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行中小學教師「新政」:增加教師來源、實行「區管校聘」

9月10日,北京市政府發佈《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增加教師來源,師範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實行義務教育教師“區管校聘”,深入推進交流輪崗;優化績效工資結構,縮小在編教師工資差距;教學崗位專任高級教師可按規定延遲退休。

北京推行中小學教師“新政”:增加教師來源、實行“區管校聘”

加教師來源,師範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

《意見》提出,實施拓展中小學教師來源行動計劃,有效增加教師來源。包括加大對市屬師範院校支持力度,切實提高生源質量,改革師範專業的招生方式,師範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或採取入校後二次選拔方式

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准入和聘用制度。落實師範生教育實踐不少於半年制度,逐步將修習教師教育課程、參加教育教學實踐作為認定教育教學能力、取得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同時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和分類、分層、分崗培訓體系。加強教師培訓課程建設,打造一批具有針對性、引領性、前沿性的精品課程及網絡課程。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研修。推行教師培訓自主選學,實行培訓學分管理,建立培訓學分銀行,推動教師培訓與學歷教育課程銜接、學分互認。

實行“區管校聘”,深入推進交流輪崗

在中小學教師的編制管理上,《意見》提出,機構編制部門會同財政和教育行政部門按標準每3年核定一次區域內中小學合理的教職工編制總量,教育行政部門在總量內統籌調配,每年動態調整。加強和規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嚴禁擠佔、挪用、截留教師編制和有編不補

優化義務教育教師資源配置。實行義務教育教師“區管校聘”,深入推進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推動城鎮優秀教師、校長向鄉村學校、一般學校流動。實行學區(教育集團等)內走教制度,給予相應補貼。持續實施鄉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城區中小學公開招聘緊缺學科教師計劃。

此外,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實現職稱與崗位聘用銜接。將中小學教師到鄉村學校、一般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作為申報高級教師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要條件。

北京推行中小學教師“新政”:增加教師來源、實行“區管校聘”

優化績效工資結構,縮小在編教師工資差距

《意見》提出,要完善中小學教師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中小學教師工資與公務員工資同步調整聯動機制,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本地區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健全和完善績效工資激勵機制,優化績效工資結構,突出崗位在基礎性績效工資結構中的權重,有效體現教師所聘崗位、承擔責任、工作量和工作績效。

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幹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傾斜,鼓勵支持中小學教師積極參與教育綜合改革。持續實施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政策。提高公辦幼兒園非在編教師工資待遇,縮小與在編教師的工資差距,逐步實現同工同酬。落實建設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和為鄉村教師租賃週轉房政策,幫助城鎮中小學、幼兒園青年教師解決住房難問題。

此外,《意見》提出,將實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完善公費師範畢業生和編內非京籍教師履約任教服務期制度,

教學崗位專任高級教師可按規定延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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