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時刻保持警醒

保羅把人劃分為三種:不願順服上帝、不能順服上帝和完全順服上帝的人(參鏈接:聖經中的三種人,你屬於哪一種?)。在以弗所書中,保羅用了另外一組詞彙來描述這三種人靈魂的狀態:死的、睡的和醒的。

死的。“從前,你們因著自己的過犯罪惡而死了。”(弗2:1;和合本修訂版)。

這裡的“你們”指以弗所教會的基督徒,他們在信耶穌之前是外族人,靈魂與賜生命的上帝隔絕,是死的。他們信了耶穌之後,被救活過來(弗2:5)。

睡的。“你這睡著的人醒過來吧!”(弗5:14)

雖然以弗所教會的基督徒已經是上帝家裡的人了(弗2:19),但他們靈魂仍然是沉睡著的,還需要經歷“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4:22-24)這樣的更新。所以,保羅呼喚他們要醒過來。

醒的。“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為此警醒不倦…”(弗6:18)

基督徒需要保持警醒,才能夠在屬靈爭戰中站立得住(弗6:13-14),作得勝的人(羅8:37;啟2:7,11,17,25,3:5,12,21)、承受新天新地的人(啟21:7)。

除以弗所書之外,保羅還在其它兩封書信中呼籲教會不要繼續沉睡,而要醒過來:

“你們要知道,現在正是該從睡夢中醒來的時候了”(羅13:11);“我們不要沉睡,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慎。”(帖前5:6)。

其實,主耶穌曾多次告誡門徒們要保持警醒(太24:42-43;25:13),彼得也要教會警醒(彼前4:7;5:8)。

聖經中也有一些表達人沉睡和覺醒的行動,有點像今天的行為藝術,其行為本身的作用,就是要喚醒讀者。例如,雅各在伯特利夢見上帝之後說:“耶和華確實在這地方,我竟不知道”(創28:16),這揭示了他突然的覺醒,以至於他晚年說耶和華是“一生牧養我到今日的上帝”(創48:15)。

還有,上帝的子民一邊禁食、一邊欺壓工人,卻不知道這是上帝所痛恨的(賽58:2-5),先知約拿明明知道上帝的心意,卻不願為上帝傳遞信息(拿1:3),祭司們卻不知道上帝的愛(瑪1:2)、不知道自己藐視上帝的名(瑪1:7)、不知道自己搶奪了屬於上帝之物(瑪3:8),這一切都表明上帝的子民及其領袖心靈的昏暗和沉睡。當上帝的兒子來到屬於自己的地方,屬於祂的人卻不領會,甚至夥同外族人把他殺死,耶穌的禱告道明瞭真相:“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耶穌的很多行為需要人認真思想才能理解並醒悟過來。例如:耶穌挑選十二個人為門徒,開瞎子的眼睛和聾子的耳朵,在曠野用五餅二魚的神蹟餵飽眾人,趕鬼、清潔聖殿、醫治麻風病人,在逾越節被殺,祂不僅使祂人從死裡復活,自己也從死裡復活。祂的每個行為都有深刻的屬靈含義,是要讓人明白並領悟到上帝之子來到地上要趕走撒但、救贖子民脫離黑暗的權勢、重建新以色列。這也是使人覺醒。

其實,聖經本身就是一卷啟發人從屬靈的沉睡中甦醒的書。人們之所以沉睡,是因為他們沒有上帝的真知識、不認識祂,沒有意識到祂的存在或作為。但上帝要藉著自己的作為和律法使人的靈魂甦醒,讓他們意識到自己過去為奴的處境、被上帝救贖的現狀及作為上帝盟約子民的身份、地位和責任,還有將來的福樂。

上帝對自己子民的期待是:不僅要從沉睡中甦醒過來,而且要一直保持覺醒的狀態,也就是頭腦清醒、保持警醒。警醒的意思是保持清醒、醒悟、警覺的狀態,包括對自己屬靈狀況的警醒(路21.34,36;林前16:13;帖前5:6; 啟3:2)和對責任的忠心(太24.42-43,25.13),在屬靈爭戰中(徒20.31; 弗6:18; 彼前5:8)藉著禱告保持警醒(西4:2; 彼後4:7)。

沉睡的本質有如下幾個層面。

1)不知道:即對某個現實/事實沒有知識,如有的基督徒不知道在新約聖經中信徒、門徒和聖徒都是指基督徒;

2)不相信:即雖然知道某個事實卻拒絕相信或承認,如有些基督徒不相信自己在信耶穌之後需要或能夠被塑造成為像基督的人;

3)不理解:即不明白上帝的真理背後的含義,如耶穌的門徒不理解耶穌為什麼說要去耶路撒冷受死,也不明白祂所說的復活是什麼意思,又如有些基督徒不理解保羅為什麼說基督徒需要為基督受苦(羅8:17, 腓1:29);

4)不遵行:即有些人雖然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卻不按照祂的話去行,如今天的很多基督徒以作信徒為滿足,不願捨己、背起十字架去跟隨耶穌;

5)不自知:即對自己的認識有限,如只看到他人眼中的木屑,卻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木,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盲點,即不自知的部分,如彼得不知道自己會三次不認主,又如很多基督徒不知道自己仍在沉睡之中;

6)不警醒:即人沒有意識到危險、沒有憂患意識,所以沒有為自己做任何預備,如那一位主人會來得遲的惡僕和沒有為自己預備燈油的愚昧的女僕(太24:48-49; 25:2-3, 11-12),又如有的基督徒沒有意識到當今世界中的屬靈爭戰;

7)不願受苦:即在舒適環境下安於現狀、看不清現實,如老底嘉教會,又如今天很多舒適環境下的基督徒不願為主受苦。

人之所以在屬靈上沉睡,是因為他們還沒能完全接受真理,他們的心或者石多土淺,或者荊棘叢生(太13:4-7),沒有把注意力放在上帝的國度。

針對上述沉睡的本質,靈魂的覺醒也有如下幾個層面。

1)知道真理:這是發生在認知或理性層面的,人可以通過學習和閱讀達到目的,教會領袖可以通過傳福音、教導真理而喚醒人;

2)相信真理:指人有意識地接受所聽到或讀到的真理,需要人有謙卑的心,教會領袖也可以提供各種書籍來幫助人相信;

3)理解真理:即人對自己所接受的信息有全面而透徹的領悟,如耶穌的門徒在聽完耶穌解釋撒種的比喻後就明白了(可4:13),這很重要,因為不少基督徒雖然相信,卻滿足於對真理不求甚解,一直處於沉睡狀態,所以基督徒應當不斷尋求、竭力追求認識耶穌;

4)遵行真理:即把頭腦中所認同的真理在行動上實踐出來(路10:28),這樣才能逐漸達到盡心、儘性、盡力愛上帝,不至於淪落為會說卻不會做(太23:3)、內外不一致的人;

5)認識自己:指對自己的內心有覺察,如那因發現理智受肉體中的罪捆綁而內心充滿痛苦的人(羅7:15-25),又如保羅教導提摩太要有“出自純潔的心、無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的愛(提前1:5);

6)隨時警醒:指對肉體的私慾、撒但的謊言和世界的誘惑都保持時刻的醒覺,能夠覺察到屬靈爭戰是如何發生在自己內心的,並且能夠自由地選擇順服上帝;

7)甘心吃苦:指有意識地遵從大使命,勇敢地向這恨耶穌的世界(約15:18)傳揚要人悔改的福音,因為這是發自愛的呼喚、要人從沉睡中醒來;同時清醒地知道自己不是屬於這個世界的,所以世界會恨自己(約15:19)。其實,主耶穌將差遣門徒去傳福音比作“把羊送進狼群中”,就是為了培養他們成為“像蛇那樣機警”的人(太10:16)。

從這個角度看,整本聖經就是上帝不斷地呼喚人從沉睡中醒來、從黑暗中走出、用真理將死人救活並讓人因保持警醒而能一直活著的歷史記錄。其實,這就是人的靈魂向世界死去、向上帝活著,是人在基督裡被不斷更新,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就是人的理性、感覺、意志、身體、關係和靈魂完全被更新,使得人能“脫離世上因私慾而來到敗壞,就可以與上帝的本性有份”(彼後1:4)。而“正是為了這個緣故”,人需要“盡心竭力”(彼後1:5)。

願我們都醒著,而且保持警醒。

我們要時刻保持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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