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瑞典警察野蠻粗暴對待三個去瑞典斯德哥爾摩旅遊的中國同胞?

我心飛揚5009


先搞清楚好嗎?大家看看他自己是怎麼說的就知道了,根本用不著去可憐這家人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家人自己說的過程就有三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是這家人最早發的視頻裡說的:由於他父母躺在了沙發上,旅館不讓他躺,他說:我訂了房間,給你錢了,就能這這裡過夜,我父母有病,躺著怎麼的了。我們不就是早到了幾個小時嘛,為什麼不能躺?後面才引出了網友的話題:幾個小時?那是一天。旅館能讓你在大堂過夜已經是不錯了,不讓你躺著你還耍賴呀,你三更半夜的大吵大鬧不趕你趕誰。而這家人的第二個版本是對應大使館的,謊稱自己訂錯了日期,到了旅館才發現。要求在大堂裡過夜,旅館不同意,還讓我們滾出去。後來還叫來警察,我們都同意離開了,警察還是把我父母拖出去。你相信嗎?警察吃飽飯撐的,去抬(不是拖)自己願意出去的人?再說他對大使館謊稱定錯日期吧,如果是訂錯了日期,行程就應該是在2日中午12點退房,怎麼還要在大堂過夜後,等著下午入住呢?因為這家人只訂了一天,在這家人的第一個版本就已經說了。是要在大堂過夜,等到下午入住。這家人的第三個版本是:旅館讓我們在大堂休息(時間應該是零點五分到達旅館),還給我們倒了水,三個小時後,不知道為什麼又趕我們出去。其中又多了一個女學生,想把旅館趕他的原因轉移,其實他自己第一次就說了是因為旅館不讓他父母躺在沙發上而引起的。誰都會自己分析是怎麼回事吧。沒有他的謊言,怎麼會上升到外交層面呢?還有墳場那一段戲,他自己在第一版本說的是:被警察放在教堂地鐵口,向前走了一段路,發現遠處是個墳場。而第二版本對大使館說的是警察把他父母丟在了墳地,就是這樣上升到外交層面。還看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嗎?


老懶熊


謝謝邀請!瑞典警察粗暴對待中國遊客的事情在網絡上迅速傳播之後,引起了社會各方的熱烈討論,特別是社交平臺上意見領袖,紛紛出來表達自己的看法。
不過正主瑞典方面都是還沒出來給一個正式的說法,以下我就說一下自己的看法。根據瑞典方面的表態,他們認為警察當時在執行公務,所做的行為是沒有違反瑞典的法律。
而對於曾先生的行為,瑞典方面也沒有正式說明他們違反的是哪一條法律和規定。一家三口的做法的確不妥,在寒冷的夜晚訂錯了房間,他們想停留在這個他們沒有權利待著的地方,他們或許應該到室外待著,當時深夜室外的氣溫達到十度以下。
情急之中言行激烈的曾先生更是不對,面對身體抱恙的父親和年邁的母親被驅逐,他不應該那麼激動,更不該想要以此得到路人的關注,結果是被路人拍下作為他言行不端的證據。
在駐瑞大使接受瑞典媒體的採訪當中,他也提及,警察方面從未和他們接觸過,也並未在中國遊客有問題時第一時間聯繫大使館。事發之後,中國駐瑞典大使館積極聯繫瑞典方面,卻未見對方有安排見面的動靜。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只是個例,但如果事情真的發生自己身上的時候,你還會這麼想嗎?即使是個別警察的做法,但是瑞典方面應該出來給公眾交代一個正式的說法,如果是我國公民有錯,那麼請解釋他們為什麼會遭到如此對待?違法了嗎?為什麼不是帶到相應的機構解決?外國公民出現問題時,第一時間不是應該通知該公民所屬的大使館嗎?
我們國人在外出旅遊中的確有很多陋習是需要改正的,你可以指責我們的不對,但是使用如此粗暴的解決方法對待我國公民,甚至涉及人身安全問題,這就是我覺得不可饒恕的地方。
現在一些具體的細節還在調查中,希望瑞典方面給出的說法是可以令人信服的。這也警示我們中國中國遊客,外出旅遊時做好旅遊攻略,科學安排時間,減少僥倖心理。在外要時刻記得,自己是中國人,代表的是我們中國人的顏面。
想要獲得更多的旅遊資訊,趕緊關注頭條號【愛飛樂遊】,獲取海量出國旅遊乾貨,讓我們帶你玩遍全世界!

愛飛樂遊


瑞警方有錯是肯定的,曾家也有不當之處。不過,受瑞方的錯誤引導,大多人有迷惑,瑞方沒有也不肯公佈完整視頻,只會選擇性地公佈片段視頻,比如是如何押上警車,在車內發生了什麼,如何丟在荒山野嶺的墓地我們一慨不知,這就是瑞方可惡之處,標榜著人權,文人之邦,時時對別國指指點點,發生了事情覺不勇敢面對,公佈事情的真相。有部分人被錯誤引導了,不過仔細想想也對了,事情發生半個月了,瑞官方到現在也不肯公佈完整視頻,公佈事件真相,似乎在隱藏什麼。從國內近幾天崑山反殺案來看,擺在公眾面前的是完整的視頻,大家一覽無餘,很快就能分辨對錯。至此,請大家重新認識瑞方的可惡嘴臉吧。

看到瑞方這種待客之道,深感震驚和憤慨!這種簡單粗暴的行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也是不人道的。不管怎麼樣,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從未見過有這種待客之道的,為此,深感遺憾。瑞警方簡單粗暴的執法行為必遭譴責,也必須給中國人民一個交代!警察,代表的是執法主體,把人深更半夜拋在荒無人煙的墓地,當時的氣溫只有10度左右,有二個老人並有病號,就如此冷漠無情地把人拋在荒山野外?有沒考慮當事人的人身安全?這種簡單粗暴的執法不應嚴懲嗎?因此,這種不人道的執法行為應該堅決反對,並嚴厲譴責,也必須付出代價。同時呼籲國人,別動不動就出國遊,別去燒錢了吧,別人不領情,祖國的大好河山比任何國家強,也別讓祖國為你們操碎了心!


深思106967007


我覺得我們那些指責我們自己同胞的人,要麼是不明真相,眼見都不一定為實況且一個路人拍的一小段視頻呢。要麼是覺得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圓的自卑心態。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弱勢群體對強勢執法者對峙。瑞典是一個以人權衛士自居的小國,每天都在指責中國如何不保護自己公民的人權。前幾天還指責中國干涉瑞典大選,還邀請達賴訪問瑞典。就這麼一個所謂人權國家,對中國外交部及中國駐瑞典使館交涉不理不睬,嚴重藐視中國,嚴重違反國際規則,可是我們的一些人還在替它們辯護。發生在曾家人身上的事情隨時都可能發生在我們每個人身上甚至更嚴重。難道我們的領事保護還要受到來自於我們自己同胞的指責嗎?大家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吧!瑞典警察及瑞典政府充分尊重當事人的人權了嗎?曾家沒違法,這是瑞典檢察官說的。按照瑞典的人權邏輯,違法犯罪人員都有很高規格的人權待遇。那麼對曾家的人權瑞典政府保護的怎麼樣呢?噴子們醒醒吧,別吃著中國的飯,卻拉著外國的屎啦!


sange45


大使館錯了!作為大使館有義務幫助雙方互相瞭解,大使館工作人員包括桂大使一定知道涉事酒店為什麼不能長時間容留他們,一定知道服務員要求他們一家人離開是正當要求,但大使館不解釋,不告知國民,任由輿論譴責酒店。大使館也非常清楚瑞典這種國家對夜間噪音擾民會如何處置,大使館也故意不向國人解釋,任由輿論譴責瑞典警察執法。沒發現桂大使只是對執法過程是否恰當有異議嗎?桂大使有抗議酒店要求這家人離開嗎?桂大使有抗議不該把夜間喧譁的這家人帶離嗎?沒有!僅僅是對帶離的方式和放下的地點有異議,應該直接帶到大使館就好了!


葉在風中飄


瑞典警察野蠻粗暴?

即便是2018年了,我們很多人,下至老百姓上至法律專家,都沒搞清楚法律、警察到底是怎麼回事。

為了維護社會的秩序,我們設計了:規矩、法規、法律。如果大家都遵守規矩、法規、法律,這個社會就會流暢的運行。但是,總會那麼有一小撮人,他們無視規矩、法規、法律。他們破壞規矩,違反法規,甚至挑戰法律。

游龍戲鳳裡劉家良跟洪金寶說過很漂亮的一句話,但也很實在:這個世界上的事,道理如果都講得通,咱們就不用練武了。

破壞規矩的人、違反法規的人、觸犯法律的人,大家一定要明確一個小常識:跟這些人講道理是沒用的。他們要是講道理人,肯定幹不出這種事兒。而警察和法律就是用來辦這些人的。

國家設立警察的基本原則就是:道理講不通的情況下。這個世界上的事,道理如果都講得通,咱們也不用警察了。

警察,就不是用來講道理的機構。講道理是老師、家長的工作。警察是國家的強力機關,他是來執法的。

這次遊客事件,遊客與酒店產生了爭執,這期間屬於官司打不清,但是,警察到場的時候,警察就代表了法律,他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採取措施。這期間,你沒有權利置疑,懂嗎,必須服從。就算你對他執法有不滿,那你也得等以後再提出上訴。但在現場,必須服從警察的指令。他叫你離開酒店,你必須離開,因為這是執法者的指令。

如果他叫你離開,你就離開,這叫守法,這叫道理講得通。當你不遵守警察的指令,事情的性質就變了,你這叫違法,就叫道理講不通。這時候,警察的職責就會體現出來,跟你道理講不通就使用強力,當然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警察不是法院,他不是來給你打官司的,他就是來處置問題的。如果你不服從警察的指令,他對你採取粗暴的手段是本職工作。警察,就是為了道理講不通的時候準備的。這也就是在瑞典,警察是足夠溫柔了,要是在美國,這一家頭七都得燒完了,讓人家打成馬蜂窩你都說不出理。

破壞規矩的人、違法犯罪的人,只能用強力制服你。這不叫野蠻粗暴,這是警察的職責所在。把你撲倒了,抬起來,扔到大街上,就是警察應該乾的活!因為跟你道理講不通。

警察是裁決者,不是爭辯、講理的參與者。

他不需要跟你把問題講透徹。不服的話你只能事後再說。當事雙方本來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已經糾纏不清了,這時候警察再參與進去討論個是非,就更亂套了,而這種現象在我們國內很常見,俗稱:和稀泥。

所以說,人家的粗暴是應該的!就是為你這種人、這種事兒準備的。不服從執法人員的指令,抬出去,扔......

說的再簡單一點就是:警察這個機構,就是為了道理講不通的時候動粗準備的。

我上面還帶了一嘴專家,談這類問題,怎麼能放了他們呢?

在正當防衛這塊,可謂是民怨很大。就是我們專家老爺在立法或者判決的時候沒明白我說的這個基本常識:跟犯罪分子是講不了道理的

而我們很多時候的判決,就建立在犯罪分子會跟你講道理的基礎上。

比如說有個人拿刀闖進我家中,我該不該反抗?不,你應該報警。在你報警的時候,我們專家以為這個歹徒會在那等著我把電話打完,然後他會愉快的和我坐下,抽根菸,等警車。

我不應該反抗,因為劫匪是講理的。我們仁慈的專家總是呼籲:不要以暴制暴。好,那你告訴我,我們用什麼制暴?講理還是愛!我們的專家總是幻想跟劫匪能講通道理。他拿一把刀來捅我,我要是把刀奪下來,這個沒問題。問題是下一步怎麼辦?我們專家的思維是我把刀搶下來,劫匪就安靜了,絕對不會再往回搶,更不會捅我,因為劫匪是講道理的。所以,我要是捅了他,就屬於犯罪了。

面對破壞規矩、違法、犯罪的人,道理講不通,只能動粗!而這就是警察該乾的。


銳視覺何老師


如果非要覺得瑞典警察是粗暴對待了這三位中國同胞,我沒意見。但說什麼侮辱和歧視了中國人民,我不同意。

拜託,這三位只能代表他們自己,代表不了中國人。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這家人有錯在先,警察依法處理,最爭議的就是把他們放墓地邊了。但人家沒把他們放墓地裡,是墓地附近,離地鐵站和教堂更近。這有多粗暴啊,有些人現在心理都脆弱成這樣,這就侮辱中國人了,那也太容易被侮辱了。

對比這件事,我認為更應該反思高鐵男霸座事件中乘警的執法。乘警在整個事件過程中毫無作為,明明那位孫先生佔了別人座位,他都不敢採取措施,搞到成了轟動全國的事件。乘警的瀆職,實際對事件雙方,包括霸座的孫先生乃至整個社會都是巨大的傷害。如果他果斷處理,孫先生不會成了人人唾罵的名人,大家也不會對正常秩序難以維護而惴惴不安。

警察,在任何秩序社會,首要職責都是嚴格執法,維護社會秩序。什麼外國人國際關係都不該影響正常執法。


做夢撅起


太粗暴了,中國遊客又沒有違法,警察憑什麼要介入,這不是越權嗎?把人強行驅趕出酒店,是濫用職權,把人扔到荒郊的墓地,是侵犯人權。警察的職責是制裁違法犯罪分子,他們這不是搞錯對象了嗎?標準的濫用公權力。如果警察都要介入民事糾紛,還要法院幹什麼?完全有理由質疑警察是不是與這家酒店有利益關係,警察怎麼不分青紅皂白就偏袒酒店一方呢,像狗一樣,酒店然他幹啥他就幹啥,這正常嗎?國內還有二混子居然說酒店是私人領地,酒店有權驅趕任何人,這真是個混蛋的胡說八道,酒店是為公眾提供服務,大堂是公共場所,這是全世界的慣例,怎麼在這些不學無術的王八蛋嘴裡成了私人領地了?看看這些人渣多麼的無恥,為了誹謗中國人,混蛋到了什麼地步!


好奇怪的事情


中國遊客在瑞典遭遇警察粗暴對待這事,引發全國上下的普遍關注和討論,剛開始的時候,國人的意見比較一致,都強烈譴責瑞典警察的粗暴執法,不人道,可是隨著事件細節的曝光,不少人覺得,那三名中國遊客所說的並不是事情的全部,他們只說了對自己有利的一部分,沒有說他們自己“中途把一名女生叫進酒店”“撒潑”等,說都是他們自找的,不值得同情,而且還說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對於這種看法,我不敢苟同。我的觀點一直沒變過:中國遊客的行為合情合理不違法,瑞典警察粗暴、冷漠,有歧視亞洲人的嫌疑,必須道歉!

1,有人說,這名中國同胞應該有領地概念,服務員都說沒空房了,第二天白天才能入住,他們就必須出來,酒店本來就是開門做生意的,大晚上,怎麼就不能給人行個方便了?何況雙方都商量妥當了。

2,雖然遊客中途出去帶進來一名女子,可這不就多了一個人麼?那麼大的大廳,三個人和四個人有啥區別?為什麼服務員就非要讓他們“滾出去!”,態度這麼惡劣,只能說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3,瑞典警察倒拖遊客、把遊客扔墳場就更不對了,就沒有更文明的做法嗎?對你們本國老人也會這麼粗暴嗎?恐怕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吧!

最後,我想說,這幾名遊客雖然行為有些誇張,但事發突然,情急之下是可以理解的,而瑞典警方作為公共權力部門,對國外遊客如此粗魯野蠻,有侮辱、歧視外國人的嫌疑(中國大使都說了,之前有類似的事件,肇事警察被認定為瀆職),所以我認為瑞典警方必須道歉。


(圖片源自網絡)


作家千誠


兩件真事 1 我們家在一個小縣城臨近大街的院子,因為附近沒有公廁,好多人經常來家裡上廁所,廁所是“蹲坑”。剛開始的時候,我也不太在意,畢竟人有三急嗎,咱也不能不近人情不是。可是來家裡上廁所的人素質參差不齊,把廁所弄的汙漬橫流。我就碰見一個大老爺們站在廁所門口撒尿,尿液都流到廁所外面了。就說了他幾句,可能是我的語氣不好吧(擱誰誰也來氣),那人還罵罵咧咧準備揍我,被別人拉住了。從那以後,只要是不認識的來上廁所,我就搪塞說沒有廁所啦,廁所滿了不能上啦等等,除了特別著急的那種。畢竟直接說不讓上,面子上過不去,我們中華畢竟是禮儀之邦嗎。別人也知道我在搪塞,大部分都知趣的離開了,但是還有的人死乞白賴的非要去,有的人還反問沒廁所你們在哪上廁所,有的人說不就上個廁所嗎給你一塊錢行不行。尼瑪,拜託,我家廁所不是公廁好不好!讓你去是情分,不讓你去是本分。你付費,老子不稀罕。 2 04年在外地學校食堂承包了一個窗口買燒餅。一天來了一個人,自稱是我們老家隔壁村子的,套了會近乎(人家說了我們村幾個人名字都認識)。說是想在附近學校找個窗口買燒餅。畢竟人在外地,見了老鄉分外親切,忙完生意後剛好又是飯點,好吃好喝招待一頓。完了過了幾天我正賣午飯時又來了。說是找了一個窗口,給人交錢差點錢,讓我借給他一千。我尋思著你我雖是老鄉,但也就一面之緣,就藉口剛進完貨,手頭緊張給擋回去了。沒想到下午快賣飯了又來借五百,我依舊推脫。接下來你們猜怎麼著?人家往我窗口前一站,來了學生買燒餅就說不賣了。氣的我提起菜刀要去砍他,被我老婆給擋了回來(當時人家就站那不動)。無賴之下報警,警察詢問時人家先是嬉皮笑臉說什麼我們是老鄉鬧著玩之類的,然後態度誠懇保證再不鬧了。警察也沒招啊,人家不違法啊,警告一番後離去。完了照樣,沒辦法食堂老闆出面(校園裡,怕引起麻煩),讓我給了三百塊錢離去。 之所以說了這麼多,想表達的意思是,國人多多少少或者經歷過或者見識過這種無賴,撒潑的人和事,而這種無賴撒潑的行為確實又不違法,甚至處理不好還要遭到道德綁架或者遭到訛詐(比方說,有人尿急來我家上廁所了,我堅持不讓。噯,把人家身體憋壞了。傳出去了,大家都譴責我,說這人沒同情心啦,借你家廁所解個手都不行,看,把人憋出病了吧,你缺德不缺德,是不是人啊等等。比如,我真的把向我耍賴“借”錢的給揍了,人家報警,完了往醫院一躺,來吧,掏錢。你再比如,佔座男孫某佔座了,列車長來勸了,我有病。鐵路警察來勸了,我有病。鐵路警察:第一次警告,你涉嫌侵佔他人座位,請你馬上離開,回到你自己的座位上。我有病。第二次警告,請你離開這位女士的座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有病。第三次警告,請你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否則我們將對你採取強制措施。我真的有……茲茲茲噴辣椒水,強制帶離。完了,人家真的有病,而且病的不輕。第二天,各大媒體:男子因為有病坐錯車位,被噴辣椒水強制帶離。完了,鐵路局完了,要求佔座男讓座的女的完了,強制帶離佔座男的警察完了)。 現實生活中碰到類似事件太多了。所以看了曾先生事件視頻,我是真的解氣,你不是愛胡攪蠻纏嗎!你不是愛耍賴嗎!你不是蠻橫嗎!你不是愛撒潑嗎!你不是愛碰瓷嗎!你不是不違法嗎!你這不是碰到瑞典女警了嗎!人家也沒說你違法啊。人家的做法就是簡單粗暴,你不和我講道理,我也不和你講道理。我直接把你扔墓地裡,你去和鬼耍賴,蠻橫,胡攪蠻纏,撒潑,碰瓷去吧。 其實對待這種不道德的又不明顯違法的個人行為,政府頭疼,媒體眼花,警察頭暈,群眾更是無奈。 我不是洋奴才,我其實挺羨慕漢唐強盛時期的國民 ,只接受異族人的禮遇,用不著向任何的異族人施禮, 哪怕這個人是個驕傲的乞丐。 這件事還真不能埋怨外交部,埋怨桂大使。我想外交部和桂大使真想戳著姓曾的鼻子罵 ,好孩哩,你解決不了不是還有我哩,你鬧騰求哩,一天天老跟著你受這窩囊氣,丟人都丟瑞典來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