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碩士宅家啃老:你替孩子走的路,最後都成了坑!

01

這些事件就發生在我們身邊……

最近,一則新聞毀了很多人的三觀。

今年48歲的大衛,上海人,從小學霸,一直就是“別人家的孩子”,大學讀的是同濟大學,後來又在加拿大名校滑鐵盧大學拿到了工程碩士學位。讓人意想不到的卻是:6年前回國後,他碌碌無為,靠著母親給的生活費活下去。

母親丁阿婆已經82歲了,患有尿毒症,一個月3500元退休金,其中2000元還要交自己的醫藥費,已經是無力再養活自己和兒子。她苦苦勸兒子出去工作,他死活不肯。

面對母親的無奈與勸說,兒子無動於衷。丁阿婆試圖求助法律來解決,但是她發現問題的根源還是在兒子自己。面對這種局面,她懊悔不已:“我教育不對,樣樣包辦,他從小樣樣現成的,依賴慣了……”而兒子也把自己的種種不順歸咎在老媽身上,說是老媽的溺愛毀了他前途。

名校碩士宅家啃老:你替孩子走的路,最後都成了坑!

無獨有偶,長沙也有一個類似的新聞。

一個29歲的男人,小學輟學,無所事事多年後,跟著父親去做苦力。因為活太重,他沒做幾天就放棄了。之後又做了理髮師、上菜員,在玩具廠、製衣廠打工,但是都沒有長久,總有各種理由。最後在家裡靠著患有糖尿病的父親搬磚的血汗錢養活自己。

父親不能忍,把他趕出了家門。他不解,也不服:“我沒有能力,父母有能力,他們為什麼不能養我?” 鄰居們看著都生氣,但還是說:“也怪他娘,從小不讓他做事,弄得現在不肯做事了。”

這些都是現在常見的“巨嬰”現象

02

教會獨立,尤為重要

每個父母在樣樣替孩子包辦的時候,都不會意識到自己在養一個巨嬰。但事實上,

“成年而不自立”已經是個普遍的社會現象

只是大部分家長還沒意識到“教孩子獨立”有多重要,還在以愛之名為孩子包辦一切,還傻傻地說“別的不用管,你只要學習好就行了”,還以為“孩子長大自然就獨立了”……

只是孩子不懂,大人再不懂,她如何學會自己撐起一片天?

楊絳的父親說:教育孩子獨立,勝過當第一。

的確,不獨立的孩子,再優秀也很難活得幸福自在。偏偏很多家長最喜歡包辦一切。因為愛,也因為省事。

教孩子繫鞋帶很麻煩,可能一天一夜都教不會。但你幫他系,三秒鐘就搞定;讓孩子整理書包很艱難,要喊八遍揍三回他才去。但你幫他整理,一分鐘就搞定。於是,我們就二話不說代勞了,並暗暗寬慰自己:沒關係,這些小事,他大了自然就會了。這是個特別錯誤的認知。8歲時你沒教他繫鞋帶,20歲時他的確學會了,但20歲明明已經是該打工賺錢養活自己的年齡了,他卻只學會了繫鞋帶。

人的能力是循序漸進的。

一個從來沒有獨立能力的孩子,絕不可能在大學畢業的那一天,就可以忽然學會整理房間、洗衣做飯、照顧好自己。更不可能立刻就能兢兢業業工作、方方面面周全,和領導同事相處良好。

沒有一個孩子會一夜長大。其實那種從不教孩子獨立的父母,才是最無知最殘忍的。

就像一隻老鷹從不教小鷹飛翔,卻在成年後不由分說把它推下懸崖。

其實每個孩子都有自己必須要面對的麻煩和壓力,如果你非要代勞,那麼所有你替他走的路,日後都可能變成他爬不出的坑。

03

透過現實,看向未來

知乎上有個問題:為什麼很多人啃老卻沒有羞恥感呢?

有個年輕人答:父母如果不能讓孩子幸福,生他幹嘛?有錢養得起就可以。你孩子成年後出去工作累死累活你很開心?

多可怕。啃老啃出正義感了。

而這種心態,一定事出有因。

我兒子的老師說,現在的孩子越來越依賴家長。紅領巾髒了怪媽媽沒洗,沒穿校服怪媽媽沒提醒,沒帶水杯怪媽媽忘了給他裝。

他們學校要求孩子每天聽20分鐘英語,聽完找家長簽字,證明聽過了。剛開始常有孩子不籤,老師一問,都是“我聽了,我媽沒給我籤”。言外之意,怪我媽。

老師就明明白白地說:“讓家長簽字,這是你的任務,你必須把本子拿給他們,看著他們簽好,他們要是忙,就等會再找,兩次不籤就找三次。總之,這是你必須做的,做不好我就批評你,而不是你父母。”

但有一天,又一個女生沒簽,理由又是“我媽忘了”。老師批評了她。不想沒一會兒,女生的媽媽火急火燎地給老師留言:“糟了忘了給孩子簽字,是我的錯,別批評孩子。”

老師說,她找您簽字了嗎?媽媽說沒找,一直都是她主動給孩子籤的。

老師有點氣,說:您想過嗎,如果孩子將來工作了,很多事要找領導簽字,領導會說“你不用管,我每天想著籤”嗎?如果她有重要的合同今天必須簽字,但領導在開會,她就放那不管了,最後丟了大單子,她跟領導說“沒辦法那天你在開會”,領導會原諒她嗎?

您現在什麼都包辦容易,但如果孩子學不會處理問題、承擔責任,她將來怎麼適應社會?

的確如此。

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很多經歷,其實都是在模擬未來的場景,他獨自面對、處理的事情越多,將來的適應能力自然越強。

04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名校碩士宅家啃老:你替孩子走的路,最後都成了坑!

兒子四歲時,我有次帶他出去玩。他想吃冰淇淋,我就拿了十塊錢,讓他自己去十米外的超市買。

兒子歡天喜地去了。對面有兩家小超市,他先去了近點那家,結果是個菜店,他很快跑出來,去了另外一家,成功買到一盒,還請店主幫他開了蓋。

他邊吃邊歡脫地跑回來。結果樂極生悲,剛到我身邊,冰淇淋啪嗒一下扣地上了。他發現根本撿不起來,開始咧嘴大哭。我只好又拿十塊錢,讓他再去買一盒。

他抹著眼淚去了,這次買了另外一款,也沒開盒,到我身邊才小心翼翼打開,說“剛才我太不小心了,這次要小心點”。

一件特別小的小事,但其實是一次微型的獨立能力訓練。

只是一個小小的冰激凌,卻讓孩子體會到如何解決問題、如何做出選擇;自己承擔責任、面對挫折;總結失敗經驗,保證下次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對父母來說,這難嗎?一點也不。我全程只做了兩件事:給他十塊錢,再給他十塊錢。當然,就算麻煩,聰明的父母也該儘量讓孩子“自己去做事”。

教他自己繫鞋帶很麻煩,但一旦教會,你就再也不用親力親為幫他繫了。讓他自己管理零花錢,剛開始他可能花得一塌糊塗,但慢慢的,他就對錢有概念了。當他的本事越來越多,對你的依賴越來越少,你就會越來越輕鬆,他也會越來越強大。

這是真正的雙贏。

最傻的媽媽,就是放棄自己,一心撲在孩子身上,什麼都替他做了,結果——說難聽點,一輩子辛辛苦苦,養出個“廢物”。

他痛苦,你更是。

讓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這簡單的八個字,是父母對孩子最大的負責。

他會在做事的過程中感知世界,瞭解自己,掌握生存技能;也慢慢地學會承受壓力,權衡利弊,與人合作,收拾殘局,逆境中迅速調整,迷茫時保持耐心。

有了這樣的獨立能力,他才不會在自己面對社會時惶恐不安,不知所措;才不會遇到一次小失敗就一蹶不振,又逃回父母身邊求保護,求圈養。

巨嬰不是一天養成的,飛天的鳳凰更不是。

我們不求孩子多麼快意人生,起碼不能讓他四十歲了還躲在我們的羽翼下瑟瑟發抖。

否則,到八十歲忽然意識到“我錯了,不該從小樣樣給他包辦”,可是已經不能從頭來過。

這才是最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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