鎖定債務人,最終追上門來討債仍然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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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財經


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P2P平臺,作為一種中間機構,從協議達成那一刻起,借款人,與被借款人,就達成一種天然的債權債務關係。


從債權人角度來看。今年4月份,身邊朋友,因為某知名P2P平臺暴了,除了之前陸續收回的部分資金外,大部分資金無法提取,而P2P平臺內只能看到灰色按鈕,雖然通過其本人不斷努力,也僅僅限於瞭解是海南某地某人借了部分款項。由於借貸資金分散,數目有限,即便通過律師也難以提起訴訟。而在這個過程中,平臺自身難保,早已不問世事。


從債務人角度來看。前天朋友圈傳出一個圖片,未考究,暫不知真假。內容是:前段時間需要用錢,在幾個P2P平臺借了大約15萬。現在平臺跑路了。怎麼辦?


現在存在三個方面因素,1、債權人,資金總額較少,借貸金額又十分分散,報警也好,訴訟也罷,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無論重視度,還成本,能夠支持追回資金嗎?2、債務人有多少主動及怎麼歸還?這裡暫時打個問號。3、P2P平臺倒閉後,停止運作,誰來支持財產追溯?


在現實中,許多債務人,隨著平臺倒閉,借貸資金無影無蹤,最後追回也是難上加難,最終只得吞下苦果,早已司空見慣。在不能追回情況下,任何談論所謂債權債務,都只是一種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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