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法律問題區塊鏈開發人員很少討論

在開源許可證(OSS)下獲得許可的軟件是區塊鏈項目成功的基礎。此類許可證允許協作,分散開發,鼓勵用戶迅速採用,並使社區“分叉”項目以解決戰略爭議。

實際上,OSS許可證被兩個主要的公共區塊鏈,以太坊和比特幣以及許多其他主要的區塊鏈項目使用,包括HyperLedger程序和R3的Corda。

但是,OSS許可證通常與傳統的專有軟件許可證完全不同。區塊鏈社區很少討論選擇正確的OSS許可證和遵守該許可證條款的重要性。

如果區塊鏈項目尋求企業採用,該項目的OSS許可將對採用率產生重大影響。即使對於像以太坊這樣的既定項目,潛在的企業用戶也要仔細考慮可能使用的OSS許可。

例如,IBM的Jerry Cuomo最近在Frederick Munawa的Blockchain Innovation 播客中指出,以太坊的OSS許可證的複雜性是IBM決定從以太坊轉移到自己的區塊鏈項目的原因之一,該項目最終成為HyperLedger項目的一部分。

區塊鏈項目的潛在企業用戶將通過應用與採用其他OSS許可項目相同的標準來決定採用哪個區塊鏈項目:(1)OSS項目許可證或許可證的複雜性; (2)遵守此類OSS許可證的義務的潛在困難; (3)將區塊鏈項目與其他軟件項目集成的潛在挑戰。

OSS許可證的條款差別很大。開源計劃(OSI)已批准83個許可證作為“開源”。

然而,由Linux基金會管理的SPDX項目建議完全複雜的OSS許可,該基金會已經確定了345個“主要”許可證; Black Duck Software在其知識庫中列出了2,500個版本的OSS類型許可證,其涵蓋了來自9,000多個開源項目的偽造和存儲庫的超過530億行OSS代碼。Black Duck指出,94%的OSS項目都獲得了10大OSS許可證的許可。

兩種主要類型的OSS許可證是“copyleft”和“許可”。以太坊主要根據兩個copyleft許可證獲得許可:較小的通用公共許可證版本3(LGPLv3)和通用公共許可證版本3(GPLv3)。另一方面,比特幣核心是根據麻省理工學院許可證授予的,這是最受歡迎的許可證。

Copyleft許可證

Copyleft許可證對OSS的使用施加了最嚴格的條款。最常見的copyleft許可證示例是通用公共許可證版本2(GPLv2),它用於Linux操作系統程序。

據Black Duck知識庫稱,GPLv2是第二大最受歡迎的許可證,14%的OSS項目採用了該許可證。以太坊使用的GPLv3是2007年出版的GPLv2的更新版本。版權所有許可證的最基本特徵是其“互惠”條款:原始OSS和原始OSS的所有“衍生作品”的法律要求僅根據Copyleft許可證的條款分發。“衍生作品”是美國版權法下的技術術語,描述基於一個或多個代表作者原創作品的現有作品的作品。

版權法最初旨在保護書籍,歌曲和電影,但也保護軟件。一個例子是“權力的遊戲”系列,它是基於同名小說系列的衍生作品。儘管衍生作品通常意味著對軟件進行修改,但衍生作品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創建:例如,兩個編譯在一起的程序通常被視為衍生作品。

但是,版權法在軟件中的應用仍然不確定。因此,將Copyleft許可項目與根據其他OSS許可或專有許可獲得許可的項目集成在一起,需要進行復雜的法律分析。

遵守Copyleft許可證比遵守許可許可證更具挑戰性:Copyleft許可證具有更復雜的義務,並且適用於軟件的版權法缺乏明確性會產生其他問題。支持copyleft許可證的OSS社區非常關注專有供應商濫用OSS。

該社區在尋求用戶遵守此類許可方面非常積極。事實上,所有關於OSS許可的訴訟都已經被執行了Copyleft許可證。

許可證

“許可”許可證對OSS的使用規定的條款非常少,通常只要求用戶包含通知和許可證副本。與copyleft許可證不同,它們不包括“互惠”義務。

支持許可許可的OSS社區通常認為許可許可證鼓勵更快速地採用OSS項目,並且對於區塊鏈項目的成功開發而言,Copyleft許可的“互惠”條款不是必需的。

許可證的最著名的例子是比特幣使用的MIT許可證。根據Black Duck知識庫,38%的OSS項目採用了MIT許可證,使其成為最受歡迎的OSS許可證。

大多數區塊鏈項目歷來都沒有關注OSS許可證選擇的重要性。但是,仔細考慮許可證的選擇並花時間瞭解合規性要求和執行方法的差異應該允許項目獲得長期利益。

許可證選擇不僅會影響企業採用項目的意願,而且所選擇的許可證也將決定項目的合規理念和社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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