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
二档缴费的成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45%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60%提高至65%
一档缴费的,待遇标准不变。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每年国家和省均对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给予调整和明确。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保监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8〕33号)要求,我市决定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待遇支付标准。
按照新规定,我市将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二档个人缴费由2018年的210元提高至260元,
一档缴费320元不变;
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执行二档缴费标准;
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二档缴费的成人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一档缴费的,待遇标准不变。
同时,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将国家谈判的利拉鲁肽注射剂等36种药品和国家药品目录(2017版)中的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4种特殊用药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特殊用药发生的费用与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大病保险支付标准。
监制:橘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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