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車中的臨時,究竟是臨時多久呢?1分鐘?3分鐘?5分鐘?
今天我們就來一探究竟吧!
首先,我們來認清兩個標識先!
禁止長時間停車:此路段允許停車,但只能短暫停留。
禁止停車:不能停車,幾秒鐘幾分鐘都不行!
敲黑板!臨時停車的大前提!
臨時停車,是指車輛在非禁止停車的路面,在駕駛員不離開車輛的情況下,靠道路右邊按順行方向作短暫停留。
臨時停車有一個大大大前提就是人不離車!只有駕駛員不離開的短暫停留,才能算臨時停車。
好了,那所謂的臨時又是否有具體時間規定呢?
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臨時停車的時長。
但是!
如果有交警在場,覺得你停車會對路面造成交通秩序的影響,那交警讓你駛離,你就要乖乖開車走啦。
電子警察:按規定的時間大概是5-10分鐘,檢測到有車輛停放時,就會抓拍第一張圖片,那如果系統設置時間,超過了5-10分鐘之後,就會抓拍第二張圖片,並抓拍你的車牌,這樣就妥妥成為違章圖片,而以上說的5-10分鐘,就是一個大概的時間而已哦!
在臨時停車區域停車,被貼條?
那證明你沒有留意到以下注意事項了:
1)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
2)開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3)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
4)上下乘客或裝卸物品後,應當立即駛離
那沒有禁停標誌可以停車嗎?
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也就是說,地面上有斑馬線、黃格區、或屬於消防通道的,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相關車輛除外)。
綜上所得,不是沒有禁停標誌的地方就可以隨便停車哦!
大家在停車前,一定要留意好周邊有沒有禁停的標誌,真的迫不得已要臨時停靠等人接人的話,司機一定不要離開車輛,而且儘快離開,以免被罰。
閱讀更多 太平洋汽車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