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沒有火災,哈爾濱溫泉酒店火災案不應該被忘卻的記憶!下篇

天堂沒有火災,哈爾濱溫泉酒店火災案不應該被忘卻的記憶!下篇

哈爾濱太陽島溫泉酒店火災案已經過去七日時間,這場也許不應該發生的火災葬送了20條鮮活的生命,按照中國傳統的喪葬習俗,應該是“頭七”的日子,需要為這些亡者進行超度,送往天堂,因為天堂裡沒有火災!

也許,哈爾濱太陽島溫泉酒店這場火災在發生之後一度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也許,隨著時間的推移,哈爾濱火災案的熱度會逐漸冷卻乃至被人們忘卻,拋於腦後!日子還是要過下去,太陽照常會升起,他們親人的傷痛也會逐漸被撫平!但是這場火災的一些數據信息不應該不忘卻,這場火災留給我們的是不應該被忘卻的記憶:

(1)2018年8月25日凌晨4時許哈爾濱市太陽島風景區北龍湯泉休閒酒店發生重大火災,最終導致20人死亡,死者全部為老年旅行團成員,平均年齡70.6歲,其中年齡最長者85歲,年齡最低者59歲;

(2)自2017年12月以來,哈爾濱北龍溫泉休閒酒店有限公司在6次消防監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不合格的抽查時間分別在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23日。直到2018年3月26日的消防監督抽查,該酒店消防檢查結果才合格;

(3)2018年8月30日下午13時許,哈爾濱市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哈爾濱市北龍湯泉休閒酒店火災事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李豔濱已被抓獲,北關押於哈爾濱市看守所。

案件告破,一切都已經大白於天下,一切都顯得如此的順理成章,一起似乎都已經塵埃落定!但是面對20位白髮蒼蒼的老者,我不能寐,他們或是我們的爺爺奶奶,他們或是我們的父輩母輩,他們本應該繼續暢遊天下,他們本應該繼續頤養天年,然而卻遭此不幸!作為一位養老行業的從業人士,我希望能夠為他們做些什麼,那就從當前養老機構的消防管理說起吧。

截至2017年年末,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2.41億之多,佔全國人口的17.3%,全國養老機構床位數量也達到730餘萬張,養老機構快速發展,消防安全問題日益凸顯,特別是近幾年火災事故屢次發生,養老機構消防設計及消防安全管理迫在眉睫。我們結合工作實際,對養老機構的消防設計方面提幾點思考和建議。

(第一部分:營銷養老機構消費問題的六大因素請參考本論壇前期發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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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養老機構消防設計的六大建議

養老機構是一種特殊性的場所,其消防設計應根據國家規範要求和該場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確保其安全、合理、經濟、適用。針對養老機構內老年人行動不便,甚至更多老人為失能、半失能的情況,一旦火災發生,安全疏散十分困難,極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嚴控火災發生及安全疏散方面顯得尤為重要。

(1)平面佈局合理

養老機構應佈置在交通便利的位置,確保有消防車道。如設置在無市政供水的偏遠地區時,應確保附近有可靠的消防用水,如河流、水庫、池塘、地下水等。同時應遠離爆炸危險源,確保安全距離。

(2)平面佈置和安全疏散

《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規範》(簡稱《建規》)第5.4.4 條規定,老年人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且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當採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3 層;採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不應超過2 層;採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時,應為單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應符合下列規定: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佈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佈置在首層、或二層;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應佈置在首層。

根據《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規範》第5.6.1 條規定,老年人居住建築層數不宜超過十八層,這個規定中明確了老年人居住場所可以超過3 層,且可以為高層建築。因此可以認為《建規》中所提出的老年人活動場所應該是指處老年人住宿部分以外的老年人進行醫療、健身、休閒等的公共活動區域,允許將老年人住宿部分設置在建築的4 層及以上樓層。

《建規》第5.4.4 條規定,老年人活動場所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佈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設置在多層建築內時,宜佈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規範》第3.0.3 條規定,老年人居住建築在緊急疏散方面,應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並進行優化設計;第5.3.1 條規定,老年人居住建築嚴禁採用螺旋樓梯或弧線樓梯。這些都是對養老機構安全疏散方面提出的要求,有一定的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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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住建部、公安部、民政部徵求《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徵求意見稿)》意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徵求意見稿)》中有關養老的部分在“13 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部分,最突出的要求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

(1)概念進一步明確,原規範中備受爭論的“老年人活動場所”,在此次徵求意見中統一改為“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

(2)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高度原來規定的“不得高於3層”,變為了“不應大於32m”;

(3)建築耐火等級不能低於三級(原規範裡面還可以有四級耐火等級)。

因此,根據相關的現有建築消費設計標準,我們建議:

一是老年人活動場所設置在建築內時,不管是高層建築還是多層建築,均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二是結合老年人活動場所設置樓層這條要求,老年人住宿部分與活動場所合建時,老年人住宿部分與活動場所的設置要求參照住宅與非住宅的要求進行設計,住宿部分與下部活動場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分別獨立設置。同時將失能老人的安置樓層設置在相對較低的位置,失能老人的樓層應設置有可以供輪椅、活動床進行疏散的坡道或有可靠措施的電梯。

(3)防火分隔要求需要進一步提升

根據GB / T50340 一2016《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準》老年人居住建築的最低面積標準為23 ㎡ /人,按照《建規》多層建築最大防火分區面積是2500㎡計算,每個防火分區要疏散100 多名老人,如加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火分區可進一步擴大,需疏散的人數更多,短時間內及時疏散這些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難度很大。因此,建議宜把防火分區做小,增加建築分隔,阻止火勢蔓延,為逃生和救援爭取時間。

(4)嚴格控制可燃裝修材料

例如建築物大量使用聚苯乙烯夾芯彩鋼板(聚苯乙烯夾芯材料燃燒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能加劇火勢迅速蔓延並猛烈燃燒,導致整體建築短時間內垮塌損毀。現行的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老年人建築裝修無特殊要求,建議應對老年人建築內的裝修材料嚴格管控,應積極採用不然材料或難燃材料,提高建築整體耐火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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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建築消防設施

養老機構因老年人的特殊性,發生火災進行疏散難度極大,這對此類場所防滅火消防設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到早發現,滅小火。目前還有很多的養老機構未按國家規範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一些老舊建築甚至連室內、外消火栓系統都不完備。這些養老機構要積極改造,一些小型的養老機構可採用獨立式火災探測器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局部應用系統。

(6)配置特殊設施

考慮養老機構的特殊性,可在老年人床頭和老年人經常出入的區域設置緊急救助按鈕,將信號接入消防控制室或附近的調度中心,以便第一時間得到救助信息。老年人視力普遍不佳,可考慮提高應急照明的照度,增加疏散指示標誌的尺寸,方便老年人找尋安全出口,第一時間進入安全逃生通道。老年人使用的床鋪可使用帶有滑輪的床,方便緊急情況下進行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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