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
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
二檔繳費的成人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
大學生和學生兒童由60%提高至65%
一檔繳費的,待遇標準不變。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每年國家和省均對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給予調整和明確。按照省人社廳、財政廳、民政廳、保監局《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18〕33號)要求,我市決定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及待遇支付標準。
按照新規定,我市將提高個人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二檔個人繳費由2018年的210元提高至260元,
一檔繳費320元不變;
大學生和學生兒童執行二檔繳費標準;
提高大病保險待遇標準:
二檔繳費的成人居民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
一檔繳費的,待遇標準不變。
同時,擴大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將國家談判的利拉魯肽注射劑等36種藥品和國家藥品目錄(2017版)中的埃克替尼、達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馬替尼4種特殊用藥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特殊用藥發生的費用與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的其他費用合併計算,執行大病保險支付標準。
監製:橘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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