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這些房子將被停水!停電!停氣!看看你的小區裡有嗎?

近段時間以來

我市主城區違法建設態勢有所抬頭

特別是新交付使用的小區尤為突出

為了堅決遏制違法建設

昨(17)日

主城區範圍內違法建設專項整治行動拉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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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在樓頂、樓底、外牆窗戶搭建建(構)築物,將車庫、住房改為商業用房,在室內加層、挖地下室,在外牆面開門、破窗,佔用公共區域、綠地、儲備土地進行建設的行為均屬於違法建設,應當依法予以拆除。

有下列違法建設行為之一的,當事人應當立即停止,並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將依法強制拆除:

(一)2017年5月1日,《瀘州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頒佈實施後新增的違法建設;

(二)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和違法情節嚴重的違法建設;

(三)城市主要通道沿線、重要節點和城市商圈周邊有礙城市觀瞻的違法建設;

(四)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違法建設。

其他存量違法建設,將按照市、縣(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部署,逐步消化,最終達到徹底消除違法建設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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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配圖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帶頭拆除違法建設;經執法機關查處,拒不整改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紀律責任。

▶合法建築物依附有違法建設的,一律限制辦理房產變更、轉移、抵押登記手續;

▶在裝飾裝修過程中實施違法建設,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建設,一律停止水、電、氣供應;

▶利用違法建築物從事經營活動,承接違法建設施工,為違法建設提供水、電、氣接駁,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巡查、制止和報告義務的,根據《瀘州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執法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對違法建設單位和個人有關信息函告徵信機構,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鄉(鎮)、街道、社區、物業小區應當建立巡查網絡,對違法建設實行網格化監管,發現違法建設應當立即制止、報告。

執法機關發現已建成的違法建設,應當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發現正在進行的違法建設,應當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繼續建設的,一律依法立即拆除。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在依法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當事人謾罵、圍攻、暴力阻撓、毆打工作人員,或者組織、教唆群眾鬧事阻礙執法活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瞭解,相關部門將組成聯合執法組開展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希望廣大群眾大力支持,共同參與我市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積極舉報違法建設行為。

舉報電話

舉報電話:96198

江陽區城管執法局:3123545

龍馬潭區城管執法局:2703862

納溪區城管執法局:4281458

▍圖文編輯:酒城微生活網jcwsh9966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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