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婚假、產假、陪產假匯總?工資怎麼算?

在各地普遍延長產假的配套政策基礎上,全國多個地方還相繼出臺“催生”二孩的獎勵政策。那麼各地婚假、產假、陪產假分別有多少天?工資又該怎麼算?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各省市在執行上述規定時,可酌情修改,但修改結果不能低於規定天數。

小編整理了一些各省市婚假、產假、陪產假的具體情況,大家一起來看下:

2018年最新婚假、產假、陪產假彙總?工資怎麼算?

必須放的假

1、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3、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4、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可以放的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

2、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有些人會擔心這麼長的假期,公司發不發工資,又能發多少呢?小編在這裡告訴大家不要發愁,各地陪產假與婚假期間工資都是正常發放,且不影響職工考勤與評獎;而產假工資的發放也是大同小異。

一般情況下是生育津貼和員工工資就高領取: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給員工。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生育津貼發給員工。

哪些人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各地標準不同,以當地為準)

1、符合生育條件的參保職工,因引流產或分娩情況休假的人員。

2、分娩前生育保險連續繳納9個月。若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滿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後連續繳滿12個月,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予以補支。補支標準為申報領取津貼之月,用人單位職工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

如何領取生育津貼?

大部分地區都是由單位申領,然後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後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部分企業是在職工生產期間正常發放工資或者補助,然後在申領完生育津貼後將津貼存入公司賬戶,有的企業直接是將申領到的津貼一次性發放給員工,二者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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