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錯關近20年獲293萬國家賠償 李錦蓮:低於預期將申訴複議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張子淵)9月18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錦蓮“毒糖殺人案”做出293萬國家賠償的決定。

1998年10月9日,江西省遂川縣橫嶺鄉茂源村兩名男童食用幾粒“桂花奶糖”後意外死亡,李錦蓮被認為有重大嫌疑。案發後第二天,李錦蓮被警方帶走。李錦蓮在被審訊期間共做出11份有罪供述,但後來全部翻供,並稱遭到刑訊逼供。

隨後法院宣佈審判結果:被告人李錦蓮與肖某香有多年兩性關係,1998年3月,肖某香提出與李錦蓮斷絕兩性關係,李錦蓮對此不滿。1998年9月27日,李錦蓮用火柴桿將鼠藥調入四粒“桂花奶糖”,肖某香兩個兒子將毒糖食用後中毒身亡。因此,法院一審判處李錦蓮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李錦蓮不服一審判決上訴,2000年5月23日,江西省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錦蓮堅稱無罪,不斷申訴。2011年2月24日,最高法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審該案。11月10日,江西高院裁定維持原判。

2017年7月9日,最高法第二次指令江西省高院再審。2018年5月18日,江西省高院第二次開庭再審此案,庭上檢方認為,該案在案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不能證明李錦蓮存在故意投毒的行為,依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建議法院改判李錦蓮無罪。

2018年6月1日15時,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宣告李錦蓮無罪。隨後,李錦蓮向江西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4100餘萬元的國家賠償。

面對法院最終決定的293萬國家賠償,李錦蓮及其女兒李春蘭均表示“不滿意”,他們認為精神損害賠償金太低了,下一步將和律師磋商後申請複議。“我父親做了近二十年的牢,我們家破人亡,還不到300萬的賠償,在我們當地買房子,都只能買個小戶型,好一點的躍層小樓怕是都買不下來。”李春蘭說。

江西高院發文解釋293萬國家賠償決定

李錦蓮於今年7月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此後三次與江西高院協商賠償數額,但均未達成一致。

其中李錦蓮認為2011年最高法曾要求江西高院對自己的案子再審,但江西高院仍舊維持原判,從2011年到2018年這7年間應加倍賠償。此外,女兒為該案奔波申訴20年的費用,也應該計算到國家賠償中。

江西高院昨日發佈決定:賠償請求人李錦蓮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18年7月18日向賠償義務機關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聽取李錦蓮的意見並進行了協商,最終依法向賠償請求人李錦蓮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2035036.7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00000元,合計2935036.78元,駁回了李錦蓮的其他賠償請求。

隨後,江西高院又發佈了“李錦蓮申請國家賠償案承辦法官解答相關問題”的文章,對李錦蓮國家賠償案的細節進行了解釋。承辦法官王芬解釋稱,李錦蓮自1998年12月15日被刑事拘留至2018年6月1日被無罪釋放,期間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天數為7109天。此外,公安機關在遂川縣橫嶺鄉人民政府、遂川縣公安局盆珠派出所及刑事警察大隊對李錦蓮執行監視居住38天,該期間亦應視為限制了李錦蓮的人身自由。因此,李錦蓮被限制人身自由天數總計7147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各級人民法院自2018年5月16日起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時,對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應為284.74元。據此,法院應依法支付李錦蓮侵犯人身自由國家賠償金2035036.78元(7147天×284.74元∕天=2035036.78元)。

關於李錦蓮提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萬元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並綜合考慮李錦蓮受到的影響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決定支付李錦蓮精神損害撫慰金900000元。

關於李錦蓮提出的損害生命健康權賠償金,不屬於再審改判無罪的賠償範圍,法院予以駁回。關於李錦蓮提出的申訴費用賠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李錦蓮:賠償數額太少 將繼續申訴

得知國家賠償的結果前,李錦蓮心中忐忑,畢竟他與法院的協商並沒有達成一致。而得知293萬的結果後,雖然有心理預期,但李錦蓮還是很不高興,用女兒李春蘭的話說,“父親很生氣”。

李錦蓮還是決定要為國家賠償進行申訴。李錦蓮及其女兒認為,賠償金額主要愛精神賠償這一部分被壓低了。90萬的精神賠償對於李錦蓮近20年的錯案來說,遠遠不夠。

李春蘭仍舊替父親強調三點:第一,2011年最高法要求江西高院重審,但江西高院仍舊堅持原判,給我父親和我們的家庭帶來了二次傷害,這個不能不有所體現。第二,我父親被釋放出來,如今已經70歲了,完全沒有勞動能力,只能在家養老,這方面法院也沒有考慮。第三,這個案子還間接造成了我母親的離世,讓我們家破人亡。

本來,李錦蓮計劃用國家賠償修補已經成了危房的老房子,但現在對國家賠償不滿意,他還要申訴,又要耽誤自己的正常生活。“我們鎮裡的房子7、8000一平,如果買個小戶型還好,如果是個好點的躍層小樓,這點錢都不一定買的下。”

下一步,李錦蓮還要為國家賠償申訴。但他否認自己是“獅子大開口”,並稱“自己只是想要個公平,畢竟我們比誰都希望生活儘快走入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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