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大火已致20人死亡:事發酒店4次消防抽檢不合格,仍「帶病」營業

哈尔滨大火已致20人死亡:事发酒店4次消防抽检不合格,仍“带病”营业

8月25日凌晨4時36分

哈爾濱市松北區

北龍溫泉酒店發生火災

目前已造成20人死亡

23人受傷

事發酒店法定代表人

張某平

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

應急管理部工作組勘察現場後指出

哈爾濱“8·25”重大火災

充分暴露出了

一部分社會單位

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的問題

教訓十分慘痛

將在全國開展消防檢查

哈尔滨大火已致20人死亡:事发酒店4次消防抽检不合格,仍“带病”营业

在黑龍江省公安消防總隊網站可查詢到,自2017年12月以來,事發酒店在6次消防監督抽查中,有4次抽查不合格。

不合格的抽查時間分別在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23日。直到2018年3月26日的消防監督抽查,該酒店消防檢查結果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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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抽查4次不合格

一個存在重重消防隱患的酒店

卻能一直營業至今

直至事故發生

讓人遺憾!

當地有關部門的抽查顯示合格後

大火卻接踵而來

也不免讓人疑問

究竟是“合格”過後涉事酒店再犯舊病

還是並未真正地“合格”過?

都說“禍患積於忽微”,消防安全也容不得半點馬虎。消防管理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有關部門理當在執法環節嚴格把關。既然在監管中發現消防不合格,就該依法處理,在隱患未能消除的情況下,不能讓企業“帶病營業”,拿人的生命冒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火災發生後,應急管理部快速響應,立即召開了遏制重特大火災緊急調度會議。全國各地要立即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包括但不限於賓館飯店、醫院、養老院、桑拿洗浴、學校幼兒園、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要幫助單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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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密集場所如何做好自身的消防安全呢?

賓館、飯店、商場、市場,這些人員密集場所,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慘劇。作為單位消防負責人,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和員工培訓工作,切實提高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堅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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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大家進入人員密集場所,首先要查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瞭解緊急逃生路線,如果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積極撥打“96119”火災隱患舉報電話。

哈尔滨大火已致20人死亡:事发酒店4次消防抽检不合格,仍“带病”营业

人命關天,

請多些防患於細節的意識!

往期精彩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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