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稿 ‖ 扔掉也不給你,最想收回這份送給ex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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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 唔駛咁愁 朋友

一段感情梗有佢完慨時候架

佢肯同你分手

你應該走夾唔抖喇”

@匿名

送給前任的項鍊:寶格麗的慈善款,曾經情侶裝搭配覺得既有意義,又有紀念價值,分手後也一直好好封存著,我以為ta也會如此。直到有一天看到項鍊在ta現任的身上,嗯,這回真的做慈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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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空間:情感綁架,要經常呆在一齊,沒有自己的空間,但一齊又是沒有什麼意義

尊嚴:通過各種方式去打壓你,控制你,他自以為是的霸道主權,讓你做不了自己,又無法逃離

時間:無謂的吵架,無數個夜不歸的等待

我的青春啊年華啊都餵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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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豆子媽

這禮物算不上最想拿回的,但是我送給前任最後悔的禮物,前幾年送了她一隻柯基,叫豆豆,豆豆的確帶給我們很多歡樂,成了我們的吵架“調和劑”。和平分手後,她不願睹物思人就轉送給其他人,我永遠不會忘記送走豆豆的情景,無奈家人對狗毛過敏,不能把它留下。

強烈建議大家,送什麼都不要送寵物,養一隻寵物,應該是兩個人共同規劃的目標之一而不是討人歡心的“禮物”。如果日後不得已拋棄轉送,對寵物也是一種傷害。

匿名

工作後賺到的第一筆獎金,訂了一個刻有他名字的lv錢包,後來分手了。他又送了一個刻著現任名字的lv錢包給現任女友(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每一個女人都是福爾摩斯),當做情侶錢包用了。真的扔掉也不給你。(才不要和你共度浪漫七夕,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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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大學的時候節衣縮食存下了一萬多,帶著ta拍了一組婚紗照紀念ta20歲生日。後來分手了一米多的相框無處安放,扔掉不是又燒不動,所以聽我一句勸,情侶照婚紗照什麼的電子留檔就好了,大不了就燒個光盤,省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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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在一起快7年了,從初中到大學,眼看就要畢業了。大半年前我就開始準備,定了一條皮帶送給他當做畢業禮物。分手後,還是決定送給他當做畢業禮物。可是看到他帶著這條皮帶和現任(後來知道是出軌對象)的朋友圈照片時候。

嗯,我寧願啃掉也不要給你。

@是叔叔不是蜀黍

kindle,並不是kindle有多貴。

而是不要想著試圖改變ta,不喜歡看書的人不會因為你送的kindle開始喜歡看書,不喜歡你的人,也不會因為你付出多一點,而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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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餓

Ta生日,在胸部下方紋了ta的名字……

匿名

我的錄取通知書:當年為了他,放棄了更好的大學,而選擇在本地讀了四年自己不喜歡的專業,四年過去了,ta劈腿了,分手了,老死不相往來了,我的四年光陰和前途都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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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天,你會回頭看看那些經歷過的人和事;當時再大的事,現在看來好像也不過如此。你甚至會覺得自己當時太小題大做、太幼稚了,根本沒有什麼事過不去的,也根本沒有什麼人是離不開的。可你不得不承認,就是因為發生過的這些,才讓你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可以恨人,但是感謝經歷,成就了你。”

嗯,你依然渣,但是我已經不瞎了。掰掰,好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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