駝鈴響起時,你褪下戎裝
你把青春年華獻給祖國的邊疆
是你用血肉和汗水,
鑄就了我們的和平安定
祖國不會忘記您
人民的退伍老兵
如今,退役軍人事務部擬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採集目的
此次信息採集工作的目標是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為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奠定基礎。
採集對象
信息採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
1. 軍隊轉業幹部;
2. 退役士兵;
3.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 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 復員軍人;
6. 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 殘疾軍人;
8. 享受國家撫卹的傷殘民兵民工;
9. 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 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 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採集地點
戶籍所在地村(社區)集中採集點
申報材料
請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時間要求
★請各類對象於2018年9月21日—10月20日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村(社區)進行信息採集登記。
★此次信息採集標準時點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後新增加或註銷的採集對象,可隨時採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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