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行鄉里霸占集體資產囂張村霸被剷除

楚天快報訊 記者祝兆林 陳洋波 通訊員楊宏偉

為當上村組組長,他竟然擅自“開除”正牌組長。此後,他霸佔村裡的堰塘、水資源等集體資產,村民用水先得向他交錢,若有人抗議,就會遭到“教訓”。

9月12日,記者從老河口市瞭解到,當地公安機關接到線索後立即展開調查。目前,村霸陳某明因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開除”村民組長“村霸”自封組長

今年7月12日,老河口市大房營村村民陳某勇被同村的陳某明毆打,經鑑定為輕傷二級。事件的起因是陳某勇向相關部門舉報了陳某明的違法行為。

對此,老河口警方高度重視,隨即展開調查。

民警發現,除了陳某勇的舉報外,同村組的其他村民對陳某明也極為不滿。

陳某明,男,生於1966年,小學文化程度,劣跡斑斑:2008年,因尋釁滋事被處行政拘留十日並罰款1000元;2014年5月,因毆打他人被罰款500元;2014年5月,因毆打他人被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500元。

這些只是陳某明不端行為的一小部分。

2002年春,大房營村六組選出新組長陳某國。當年10月,陳某明無故跑到陳某國的家中,指責其未做好組長工作。他把組長工作用的喇叭線扯斷,對陳某國說:“當不好組長,你就別當了!”

陳某明將喇叭和擴音器抱回自己家後,便對外宣稱:“以後我就是大房營村六組組長了。”

陳某明未經村民代表推薦選舉程序,公然霸佔組長職位至今。迫於他的淫威,村民們只能默認。

採訪中,有村幹部告訴記者,陳某明從來不參加村委會會議,村裡有事,必須要村幹部跑到他家說才行,對他有利,他才會去做。

霸佔集體堰塘強收灌溉水費

當上組長不久,陳某明就霸佔了村及組裡的四口集體堰塘,開始養魚、賣水,從中獲利。

2003年,陳某明在林場大堰放水養魚,且拒不退還林場大堰、拒不交納承包費,強行霸佔林場大堰。陳某明還霸佔了林角堰、大觀堰,向村民賣水獲利。

洪崗堰也被陳某明霸佔。該堰塘早已荒廢,陳某明主要靠賣土賺錢。村民需要用土時,須先向他交錢。他聲稱:“不給我交錢,你們莫想用!”

此外,陳某明還控制了村裡的水資源,高價向村民賣用於農田灌溉的水。

公安機關在調查中發現,陳某明經常尋釁滋事,甚至肆意毆打村民。

2017年7月21日晚10時許,大房營村三組村民袁某到水渠放水抗旱,陳某明不許,兩人廝打在一起。之後,陳某明的兒子陳某糾集社會閒雜人員十餘人到袁某家中,威脅讓其拿錢擺平此事。幸虧張集派出所民警及時趕到,將陳某等十餘人驅離。

2008年3月,陳某明與當時的大房營村黨支部書記袁某因瑣事發生廝打,李某欲幫忙打陳某明未果,陳某明記恨在心。後來,陳某又糾集十名社會閒雜人員到李某家中,肆意毆打李某。

2008年3月7日,陳某明、陳某等12人因尋釁滋事被老河口市公安局各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1000元。

村民敢怒不敢言警方剷除“村霸”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不少村民迫於陳某明的淫威,不敢向警方說出他的違法行為。為此,張集派出所民警只得想盡辦法開展調查工作。

民警見白天上門調查村民有顧慮,就選在晚上入戶調查。單獨前往村民家,村民不敢說,民警就請村幹部一同前往,讓村幹部先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

由於一些事情發生在很早之前,村民們記不清具體細節,民警只能靠大量走訪來蒐集證據。其間,張集派出所民警走訪村民百餘人,甚至走訪同一個村民七八次。

8月2日,警方在完成調查取證後,決定先行控制陳某明。當天5時許,5名民警組成的抓捕小組來到陳某明家中,將正在被霸佔的堰塘處放水的陳某明抓捕。

得知他被抓,村民們奔走相告:村裡的惡霸終於被剷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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