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大發審委任期將滿 盡職「守門人」值得點讚

於去年履職的大發審委,將在本月底結束為期一年的任期。根據《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發審委委員每屆任期一年,可以連任,但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發審委委員每年至少更換一半。

筆者認為,不管到時候換屆的情況如何,從這一年的履職情況來看,發審委委員的表現還是可圈可點的,特別是做好“守門人”,嚴把新股發行審核關,為資本市場提供高質量的上市公司,值得點贊。

統計顯示,自去年10月份履職以來,大發審委共審核了234家IPO首發項目,其中135家過會,85家被否,14家暫緩表決,IPO過會率不到六成。

從發審委的問詢情況來看,所問的問題也更加細化,由以往的以財務指標論英雄轉為注重數據背後的真實情況,更側重詢問細節,堅持問題導向,謹防上會企業最終帶病上市。

而在發審委深挖細節的審核風格下,任何細枝末節問題都可能會被問及,因此,對擬IPO企業而言,如果沒有點“真本事”,糊弄過會基本沒門。

當然,這也正是發審委的職責所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審核股票發行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審核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證券服務機構及相關人員為股票發行所出具的有關材料及意見書;審核中國證監會有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初審報告;依法對股票發行申請提出審核意見。

筆者認為,發審委委員依法審核股票發行,依靠自身的專業知識和職業操守作出獨立的判斷,對於不合規的企業,勇於投否決票,為資本市場輸送優質的上市公司,這也是對自己負責、對資本市場負責。

與此同時,發審委委員的嚴格審核,也在倒逼中介機構不斷提高執業質量。

過去,個別投行人員可能存在衝關心態、僥倖心態。但是,大發審委履職之後,關注的點越來越細,這就要求券商對企業有更為全面的瞭解。試想一下,如果投行什麼項目都敢報,存在衝關心態、僥倖心態,那麼,投行的執業水平會高嗎?這是需要打一個問號的。

從源頭上把握上市公司質量,嚴把市場準入關,防止病從口入,是發行監管工作的題中應有之義。長期以來,證監會在發行審核過程中嚴格把關,嚴厲打擊欺詐發行和帶病申報,從多個維度對首發企業進行從嚴要求。而發審委委員對上會企業是否符合要求所作出的判斷,也正是對這一要求的落實,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向資本市場輸送優秀的上市公司,讓這些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做強做大。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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