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給力!傷殘農民工喜領賠償款

执行给力!伤残农民工喜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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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語

“感謝法院,感謝張法官,是你們讓我又看到了公平和正義,謝謝你們!”近日,當申請執行人黃某富從棗陽法院執行法官張軍 手中接過期盼兩年之久的17萬餘元執行款後露出了滿意的笑容,激動得連聲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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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黃某富受僱在劉某國承包的建築工地做木工,不幸被電鋸割傷右手,導致8級傷殘。之後,建築工地承包人餘某強除支付醫療費外,對黃某富的其他損失分文未賠。

2017年4月,法院判決劉某國賠償黃某富損失17.2萬餘元,湖北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餘某強對賠償款承擔連帶責任。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一直未主動履行。無奈,黃某富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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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該案件後,執行法官張軍立即聯繫被執行人劉某國,起初,劉某國規避執行,電話無法接通,人也不見蹤影,承擔連帶責任的被執行人更是相互推諉。但執行法官沒有放棄,為了儘快執結案件,保護當時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在釋法明理無果後,立即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人名單,並在被執行人住所地張貼大頭照,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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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在巨大的輿論壓力和法律的威懾下主動聯繫執行法官,並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按時交來了17.2萬元賠償款,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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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棗陽法院高度重視涉民生案件,始終堅持以人民利益為重,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從立、審、執三個環節同步發 力,不斷加大農民工討薪、交通事故、人身損害、工傷賠償等民生案件的審判執行力度,及時解決群眾訴求,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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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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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棗陽市人民法院

(2018年第170期/總4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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