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的一次「心動」,讓下海多年的他付出慘痛代價!

“被告人胡國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0萬元。”隨著法槌落下,站在被告席上的他耷拉著腦袋,目光中滿是沮喪與懊悔,完全沒有了往日的精神……

本案的主角胡國忠原系浙江省天然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天然氣公司)計劃投資管理部經理,主要負責有關工程合同招投標、審計決算單簽署、計劃投資、工程款撥付等業務。

在領導和同事們眼中,胡國忠是公認的業務骨幹。家人和朋友對胡國忠的評價是:“雖身處要職,但低調內斂、生活簡單,平日裡不太喜歡應酬,與工程老闆的往來也比較平淡,除了炒炒股票,並無其他愛好。”

正是這樣一個平淡度日的人,但最終等待他的卻是冰冷的枷鎖和法律的制裁,當他的故事被一點點呈現,其一步步走向違法深淵的過程不由得令人唏噓。

面對整捆的人民幣,他敗給了貪慾

胡國忠所在的計劃投資管理部屬於核心業務部門,在燃氣管道工程建設方面具有較大決定權,作為部門經理,其更是工程老闆努力結交的對象。

故事要從2003年說起,一次偶然的機會,胡國忠在視察工地時結識了工程老闆胡某某。之後,因為業務合作,兩人漸漸變得熟悉。

隨著聯繫的增多,胡某某便向胡國忠提出希望其在業務上多多關照,給一些工程做,併為其快點撥付工程款等請求。一開始,胡國忠對胡某某的訴求不置可否,並未突破紀律和法律底線,只是在業務合作上給予一些小幫助。然而,隨著雙方之間交往的增多,胡國忠在思想和情感上已經發生了變化,有意無意的開始利用自己的職權為胡某某謀取便利。

2005年,胡某某承做杭甬線天然氣輸氣管道紹興段工程,因政策原因無法進場施工,便請求胡國忠給予幫助。胡國忠在公司相關問題的討論會上發表了同意觀點,並會簽了承接合同,使胡某某順利進場施工。接著,胡某某又在胡國忠的直接運作下順利拿到了工程量2000多萬元的管線承建權。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更是使他徹底掉入了違法的深淵……在2006年的一天,為了感謝胡國忠之前的幫助,胡某某在紹興某飯店門口將50萬元現金送給胡國忠。面對金錢的誘惑,胡國忠雖然有過猶豫和擔心,但最終理性敗給了貪慾,他還是收下了這筆錢。

“說實話,我當時心裡還是有點虛的,但我們幹企業的人平常和錢打交道蠻多的,也並沒有覺得拿這筆錢是很嚴重的事情,現在想想真是後悔。”胡國忠曾反思道。

12年過去了,反腐的利劍依然揮來

2011年,胡國忠出於個人發展因素,離開省燃氣公司下海經商,生意場上的胡國忠可謂是順風順水。他偶爾也會為收受胡某某50萬元的事情而擔心,但是一想到多年來一直風平浪靜,自己也已離開國企多年,也就安下心來。

但是,紙終究包不住火,幻想已能高枕無憂的他,怎會想到監察機關對自己的調查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反腐大棒即將揮來……

2017年,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工作中發現了胡國忠有關違紀違法線索,指定由杭州市濱江區紀委監委調查處置。濱江區紀委監委隨即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專案組。

案件查處一開始開展得並不順利,專案組手中的問題線索已經十分久遠,難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如何打開突破口,成為專案組亟需破解的難題。

“必須要一查到底,對於腐敗問題要絕不姑息!”領導的一句話給了辦案組成員莫大的信心,大家重整旗鼓,專項研究案件,決定還是從行賄人胡某某身上打開突破口。

在得到胡某某的口供以及掌握固定相關證據之後,胡國忠涉嫌受賄的違紀違法情節逐漸拼湊完整,一張法網正在悄悄佈下……

由於胡國忠下海經商身份特殊,經常會出入邊境,濱江區紀委監委提前準備了防控預案,在其“意外觸網”時,果斷啟動應急方案,迅速採取行動。

2018年4月26日清晨7時許,一陣短促有力的敲門聲將胡國忠從夢中驚醒。當日,濱江區監委對胡國忠採取了留置措施。

“我怎麼也想不到,12年過去了,監察機關還會找到我。”

坐在留置室內的胡國忠,內心滿是驚恐與懊悔,其思想防線在政策感化下迅速崩潰,在調查人員還未出示相關證據的情況下,就主動交代了自己收受胡某某賄賂的全部事情經過。

“12年前的那一次‘動心’,我一直在逃避現實,逃避自己良心的譴責。”胡國忠懺悔道,“我可以欺騙自己,但我始終欺騙不了組織。今天,壓在我心頭12年的包袱終於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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