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打工每個月都給家裡寄錢,還被親媽嫌棄寄的少,岳母令人心暖

我出生在一個農村家庭,家裡的兄弟姐妹們比較多,我有一個妹妹和兩個弟弟,其實我們家裡的條件很一般,養活這麼多孩子真的很辛苦,我作為老大在平常的時候還要照顧弟弟妹妹,家裡的什麼活也都是我幹,地裡的活我也幹,年少的我心裡很是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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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每當我在幹活,弟弟妹妹都在玩的時候,心裡很不平衡,但是我是老大,總不能我去玩讓弟弟妹妹幹活啊,就這樣一天天的長大了,我高中都沒有上完就出去打工了,家裡供應不起我們四個人上學,只能我來打工補貼家裡,剛出去的時候一個月兩千塊錢的工資,給家裡一千,我整天省吃儉用,一個月還能剩下一點,就這樣在外地一干就是好幾年。

我二十二歲的時候認識了我老婆,老婆家裡是城裡的,條件也比較好,並且人長得很漂亮,能娶到老婆是我三生修來的福分啊,老婆看重我老實本分,有上進心,肯幹活,那個時候我已經是工地上的一個小工頭了,工資一個月也有六千了,每個月給家裡的也從剛開始的一千漲到兩千了,畢竟這個時候弟弟妹妹也基本都上大學了,爸媽自己在家裡兩千絕對很夠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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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婆在一起我其實是挺自卑的,所以我們談了很長時間也沒有說要結婚,最後還是老婆忍不住問我打算什麼時候娶她,後來我就把我心中的顧慮說了出來,去見岳父岳母的時候,岳母知道了這件事就跟我說,我們家裡就只有一個女兒,並不想讓她出去,再加上你們家的情況特殊,你就當上門女婿吧,我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畢竟那個在那個家裡我沒有感覺到一點爸媽對我的愛。

就這樣我跟老婆結婚了,我做了上門女婿。雖然說這樣,但是我還是每個月給家裡兩千,弟弟妹妹也都成家了,妹妹嫁的很遠,很少回家,家裡兩個弟弟都在家,也能照顧爸媽,給家裡兩千很多了已經,有一次我就打算回家看看爸媽,就帶著老婆回去了,回去之後我媽第一句話是以後多給家裡一點錢,兩千你兩個弟弟一人才一千,不夠他們花的,原來我給家的錢都讓我媽給弟弟們了,我跟媽說,這錢是給你的,你願意給誰給誰,我可以養你,但是不會養弟弟,說完我帶著老婆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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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知道後就跟我說,不管怎麼樣,你依舊是我們的兒子,你家的條件不太好,能幫襯你弟弟們就多幫一下,畢竟你們還是有血緣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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