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林大姐為兒子在某小區花了12萬元買了一個車位,擁有了車位的終身使用權,但每年這個車位還得交1800元的管理費。
不知這個收費法合不理不合理,合規不合規,合法不合法?但大家都這麼交的,林姐也怕將來車位再漲價,也就隨波逐流了。
可是,有一天,林大姐去看兒子,卻發現自家車位停了別人的車,一問孩子,才知道有輛車經常停在自家的車位上。
林大姐問兒子,為什麼不找物業問問。兒子說:“反正現在我也沒車,等有車時再把他趕走就是了。”
可是林大姐不這麼認為,她不顧老公和兒子的反對,找到了物業的管理人員,說:“這車位是我們買的,是有產權的,這就相當於自己家買的房子卻被人住了。”
物業管理人員說:“哎呀,這就算了!”
林大姐笑道:“我有理由相信,你們把我這位租出去了。”
“那怎麼可能呢?”
“如果是你家的房子,被陌生人住了,你會怎麼想?”林大姐將心彼心地講著道理。
“下回不會了,絕對不會了,他是臨時停的。放心吧!”物業人員保證道。
林大姐也撂下了話:“這是第一次,如果下次再發生這樣的事兒,我可不交管理費了。”
物業人員笑著做了保證。
林大姐也是實在人,既然人家做了保證,也就不再追究這件事了,畢竟還在這裡住著,鬧得太僵也是不太好的。
時光悠悠,又過了二十幾天,林大姐再次去了兒子家。結果發現,自家的車位又被佔了。林大姐留了一個心眼兒,拿著手機拍了照作證據,然後去找物業,物業人員說:“不知道啊!”
林大姐有些生氣了,說道:“上回我家孩子公司發了大米,我家有車位,但是當時用的是別人家的車沒登記,你們都不讓進,最後孩子不得不把車停在了門口,自己把大米背到了樓上。可見你們制度有多嚴格,有車無車位,根本不讓進,這輛車停在我家位置上,他肯定沒有車位,你們不抬竿(門口車竿),他怎麼會進來?難道你們這制度是專門為我們制定的?”
物業人員“嘿嘿”笑了兩聲。
物業確實理虧,後來物業主管來了,說以後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兒了。
林大姐說:“這樣的事兒,你們肯定是有責任的,制度這麼嚴格,那輛車是怎麼進來的,誰抬的車竿(門口車竿),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也不是得理不饒人的人,我沒把這事兒捅到業主群中,也是覺得你們不容易,今年的管理費我是一分錢都不會交的。上一次,咱們說好的,我說到就做到,要不然,我就再找上級說理去。”
過了些日子,物業主管打來了電話,說是幫著林大姐把車位租出去了,一年3000多元錢,上她去取租金,但是今年的管理費得交。
最後,這件事兒就這麼愉快的解決了。
02
林大姐的事兒告訴我們:
一是遇到事兒,不要怕。不要先入為主地想著這事兒沒辦法。只要我們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不是無理取鬧,就要勇敢地維護自己的權益,你不去維護,指望誰替你去維護? 一定要試一試,如果連嘗試都不敢,那麼你就已經失敗了。
二是林大姐所在的小區有物業管理,找物業比直接找車主要管用,因為物業失職,物業公司為了更好的經營,他就得協調,想辦法。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也有一小部分人,公共道德缺失,不講理,亂停亂放,對於這樣的人怎麼辦?
有網友支招:
一是用鎖把前輪鎖上,好多車是前輪驅動,如果前輪被鎖上了,車根本不能開走。
二是把後車牌子用膠布遮擋,一般人開車時根本不會注意到後車牌,開著被遮擋的車牌上路,大家都知道後果是什麼,給這樣的人一個教訓。
三是直接搞破壞,噴膠等行為。
不過,以上幾種方法,更容易激化矛盾,更容易使得雙方起衝突,不利於事情的解決,能夠和平解決的,最好還是和平解決。
朋友們,如果你家的車位被人佔了,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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