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四大奇案之名伶楊月樓案:戲子娶良家之女被判充軍

清末四大奇案之名伶杨月楼案:戏子娶良家之女被判充军

在清末時期有一個當紅的京劇武生,那就是楊月樓,在上海當時楊月樓可以說是最受人歡迎的,逢演必是爆滿的人,但是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發生了一起被稱為晚清四大奇案的楊月樓冤案,使得這位才華橫溢的京劇武生整個人生軌跡發生了變化。

清末四大奇案之名伶杨月楼案:戏子娶良家之女被判充军

楊月樓(1844年-1889年),名久昌,派名久先。演藝京劇武生演員。

清咸豐間隨父到北京天橋賣藝,被徽劇名角張二奎收為弟子,使習武生。初在上海搭班,隸丹桂園。所演《安天會》等猴戲。動作靈活如猴,有“楊猴子”之稱。1882年程長庚去世,接掌三慶班。曾為慈禧太后演出,在京、滬享有盛名。1888年入昇平署,供奉內廷,兼領三慶班。其文武兼長,尤以演孫悟空出色。擅長《芭蕉扇》、《五花洞》、《蟠桃會》、《長坂坡》等戲。

清末四大奇案之名伶杨月楼案:戏子娶良家之女被判充军

同光名伶十三絕

清末四大奇案之名伶杨月楼案:戏子娶良家之女被判充军

後排右起第一位為楊月樓

楊月樓搶親遭訴訟

同治十二年冬天,楊月樓在金桂園連續演出表現男女之情的梵王宮等劇,一廣東香山籍茶商韋姓母女連看三天。韋女名阿寶年方十七,對楊月樓心生愛慕。便自行修書細述思戀之情並意欲訂嫁婚約,連同年庚八字一併遣人交付楊月樓約他相見。

楊月樓因懷疑和懼怕不敢赴約相見,韋女害相思之病且日見沉重。其父長期在外地經商未在上海,其母即順從女意派人告知楊月樓,叫他請媒人上門求婚。楊月樓應約且籤具婚書,行聘禮訂親並開始準備婚事。

此事為韋女叔父所知,以良賤不婚之禮法堅決予以阻攔。韋母與楊月樓密商,仿照上海民間舊俗行搶親之舉。韋女叔父即與在滬香山籍鄉黨紳商以楊月樓拐盜罪公訟於官。

正當他們在新居行婚禮之日,縣差及巡捕將楊月樓與韋女抓捕,並繳獲韋氏母女衣物首飾七箱據傳有四千金。在解往公堂的路上,韋女危坐在一輛小車之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紅衣仍穿在身上,沿途隨從及觀眾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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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案的上海知縣葉廷眷恰亦為廣東香山籍人,痛惡而重懲之,當堂施以嚴刑,打楊月樓脛骨一百五十板;在審問的過程中,對楊月樓施加種種酷刑,並預備尋個事由將楊月樓處刑打死。後有傾慕楊月樓的妓女沈月春買通衙役,得以倖免。

韋女不僅無自悔之語,反而稱嫁雞隨雞、決無異志而被掌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監,等韋父歸後再行判決。最後上海縣令按“良賤不能通婚”律,斷楊月樓為“騙財誘婚”罪,發判充軍,罰韋女阿寶發送善堂交官媒,另擇婚配。

此案一出立刻傳遍街衢,輿論轟動。楊月樓是紅極一時,人人皆知的名角,犯了這樣頗富戲劇性的風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時優伶一向被視為賤民,而韋姓茶商則不僅屬良家且捐有官銜,是有一定身份、家資小富的商人,楊月樓以賤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違反了良賤不婚的通行禮法。

但是,韋、楊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當形式,而鄉黨則以拐盜公訟於官,又以拐盜而予重懲,這種種不合常規的事情也引起人們的興趣,因而一時眾論紛紛。

輿論分為針鋒相對的兩派,一派以地方紳士為代表,他們言激詞厲,以“端風化”為由,要求嚴懲當事人,並進一步主張“正本清源,謝禁婦女看戲”;另一派則是呼吸了海上新風氣的市井文客,他們持論寬鬆安閒得多,在同情韋、楊的調子裡,更多流露的是對前者的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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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月樓自取辱名

最後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當年慈禧大赦天下,楊月樓才免於被髮配充軍的命運,被釋放回家,可被判從此不能在上海演出。而楊月樓的妻子韋阿寶,亦被其父逐出家門不知下落。楊月樓憂憤改名為楊猴子,自取辱名,以表其對官場黑暗及當時戲子社會地位低下處處受欺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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