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廣泛的職場調研和很多朋友探討,幾號發工資是不是可以看出一個公司的好壞?
幾號發其實問題不大。
關鍵是否按時發?
01
垃圾公司次月都不發
之前沒有做職業訪談的時候,沒有接觸那麼多各行各業的職場人。
這一年來發現,即便在一線城市,依然有很多公司覺得“我們不一樣”:不繳納社保,不繳納個稅,也不按時發工資。
打個比方,9月的工資,應該在10月10號發,有的公司因為現金流問題或者老闆格局問題,一直拖到11月底發。
晚到難以想象,窮到突破天際,要拖欠一個多月才發。
離職了也不能按時結算,還要等一個月後通知員工來結清工資。
02
大部分公司是次月1-15號發
通常來說,大部分公司規定在次月1-15號發工資。有的公司是1號,有的是10號,還有很多公司選擇15號。
都屬於行業正常範疇。
有些公司遇到節假日會提前發,比如15號發工資的公司,如果15號是週六,通常就14號週五發。
每個公司的運營機制不同,發放時間會不同,次月發放問題都不大,只要每月能正常發薪即可。
03
發工資時間是公司好壞的參考指標
如果你加入了經常拖欠工資的企業,提早給自己做好打算。
說不定哪天,不是拖欠工資問題,而是真的發不出來了。
企業再困難,也不能拖欠員工工資,你不是耽誤大家,禍害人嗎?
04
企業不按時發工資有哪些法律後果?
法律後果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05
我們能做什麼?
入職之前要問清楚發薪的規則,或者找企業裡的人打聽下,以免入拖欠工資的坑。
超過應發日期1個月以上,都屬於拖欠工資,如果打算離職了,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打電話舉報,這是目前維權最快捷的方法。
下面是網友關於發工資的留言
還有佛系發工資
從來不準時
一切隨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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