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我們的P2P、網際網路公司發展得比美國快?

為什麼我們的P2P、互聯網公司發展得比美國快?

在支付功能上,為什麼我們的P2P、互聯網公司發展得比美國和英國快?創新和監管之間的關係到底應該如何處理?

演講/蔡鄂生(銀監會原副主席)

說一個感受,1997年金融危機和現在金融危機的差異。

1997年的金融危機,對於大銀行來說肯定沒什麼。但是1997年,1998年相繼關閉了中融信和中創,以及一批信用社和一批商業銀行。其中成都有個匯通城市信用社,當時這家信用社是作為改革開放的旗子辦的,但不是人民銀行辦的。該信用社負責人就是不聽我們的建議,結果到了1998年或者1999年年初,資金鍊斷了,這時候就只能關閉了。為了關閉這麼一個小小的信用社,我1999年一年跑了九趟成都,就為了處理再貸款的問題。今天處理這樣規模的信用社,根本不在話下,但在當時如何化解單體風險對我們來說還是個挑戰。

海發行的情況也類似,1999年跑了九趟成都,也跑了九趟海口。當時處理這兩家金融機構費時費力,省長、省委書記、副省長、秘書長都在一起溝通。雖然我們今天不再懼怕處理單體機構的風險,但是

現在的監管形勢一樣嚴峻,尤其是面對目前市場上的紛繁複雜的金融亂象。如今的金融環境要比當時複雜得多,因為現在體量大,涉及的關係就相對複雜。要真出了一個問題怎麼去處理?

特別是現在的金融監管,市場在不斷髮生變化,包括法律的出臺都是跟著改革的實踐和機構分稅制來的。現在的市場到底發生多大變化?現在市場的概念,特別是並表,這個表到底並在誰那兒?現在居然有這種產品在機構裡倒來倒去,通過企業都轉到表外去了。

特別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創新誰也不否認,但創新和監管之間的關係到底應該如何處理?按道理來講,雖然支付不像做房地產,但支付是金融領域最核心、最基礎的東西,支付業務需要金融機構行政許可,可見實際上它就是有很多功能可以發揮的。蓄水池通過結算差一定會有沉澱,銀行都有沉澱經營。你就不讓它吸收存款?在支付功能上,為什麼我們的P2P、互聯網公司發展得比美國和英國快?這種情況下為什麼它都能夠存在?

這都是現實問題,要再往回說,因為我們的經濟發展是從高度的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或者有特色的市場經濟發展的,我們沒有地道的商票。20世紀80年代搞賒銷預付,我們沒有商業票據這種工具。二三十年代,國外銀行的發展,所謂活期存款的發展就是商業票據的發展。那怎麼辦?企業沒有自己的票據融資的手段,所有融資都得依靠銀行。計劃經濟時代,銀行有定額流動資金貸款和超定額流動資金貸款,即國家給企業撥點資本金,核定定額資本金部分,超定額部分由銀行貸款,而且工業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也不一樣。在那種特殊情況下,等於國家財力有限的情況下把發展的所有擔子都壓在銀行身上了。這樣銀行就完全承擔起了發展經濟和為企業提供全部流動資金的功能。

現在我們很多企業真正的核心在哪兒?還是資本金。昨天有人給我講了個故事,一個企業拿到棚改項目,開行已經同意給錢了,但真正提款的時候提不著,就差1000萬元還是2000萬元資本金,結果一個互聯網公司就把錢貸給這家企業了,只貸20天,等那家企業款到手以後就把錢還回去了。那家互聯網公司這20天賺的錢折成年化大致10%—12%的利息。

現在仍然有這種行為存在。銀行的審批程序極為煩瑣,先別說貸不著的,就講貸得著的,還有中間20天左右審批程序,甚至更長。昨天見到一個人,他說我就幹這20天的買賣,這叫“過橋”。銀行過橋就是所謂互聯網金融過橋。現在自媒體這麼發達,幾乎很難有系統性風險。局部事件對於整個社會穩中求進發展到底有什麼影響,對市場秩序到底有什麼影響?

關於這些問題的思考越來越多了。大家看著這些事件,很多都已經有結論了,但反過來看,涉及多部門監管事件時,在確定責任時怎麼確定?倘若事件發生在我管的領域的話,從我的情感上來講,即使它可能真的有問題,但我也儘量要把問題說得少一點。

我們中國的銀行文化就是“三鐵文化”:鐵製度、鐵算盤、鐵賬本。制度管人的操作,算盤現在就是互聯網平臺了,鐵賬就是得真,不能做假賬。“三鐵文化”落後嗎?銀行裡的人只有樹立“三鐵”觀念:牆上的制度規章那個是鐵的,咱不能碰;鐵算盤操作是技能,不能馬虎;不做假賬,這樣才能做好崗位工作。

為什麼很多事物能夠應運而生,其實都是實踐當中需要或者是法律的要求,市場上需要專業的人才提供專業的服務。現在市場經濟發展到金融佔到經濟很大的比重。遇到問題,有人說是市場競爭不充分,還有人說是因為競爭太充分了,現在某一個事件上這種衝突的觀點太多了。

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的講話中說,主流和非主流都存在的情況下,我們怎麼能夠把馬列主義,特別是中國學派研究清楚;總書記也說,這個時代正是產生中國學派和中國真正的社科新理論的好時代。要產生中國學派,得按總書記說的要具有問題導向的意識,問題是創新的前提。分析一個事件,不能簡單地看是賠了賺了,得往回看。像馬克思一樣回到價值,回到問題的根源。寫鉅著和理論或者是哲學思想也是這樣的,要從現實世界找到根的東西,然後再通過邏輯推理,結合中國實踐展開。

我們監管有責任問題,也有治理亂象問題,最主要的問題是監管本身對監管者來說是責任,但也是一種服務的責任,絕對不能簡單地對比成監管與被監管的概念。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是監管與被監管,另一方面不禁要問商業銀行的基本職責是什麼?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是什麼?金融機構的職責,按我的理解,最基本的社會責任就是把這個機構幹好,機構不賠錢,職工不失業。只有企業先盡到自己的最基礎的社會責任,把自己的事情辦好了,才有能力去盡其他社會責任。基本責任都做不到,談何社會責任。

(本文共3篇,未完待續。摘自薊門法治金融論壇第33講,全文來自《中國金融改革模式》一書,有刪節,東方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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