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江蘇海安違規撤銷自然保護區實施開發建設

生态环境部:江苏海安违规撤销自然保护区实施开发建设

生态环境部:江苏海安违规撤销自然保护区实施开发建设

圖1 原海安縣人民政府關於撤銷沿海防護林和灘塗縣級自然保護區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江苏海安违规撤销自然保护区实施开发建设

圖2 江蘇海安沿海防護林和灘塗縣級自然保護區內已建成的光伏發電場

近日,“綠盾2018”專項行動第四巡查組在江蘇省巡查發現,海安市(原海安縣)違規撤銷了海安沿海防護林和灘塗縣級自然保護區。該保護區於2001年由原海安縣批准設立,總面積9113公頃,主要保護對象為沿海溼地及條斑紫菜、文蛤及泥螺等物種。

巡查發現,撤銷該保護區是為開發建設讓路。2013年3月,原海安縣人民政府批覆了《海安縣海域利用總體規劃(2011-2020)》,其規劃的海安市老壩港濱海新區範圍與保護區範圍有較大面積的重疊,在保護區內規劃佈局了石材、傢俱及能源產業園。僅僅2個月後,2013年5月,原海安縣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撤銷沿海灘塗自然保護區的通知》,將保護區所在區域改為休閒度假區、臨港工業區和精緻農業區。目前,海域利用總體規劃中的產業園均在建設中。2013年至2016年,保護區內還批准9處用海項目,均為光伏發電場,總面積169.6公頃,其中6處總填海面積為1.92公頃,均已建成運營。

早在2010年8月,海安縣人民政府就謀劃撤銷保護區,向江蘇省環保廳報告海安沿海灘塗資源有限,已不宜設立保護區,擬實施灘塗開發。2013年發文撤銷保護區並開展實質開發後,海安縣又試圖通過調整保護區的形式確認撤銷保護區的實質,2018年8月28日,海安市人民政府向南通市人民政府上報請示,提出“該區域內(注:保護區內)存在部分較成熟的建設項目,對地方經濟發展有著較大的貢獻,但長期的開發建設活動,已使該區域失去了生態功能保護價值”,要求調整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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