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該案立案後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被執行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經多次傳喚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我院依職權未查詢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不能提供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執行案號:(2018)豫0184執2457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劉勁松
性別:男
年齡:44
住址:鄭州市高新區盛世港灣45號3單元301室
身份證號:412726********4135
立案時間:2018-08-10
執行法院:新鄭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鄭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劉勁松應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原告運費欠款75800元及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從立案之日起至還清借款之日止)。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7803832086
未經該法院授權,禁止採取任何方式從網站獲取數據;擅自從網站上獲取數據並使用的,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後果.
![刘劲松,新郑市人民法院喊你来还款!欢迎知情人提供他的相关线索](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閱讀更多 新鄭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